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一個專訪的雪球愈滾愈大

旺旺蔡衍明接受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post專訪中英文對照版



「股權信託不算切割」 NCC駁旺中案

 

 

NCC主委石世豪(左)昨天表示,委員會決議旺中併中嘉案仍無法過關,業者須另尋更明確切割股權的辦法。當初NCC為此案舉行公聽會,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右)親自出席。
圖/記者陳俊吉攝、本報資料照片

旺中寬頻併購有線電視系統中嘉網路案(旺中案)去年以「附加三項停止條件」 附條件通過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審議旺中寬頻提出履行三條件的方案,主委石世豪表示,審議結果是「不符合當初的行政處分要求(不成就)」,旺中併中嘉案仍無法過關,業者須另尋更明確切割股權的辦法。

NCC法律處長謝煥乾表示,旺中寬頻希望以「股權信託」達到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的作法「確定不可行」。

石世豪表示,旺中案在去年七月底已經通過,不會重審,但必須完成NCC要求的三項停止條件。包括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中視綜合台新聞部必須成立專業編審部門,以及中視數位新聞台變更營運計畫為綜合台。三項條件不成立,表示合併案尚未正式生效,不是退回。

石世豪說,六位委員昨天經過討論後一致同意,三項停止條件「未成就」,沒有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或其他協同意見。

他強調,原本許可處分要求完全切割的定義,就是「申請人、參與投資的大股東及其關係人(四親等以內、相關高階主管等都在內)等不得直接、間接或利用他人名義經營或實質控制中天新聞台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根據NCC提出的說明,旺中寬頻(申請人Pure Investment Global Corp.)以信託方式,將原本神旺投資持有的中天電視七成五的股權委託台灣工業銀行,希望達到完全切割的要求。但NCC徵詢信託法主管機關經濟部的意見,經濟部認為「股權信託他人管理,既存從屬關係不生影響」,已不符合完全切割的條件。

除了信託方式不能達到完全切割以外,NCC也說明,信託監察人台灣工業銀行的報酬是和委託人另行約定,信託監察人本身的獨立性仍有疑義。

另外,石世豪也指出,在中視綜合台的新聞部門須建立「獨立編審」制度方面,委員們也對旺中所提的獨立編審方式有疑問,這一項也難符合規定。



首納頻道代理商 凱擘、中嘉、年代都受衝擊

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將衛星電視頻道代理業者納入限制,規定業者代理或自製頻道不得超過十五個。包括凱擘、中嘉、年代等大型代理業者,幾乎都受到衝擊。

凱擘副總彭夏強表示,為何是十五個?而非十八個?這數據是怎麼來的,NCC需要跟業界再討論。他說,未來的數位技術發展下,頻道只會往上增加,若要反壟斷,應該集中在限制新聞頻道才是,若這十五個頻道都是休閒娛樂性質的節目,限制數量的意義何在?

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說,反壟斷精神不能妨礙產業發展,應該要跟國際接軌。



 
NCC駁回旺中案 學者:應禁再申請

因為沒有符合NCC提出的3項條件,「旺中併購案」在20日遭NCC駁回,NCC強調,駁回的理由是業者併購後將掌握相當比例的有線電視平台,恐對意見市場產生太大操控力。對此,901反媒體壟斷召集人陳曉宜肯定NCC的嚴格把關,並呼籲旺中應儘早放棄併購中嘉系統,中正大學傳管所管中祥則說,NCC應更明確的禁止或拒絕旺旺再次提出申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日決議,「旺中併購案」不予通過,因為附款中的3項條件沒有達成,包括旺中集團應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應申請營運計畫變更,將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中視應設立獨立的新聞編審制度等。

NCC指出,有線電視平台對於頻道上下架控制權仍深具影響力,間接影響消費者可接收的資訊內容,因此不宜再擁有新聞頻道,避免對意見市場產生太大操控力,以維護言論市場多元的目標。

管中祥表示,雖然旺中併購案沒有通過,但是旺中集團未來仍然可能提出申請,尋求符合此3項條件的作法。管中祥說,NCC的決定是正確的,符合社會的期待,但是NCC可以更明確的駁回,直接禁止或拒絕旺旺再次提出申請,畢竟併購後對於意見市場的影響太大。

