財訊這則報導的根據來自於大陸人士來台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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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訊/移民台灣 中國人準備好了!(2010/07/07 17:11)

 

 

 

文/田習如

 

ECFA已簽署,雖然部分產業有獲益,但台灣社會更大的挑戰才正要開始。馬總統說「ECFA不涉及開放中國勞工」,他搞錯了。因為台灣已開放一年多的100多項中資服務業,以及納入ECFA的9項服務業,都讓中國「錢來,人也來」。

 

在ECFA的大開放氣氛鼓舞下,中資、陸貨、大陸人士大量來台,除了增添商務不動產、貿易行業的利多,卻也可能剝奪台灣弱勢產業、人力的發展機會。職責所在的政府,卻在ECFA談判「贏了面子、輸了裡子」之下,讓人民對未來更加頻密的談判,以及貿易開放後的補救措施,不敢寄予厚望。更別說期盼第二波優惠的汽車、石化等業者,是否等得到政府為他們向對岸爭利。進入「ECFA時代」的台灣,準備好了沒?

 

如果你在中國看到以下廣告:移民台灣!只要合資新台幣一千萬元,可投資餐飲店 、服裝店……等一百多項行業,就能讓四個家庭到台灣安居樂業,孩子轉學免考試,還能買房 、向銀行借錢、參加全民健保!

 

如果台北市鬧區出現一條「中國街」:有廉價超商雜貨店、來自中國各省特色飲食、便宜的中國製服飾、玩具、DVD影片,擁擠的人潮中不時傳來中國口音,就像在紐約、倫敦的「中國城」常見景象。

 

如果中國人拿出拚勁:就像早年許多台灣人到美國從洗盤子做起,如今中國人也已大批遠渡重洋,到美、歐甚至非洲開餐館、做小生意,汲汲營營努力工作,一人先探路、全家跟著來。面對距離更近的寶島、生活要求已提升的台灣人,中國人來台打拚更有誘因。

 

這不是幻想,因為在台灣現行的法令下,就已經允許出現前述情形。

 

在眾所矚目的製造業早收清單之外,ECFA還包括了中國給台灣十一項、台灣給中國九項的服務業早期收穫——製造業早收是指降關稅,服務業則是指開放市場。而在ECFA之前,台灣就已經根據去年四月第三次江陳會中,非屬協議的「共識」,自去年六月起主動開放了六十四項製造業、一二九項服務業(含金融證券)和十一類公共建設,讓陸資能夠以向投審會、金管會等申請許可的方式,來台設據點營運。

 

必須弄清楚的是,不論製造業、服務業,也不論有沒有涵蓋在ECFA內,只要是陸資來台,其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在台設立登記後,就可以讓中國籍的董監事、經理人、主管和技術人員,攜家帶眷來台居留。

 

做個「小本生意」

就可讓四個中國家庭來台居留

 

因此,在野黨質疑開放陸資服務業,等於開放大量中國白領勞工來搶台灣人的工作;執政者覺得太誇張,強調開放中國商務人士來台數量有限,也和中國官員同樣主張陸資來台會增加台灣人的工作機會。

 

其實,開放的真相往往不是一面倒,總有贏家輸家。以服務業而言,去年六月以來政府對陸資開放項目,已達對其他外資開放項數的三分之一,種類繁多,資本、技術門檻不高。因此,投資金額高、規模大者,比較可能需要聘雇台灣本地人;相對的,來台投資「小本生意」,自家人就夠用,反而可能與台灣本地小商家競爭。

 

例如,中國人若在台灣投資三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千萬元)開一家餐館,可以申請來台的包括兩名董監事、一名經理人、一名主管或專門技術人員,其中,董監事和經理人沒有學歷等資格限制,主管或專技人員則只要大學畢業、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就可以。換句話說,「小本生意」就可讓四個中國家庭來台,而規定「每次」在台停留不得超過一年,亦即一年內出境後就可以再入台。

 

一家餐館有四個中國人工作(他們的家人也可能未經許可打工「幫忙」),還需要聘雇台灣人嗎?雖然每家陸資企業能夠申請來台的總人數不得超過十四人(特殊情況經許可則不受限),但政府將開放多少家陸資餐廳,以及其他各種零售、批發小生意?相關規定裡沒有上限。(本文為節錄,更多精采內容請見財訊雙週刊3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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