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金燕經紀人廣告 金管會盯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1日電 (2014-01-01 11:59:30)

藝人謝金燕代言錠嵂保經「你想當我的經紀人」廣告遭金管會盯上。金管會認為,若要以「經紀人」招攬,必須要是真正經過國考的經紀人。

謝金燕今年以歌曲「姐姐」一曲熱鬧了各大跨年晚會,廣告代言吸睛。

近期謝金燕一支「你要當我的經紀人嗎?」一句廣告詞,在各新聞台及網路鄉民中引發討論。同時她也一改性感火辣的裝扮,以知性、專業、優雅的新形象,為錠嵂保經人公司尋找保險經紀人,令人印象深刻。

但這支廣告近期卻惹上爭議,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盯上。

金管會官員表示,具爭議的地方,保經代的經紀人必須要是通過國家考試的經紀人,不然就算是業務員等,而錠嵂保經用「經紀人」一詞,有誤導民眾之嫌。

保險經紀人是國家考試,每年僅1、20人考取,錄取率不到2成。因此金管會要了解,謝金燕經紀人的廣告是否符合真實的情況,並且是否會造成民眾誤會,官員表示,已經請錠嵂保經回覆意見。

錠嵂保經在廣告上也進行改善,包含加註警語等。至於是否對廣告內容開罰,官員表示,還在審議當中。

 

傅娟條款?保險代言人 要先考證照

  •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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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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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秀雲/台北報導】

 

     金管會要代言保險的藝人傅娟考保險證照?金管會昨日要求,未來保險商品廣告代言人如有解釋保險商品內容或保單條款行為,都必須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才可核准當代言人。也就是說,想當保險廣告代言人,有人氣、有經歷都不夠格,傅娟、廖峻、陳美鳳、石英及最近被保險公司新相中的蔡依林或唱紅《保庇》的王彩樺這些熱門明星,都須先考上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才能成為代言人!

     金管會特別點名目前仍強力播送某防癌險廣告的傅娟,已上檔的保險廣告如代言者資格不符,仍可播放六個月作為調整期,六個月後,如果查到代言者資格不合規定,將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如招攬行為所產生的損害,代言的藝人依法負連帶責任;保險業者如未盡到管理廣告代言人的責任,金管會也會依保險法規定處分。

     因此,傅娟雖有抗癌經歷,但想代言保險產品,最好在這六個月中,努力考上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取巧方式是重拍廣告,只露臉而不做任何涉及保險商品或條款解釋,就有機會通過審核。至於沒有高中畢業學歷證明的廖峻,想再當「一定保」銀髮保險代言人,金管會透露,廖峻需先通過同等學歷測試,取得高中畢業資格,才能再參加考保險業招攬人員考試,「過關」條件比傅娟還具挑戰性!

     金管會表示,為強化會保險商品的行銷管理,提升保險廣告品質並且避免誤導消費者,即日起,保險商品廣告代言人如果有解釋保險內容或保單條款的行為,例如口述承保範圍、保險金給付條件或金額、保費負擔等、代言人都必須要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為的是避免因為沒有聘請到適格代言人,造成對消費者誤導日後衍生出後續理賠爭議問題。

     這項規定,金管會已在一月十八日函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與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相關要求與規定,並請兩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為使保險業者有時間因應這項新措施,對現行不符規定的代言者,金管會表示會給予六個月調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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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保險不保險? 金管會設證照門檻

更新日期:2011/01/28 04:11

記者王孟倫、張釔泠、陳尹宗、陳慧玲/台北報導

 

明星藝人想要代言保險廣告,得先有保險業務員資格!金管會昨天宣布新措施,即日起,保險商品的廣告代言人,必須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證照;若已製播成廣告,給予六個月的調整期。

 

包括陳美鳳、五月天為保險公司拍攝的代言廣告在電視上狂打,小天后Jolin最近也悄悄拍了廣告,都可能受到這項新規定影響。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說,為避免保險公司邀請「不適格」者廣告代言,造成消費者誤解,並衍生後續理賠爭議,新規定將自即日起實施,但為了讓保險業者有充分時間因應新措施,金管會給予六個月的調整期。

 

也就是說,現行廣告代言人若無保險業業務員證照,儘管廣告可以繼續播出,但必須六個月內考取證照;若屬於新推出的保險商品廣告,必須立即適用。

 

不過這項規定也有但書,長吳崇權說,廣告代言人口述提及「承保範圍」、「保險金給付條件」或「保費負擔」等,都屬於解釋保單內容行為,就必須適用上述規定。不過,如果只是幫保險公司形象代言,而未涉及保險商品或保單條款,則不受此限。

 

「Jolin」蔡依林日前才成為人壽保險公司的代言人,她的經紀人王永良表示:「我們會與客戶溝通此事,並以遵守政府的法規為最高原則。」陳美鳳透過經紀人回應,她的合約4、5月就到期,因此不受影響,至於是否續約則讓雙方日後評估完再作決定。至於五月天是保險業形象代言,廣告內容以人員招募為主,經紀人謝芝芬向廠商詢問後表示,無須受到需具備證照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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