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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糾正 李述德:合理揭露財政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10.10.07 11:16 pm
 

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對於因財政狀況遭監察院糾正,李述德表示,「謝謝監院指教」,未來也會找主計處研究如何把債務揭露得更合理。

監察院昨天以中央政府債務餘額持續攀升,糾正財政部。多位立委今天在財委會就此提出質詢。

李述德表示,會繼續努力把相關指標做更好的處理,並且揭露財政狀況。

李述德指出,就像是身體檢查的各項指標都符合標準,身體到底好不好,每個人看法不一。建設最好是民間做,政府是「量出為入」,景氣不好的過渡時期,政府要擴張支出,總不能什麼都不做,重點在預算內容要核實。

不過,也有立委認為監察院「撈過界」。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表示,監察院撈過界,在法的範圍內憑什麼對財政部糾正,如果是違法或違規才要糾正;動不動把官員叫去監察院做行政指導或政策指導,這應該是立法院或行政院的事。

他指出,監督行政部門是立法院的職權,財政部必須反應讓監委知道,如果財政部不反應,那麼下次修正公共債務法時,他就要照監察院的糾正函所寫的內容,反對提高地方政府的債務限制。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指出,李述德認為中華民國財政是最好的,是「自我感覺良好」。台灣公共債務定義狹隘,與世界各國相較數據失真,若將各種「隱藏性負債」納入,廣義債數額已逼近新台幣14兆至15兆之間,早就超過公共債務法規定的40%舉債上限,政府財政惡化問題較帳上數字嚴重。

【2010/10/0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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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惡化還自誇最好 監院糾正財部

〔記者曾韋禎、鄭琪芳/台北報導〕中央政府財政惡化,不只立法院預算中心在評估報告提出強烈質疑,監察院昨也為此糾正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等機關,並痛批財政部自誇「中華民國財政是最好的」之說詞「嚴重混淆視聽且不負責」。財政部回應表示,跟國際比較起來,雖然不敢說是最好的,但還不錯。

審計部曾在九十八年度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出警告,政府負債逾四兆元,在不增加舉債、且每年編列六百五十億元還本預算下,也須六十二年才可償清。

政院、主計處 同被糾正

監委黃武次、馬秀如昨提案糾正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糾正案文質疑,財政部屢屢自誇「財政尚稱穩健」、「中華民國財政是最好的」;但公債法所定義的「債務」,是規範政府還能借多少錢,而非衡量已借多少錢,財政部屢次混淆財務狀況及舉債上限,計算債務餘額的方式也未跟國際接軌,無法據以與他國比較。

案文痛批,政府遲未說明負債總額為何,只一再宣稱國家債信良好,根本就是「嚴重混淆視聽且不負責」。

案文指出,財政部近年採取寬鬆減稅的政策,卻未依法籌妥經費或指定相關財源,致稅基嚴重侵蝕,光二○○八年起實施的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等十四項減稅措施,就讓政府短徵百億餘元。

財部辯解︰仍在可控制範圍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回應,政府債務餘額仍在法定債限內,而且我國沒有外債,「跟國際比較起來,雖然不敢說是最好的,但還不錯」。過去兩年政府債務增加,是為了因應金融海嘯而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目前政府債務未超過法定債限,仍在可控制範圍,政府債務問題沒有很嚴重,並非財政部自我感覺良好,「就像一個人的膽固醇指數不得超過二百,如今膽固醇指數是一八○,表示還健康。」

潛藏負債 六項即逾十五兆

至於外界關注的潛藏負債,據案文統計,光軍公教退休金、勞健保、私有既成道路補償費等六大項,就超過十五兆元。但政府總預算書都未明確表達出隱藏性負債及或有負債之問題,主計處未責成相關單位確實揭露,顯有不當。

對此,張盛和說明,潛藏負債並非國際定義的債務,也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不是真正的負債,像公務員退休金就不是一次提撥,而是分二、三十年。

案文警告,從冰島、希臘等國的慘痛經驗觀之,若政府不再節制舉債,財政惡化的苦果將由全民共同承擔。

另外,監委趙昌平、劉興善、葛永光也針對地方政府舉借之長、短期債務餘額居高不下,自二○○五年起,一年以上非自償債務之總額,皆逾法定舉債上限,宜蘭縣政府更虛列補助收入,藉此降低債務比率,規避公債法規範,也提案糾正財政部、行政院主計處、宜蘭縣政府。

"隱瞞財政惡化" 政院.財政部遭糾正

很多被抓到漏稅的人都會說政府是不是缺錢缺得太兇了?不過各部會卻經常對外表示財政情況很好不必擔心。
這樣的說法跟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完全不同;監委今天重話批評政府隱瞞財政惡化的現實,通過糾正行政院、主計處還有財政部。

台灣的財政狀況到底如何? 官方多次對外表示,財政情況很好,民眾不必擔心,不過監委卻不這麼認為,根據監察院的調查,中央政府的債務持續增加,財政赤字惡化,而且潛藏性負債龐大,因此通過糾正行政院、行政院主計處及財政部。監委還重話批評,政府隱瞞財政惡化的事實。

而監察院質疑財政惡化,也成為立委關注的焦點。有立委批評,也有立委認為,監察院不應該指導行政機關。

根據憲法規定,行政院或有關部會接到糾正案後,應立即改善被糾正事項,並在兩個月內向監察院提出書面答覆,行政院與主計處、財政部都表示,對監委意見會以積極態度來處理。

記者黃亦如 莊志成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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