陳曉宜認為,NCC能維持立場,嚴格把關旺中案,值得肯定;她指出,旺旺併購中嘉案是屬於媒體併購中最嚴重的垂直整合,因此她呼籲,旺旺集團應儘早放棄併購中嘉系統,不要再浪費行政和司法資源,另外,也期盼反媒體壟斷法能儘快成立。

此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石世豪表示,紙媒與廣電事業整合後,影響相當於電視頻道收視率達20%以上者,NCC將完全禁止其整合,他對外公布「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對於廣電事業及報業跨廣電事業之整合皆加以規範。



全文網址: NCC駁回旺中案 學者:應禁再申請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708209.shtml#ixzz2LUnumPgP 
Power By udn.com


 

 

NCC今不審 旺旺中時併中嘉添變數

旺旺中時集團旗下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遲遲未定,昨天又有學者連署抗議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並發起「拒絕中時」運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的委員會議議程,沒有排入旺中寬頻併購案,但學者的連番抗議,勢必讓先前即爭議不斷的併購案更添變數。

旺中寬頻在前年底提出併購案後,經歷聽證會和公聽會,都遭學者和業界強力反彈。去年公聽會時,學者更在場外發起反媒體巨獸活動;學者指出,旺中案通過後,旺旺中時集團將成為橫跨平面、電子和網路的巨獸,更掌握近三成的有線電視系統台,而NCC卻有三位媒體產業和法令相關的委員迴避此案,審議的三位委員則多偏向電信和技術方面的專才,這項審議結果一定會引發社會高度爭議。

為了旺中案進度受挫,旺旺中時集團也是動作頻頻,去年爆出有立委把NCC官員找去,「關切」相關進度,認為NCC動作太慢,並對報導此事的記者提出訴訟,學者對旺中案通過後,是否還能維持媒體言論自由高度質疑。NCC則表示,一定會盡量要求旺中寬頻提供各種訊息,決不會貿然通過合併案。

民進黨批壟斷 要求駁回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審議旺旺中時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民進黨發言人羅致政昨天表示,該案交易金額達台幣七百六十億元,影響上百萬家庭,衍生嚴重跨媒體壟斷,民進黨要求NCC駁回該併購案。

羅致政說,民進黨主張有線電視要升級,政府應透過執照監督審查的機制,要求系統業者「三年內完成全面數位化」,才能夠廢止不合理的固定月費制,讓民眾享受合理費用、自由選擇節目和頻道的權利;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放任市場壟斷。

他說,八百多位學者和近百個社團去年連署反對中嘉併購案,三位NCC委員退出審查,基於公眾利益與言論自由,立法院民進黨團將向NCC表達反對立場,並嚴正警告馬英九總統,勿因沒有選舉連任的壓力,就視而不見、裝聾作啞,戕害媒體和台灣社會的長遠發展。

 

【2012/02/08 聯合報】

新頭殼:未收到謝國樑和解意願

20:38:39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9日電)「新頭殼」今天表示,新頭殼記者林朝億與網站代表人蘇正平,已直接接獲民事出庭、刑事偵訊通知及假扣押執行命令,並無如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聲稱,有意和解之事。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國樑因林朝億報導「旺旺併中嘉案藍委兩度施壓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林朝億提告,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台北地院日前發布假扣押執行命令,扣押林朝億薪資所得1/3。

謝國樑今天表示,為了表達對新聞自由的尊重,以及避免影響到記者生計,他將和律師研究後,撤銷對記者林朝億的假扣押。

不過「新頭殼」傍晚透過新聞稿發表聲明指出,林朝億9月2日發出「旺旺併中嘉案 藍委兩度施壓NCC」之報導後,謝國樑並未與林朝億及「新頭殼」網站有任何連繫,表達異議,而林朝億與蘇正平是直接接獲民事出庭、刑事偵訊通知及假扣押執行命令,並非如謝國樑聲稱有和解意願,而新頭殼負責人及記者不與他接觸的情事。

「新頭殼」表示,謝國樑聲請的假扣押是針對林朝億新台幣250萬、蘇正平250萬,此外,另在民事訴狀上聲請假執行500萬。

「新頭殼」表示,9月2日報導的人、事、物、時間均經過查證,且有當事人說法,提到謝國樑的內容,因無法電話聯繫後,也經謝國樑辦公室主任轉達謝國樑說法,並在報導中清楚交代。

