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澄清資金貸與占淨值未逾30%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即時報導】

2011.01.13 08:26 am

 

針對媒體指稱台灣大列為財務重點專區「指標6」紅色註記,最近月份資金貸與他人餘額,占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比率逾30%一事。台灣大提出三點澄清說明:

 

(1)依據公司第四季自結淨值,資金貸與餘額占淨值比率未 逾30%。(2)證交所計算的資金貸與額度為資金貸與的額度,非實際 動用餘額,2010年12月31日核准額度為143.5億元,實際 動用餘額為121億元。(3)公司資金貸與對象,全數為百分之百轉投資公司,其目 的為降低子公司資金成本,並無貸與它人之情事。

 

【2011/01/1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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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台灣大 列紅色註記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

2011.01.12 04:11 am

 

上市產業模範生南亞(1303)、台灣大(3045)等,因最近月分資金貸與都逾30%,雙雙被證交所首度列為財務重點專區「指標6」的紅色註記,提醒投資人資金貸與風險。

 

證交所財務重點專區指標6規定,上市公司最近月分資金貸與他人餘額,占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比率逾30%,以「紅色註記」提醒投資人注意。

 

南亞最近月分資金貸與31.22%,台灣大為30.09%,雙雙首度上紅色註記榜。

 

【2011/01/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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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股票信用控管 更嚴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

2011.01.12 04:11 am

 

證交所加強對股價交易異常股票的信用擴張控管,已增訂經證交所監視督導業務會報決議、公告暫停信用交易的異常股票,在處置期間券商不得受理該股票作為新增融通標的。玉晶光(3406)首度適用新制,不得作為信用交易「維持率」的新增融通標的,處置期間到周五(14日)為止。

 

玉晶光是因股價異常,於去年12月31日經證交所監視督導業務會報決議,祭出「別別處置條款」,自今年1月3日起到14日的十個營業日,券商受託買賣玉晶光須向投資人全部收足款券,且在處置期間暫停玉晶光股票信用交易。

 

證交所表示,為強化交易異常股票的管理,避免被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暫停信用交易股票,在處置期間藉由款項融通方式擴張信用,已增訂「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操作辦法」第13條及第19條。玉晶光並適用新制,到最後處置期限14日為止。

 

增訂條款為,客戶買進的股票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或有其他不宜情事,公告暫停融資融券交易者,其處置期間券商不得受理該股票作為操作辦法第1項及第16條第1項的新增融通標的。

 

亦即在處置期間不得作為投資人信用交易「維持率」的新增融通擔保品。

 

證交所表示,股價異常股票經證交所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暫停融資融券交易處置期間,不得接受為新增款項融通的擔保品;但考量該異常股票仍有流動性存在,另外新增在處置前若券商已接受該擔保品者,仍得到融通期限到期日為止。

 

【2011/01/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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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能 再列處置股票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

2011.01.12 04:11 am

 

陽光能(9157)昨(11)日再度被證交所列為「處置股票」,今年新曆年開紅盤以來不到半個月,陽光能已被列「處置股票」達兩次;去年底至今累計也達四次,都為警示次數最多的上市股

 

陽光能最近一次的處置期間原自1月5日到18日的十個營業日,但昨日再度被證交所列為處置股票。處置期間自1月12日到25日十個營業日,每20分鐘人工撮合一次,單筆委託達十交易單位,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券商須先收足款券。

 

【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金鼎證(6012)去(99)年11月下旬即完成新董事會改組,但拖延近兩個月,卻還未獲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使得金鼎證到目前為止,形成董事會維持公司業務運作,臨時管理人仍在「金融端」簽章背書的兩套高層運作怪現象。

 

金鼎證昨(11)日證實公司目前確實有兩套高層人馬運作的困擾,並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與法院溝通,儘早能讓董事會獲准經濟部變更登記,早日正常運作。金鼎證發言人張貴智昨天表示,金鼎證去經濟部變更登記時,卻以依法臨管人需有法院正式解任公文,才能辦理變更董事會登記,使得金鼎證多次往還與法院、經濟部溝通,都未能變更登記。

 

因此到目前為止,金鼎證董事會仍維持內部運作,但在「金融端」的銀行資金體系往來中,金融業要求須由臨管人簽章背書的運作怪象。

 

【2011/01/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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