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威陶之父 涉炒股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2.10 09:16 am

 

南港輪胎「大股東」陳光男,被控與公司派駐大陸的主管林爭輝、法務課長詹美年,聯手炒作自家股票。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看不出有炒作股票情形,判決陳光男等人無罪。

 

陳光南是藝人王靜瑩前夫陳威陶的父親,他在法庭上否認自己是南港輪胎大股東,辯稱是他的前妻王美惠下單買南港輪胎股票,他個人因投資的核四曾停建,損失慘重,沒什麼資金。但法院調查認為,陳光男資金雄厚,是大金主,將錢借給林爭輝等人買股票。

 

檢方起訴指出,陳光男為操縱股票,由林爭輝自2007年7月起下達買賣指令給詹美年,由詹透過元瑞、智凱兩家投資公司帳戶下單,陳光男提供炒股資金,以人頭帳戶下單,配合炒作公司股票。

 

法院判決指出,林爭輝、詹美年買進南港輪胎股票期間,股價並沒有明顯爬升走向,他們停止買進後,股價上揚反而加劇,難以看出操縱股價。

 

【2011/02/10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