「新頭殼」指出,謝國樑指責報導不實,關鍵在於他認為約見NCC官員與業者見面,要求加快「旺中併中嘉案」審查進度是「選民服務」,而「新頭殼」報導則直指這過程即是「施壓」,認為這部分可供媒體及社會各界公評,並待司法公斷。1001019



報導謝國樑關切旺中案 薪水遭假扣押

〔記者謝文華、劉力仁、顏若瑾/台北報導〕新頭殼網路媒體以「旺旺併中嘉案,藍委兩度施壓NCC」標題,報導立委謝國樑等要求NCC官員到立委辦公室向業者「說明審查進度」。謝國樑指報導未向他求證,對撰文記者林朝億和其所屬先驅媒體公司董事長蘇正平,提起妨害名譽刑事訴訟及民事賠償五百萬,另聲請假扣押,台北地院十四日裁定執行假扣押,要求先驅公司即日起扣押兩人薪水各三分之一,引發學者譁然。

學者:威脅生計 造成寒蟬效應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皆指,記者監督立委是天職,在法院尚未判決下,記者就已面臨生計威脅壓力,小蝦米難以對抗大鯨魚,勢必造成新聞界寒蟬效應。

記協要求撤回假扣押 向大眾道歉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胡元輝認為,報導兼顧各方意見,可受公評,而立委握有資源,若對報導有意見,大可開記者會、發聲明,提告作法值得斟酌。

記協昨也發表聲明強烈抗議,憂心台灣的言論自由,將淪為有權勢者任意操控的下場,要求謝國樑應撤回「假扣押」,並向大眾道歉。

林朝億自認內容查證完整,他批判假扣押作法惡劣,擔憂任何一名記者都可能遭遇威脅,而不敢揭露事實。

謝國樑:仍保有和解之意

謝國樑說,他一直都有意願要與記者和解,但是從事發至今,對方均未跟他接觸,還持續利用新頭殼新聞平台發佈兩篇新聞攻擊他。

謝國樑說,林朝億是台灣記者協會的現任會長,記協替林朝億發出抗議聲明,適不適合,留給大家去公斷。

對於為何一開始要對記者提出告訴並且要求執行假扣押,謝國樑說,新頭殼報導「旺旺併中嘉,藍委兩度施壓」新聞時,並沒有求證他的說法。謝國樑強調:「如果他們釋出善意,我還是持續保有和解之意。」


點擊圖片可瀏覽相關圖片
立委謝國樑假扣押新頭殼記者案,地方法院當初這項同意假扣押的裁定,日昨遭到高等法院駁回,同意予以廢棄的理由,亦即抗告成功。圖片來源:新頭殼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 2012.01.31 李雲深/台北報導

立委謝國樑因不滿網路媒體新頭殼報導有關旺旺併購中嘉寬頻的新聞,而於去年向台北地院控告新頭殼網站記者和負責人,並聲請假扣押獲准,引起外界一片譁然。不過,地方法院當初這項同意假扣押的裁定,日昨遭到高等法院駁回,同意予以廢棄的理由,亦即抗告成功。

不過,這次提出抗告的只有記者林朝億一人,原因是同樣被聲請假扣押的負責人蘇正平迄今只收到謝國樑撤銷假扣押的法院通知函,卻未收到被假扣押的裁定書,以致連抗告的資格都沒有。

根據高等法院日昨針對這項抗告案作出的全字2066號裁定,認為依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項及第284條規定,對於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之。另外,526條第2項也已修法,認為債權人如未先為釋明,縱就債務人所受之損害供法院所定之擔保者,亦不得命為假扣押。必因釋明而有不足,並經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始得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代表林朝億提出抗告的高涌誠律師表示,這次抗告成功是意料中事,他解釋說,因為謝國樑根本沒有舉證林朝億和蘇正平兩人有任何脫產、足以導致其財產無法確保的行為,更誇張的是,謝國樑連存證信函都沒有寄出,讓對方有任何動作之前,就逕自提出假扣押的聲請。

高涌誠也表示,雖然謝國樑之前即已經撤回假扣押,高等法院這項裁定並未改變現況,但是在實益上,原先林朝億必須擔負的裁定費用一千元,必須謝國樑自己吸收;並且因為抗告成功,謝國樑必須負擔提出抗告的費用一千元。也就是說,謝國樑現在欠林朝億一千元。根據裁定,聲請及抗告費用由相對人(即謝國樑)負擔。

2011年9月2日,新頭殼媒體報導「旺旺併中嘉案,藍委兩度施壓NCC」;9月21日,台北地檢署、地院去函新頭殼告知立委謝國樑已針對報導記者林朝億及董事長蘇正平兩人,提出「妨礙名譽」及5百萬元民事求償。謝國樑並同時向台北地院聲請將兩人財產假扣押的要求而獲准。

稍後,在外界強烈質疑並有多個媒改及公民團體發動抗議之下,去年11月中,謝國樑主動撤回對於2被告的假扣押;但還是維持對2人提出的民刑事告訴。

對此,被告蘇正平、林朝億認為,雖然他們已經收到法院撤銷假扣押,也就是假扣押狀態已經不再存在了,但一來地院忽視被告權益,該項裁定不符修法後的意旨,二來,也擔心類似假扣押聲請遭到濫用,故和律師商量之後,決定對該項裁定提出抗告。

點擊圖片可瀏覽相關圖片
在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控告新頭殼網站誹謗案中,薪資遭假扣押的記者林朝億(手持照片者)5日在一項探討「落實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的座談會中透露,由於法院裁定書牛步抵達,使其依法可以提抗告的權利等於被剝奪。圖片:宋小海/攝
新頭殼newtalk 2011.12.05 鄭惠君/台北報導

在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控告新頭殼網站誹謗案中,薪資遭假扣押的記者林朝億今(5)日在一項探討「落實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的座談會中透露,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13日即做成許可假扣押聲請的裁定,可是敘明許可理由的裁定書居然一直到12月2日,超過2個半月才送到他手裡,告訴他若有不服,10日內可以提出抗告。這期間,他薪資的假扣押被執行、撤銷,卻始終不知道法官許可假扣押的理由,他依法可以提抗告的權利也等於被剝奪。

林朝億是因為報導謝國樑「施壓」NCC,要求加快審查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而吃上官司。謝國樑堅稱他找NCC官員和業者見面,是做「選民服務」,沒有「施壓」。謝國樑對林朝億及新頭殼負責人蘇正平提起民事、刑事訴訟,並且對2人聲請各250萬元的假扣押獲准。後來在學界及媒體的批評下,謝國樑撤銷假扣押聲請,但仍持續民、刑事訴訟。

根據林朝億出示的假扣押裁定書,法官同意假扣押聲請的理由是謝國樑已提出民、刑事訴訟,並且同意提供擔保。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同時也是本案被告律師高涌誠表示,依律師倫理,他不方便評論審理中的案件,但假扣押案已撤銷,不是審理中案件,他可以發表意見。他說,按10年前的法律,假扣押案都是如此裁定的,只要提供擔保,都可以獲得執行。但經過郭台銘對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祺一案,為避免有錢人濫用假扣押而修法後,就不能光以金錢代替事證的不明,還是必須提出一定的證據資料(例如寄出存證信函後有財產移轉跡象)。

高涌誠認為,像這樣內容的裁定書,如果提出抗告,應該可以成功。他指出,目前聲請假扣押獲准的比例約為1/3,這個假扣押案落到這1/3中,固然也算合法的自由裁定,但容易讓人揣測是因為立委身份的緣故。據瞭解,謝國樑是現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人。

另一被聲請假扣押獲准,甚至一度被凍結銀行帳戶存款的蘇正平,則至今尚未收到假扣押裁定書。



買中嘉 旺旺集團證實已簽約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0.10.26 10:41 pm
 

旺旺集團主管證實,昨天已與私募基金安博凱(MBK)簽下中嘉網路有線電視(CNS)買賣合約,但資金來源等細節不便透露。

中嘉案昨天傳出由旺旺集團、國泰金控前副董事長蔡鎮宇、東森國際以及3家獨立系統台組成的團隊拿下。

媒體報導,這項交易案總金額超過新台幣700億元,若以中嘉目前用戶數115萬戶計算,相當每戶6萬元以上,再創國內有線電視系統標案新天價。

旺旺集團主管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證實,昨天已與安博凱簽下中嘉的買賣合約,但礙於雙方簽有保密條款,對於合約內容、持股比例、外界關切的資金來源等,皆無法透露。

但旺旺集團強調,昨天簽署的只是買賣合約,最後整個交易案還須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同意。

【2010/10/26 中央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