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8日 17:02

上市公司「亞洲化學」前董事長葉斯應,2009年被公司董事張嘉元向證交所檢舉,說他以蓋光電大樓為幌子,掏空亞化1億多元,全案移送檢調偵辦,雖然葉否認犯罪,但隔年還是遭北檢起訴。這起官司纏訟6年,最近三審定讞,葉將於22日入獄服刑。

入獄前夕,葉斯應透過本刊喊冤。他拿出2013年官司審理期間,法院向證交所調閱的公文,內容顯示2009年證交所將亞化打入全額交割股,竟然沒有相關承辦人、主管、總經理及董事長簽核,明顯有鬼。

 
 

 

法院向證交所調閱的資料顯示,亞化案的公文,竟沒有任何承辦人、主管簽核。
法院向證交所調閱的資料顯示,亞化案的公文,竟沒有任何承辦人、主管簽核。



葉斯應說:「證交所只憑張嘉元檢舉,就對亞化做出這麼重的懲罰,導致亞化股票無量下跌,讓張嘉元有機可趁,吃下公司,把我趕下台,之後1、2年,張將亞化股票從5.5元炒到25元,獲取數十億元暴利。我懷疑證交所有內鬼,與張勾結陷害我,不然怎麼會連這麼重要的公文,都沒有任何人簽核?到底是誰做的決定?證交所要說清楚!」

本刊調查,張嘉元後來因涉及正峰新、金雨炒股案,及漢康科技掏空2億6千萬元等3案,潛逃中國大陸,遭到通緝。2013年11月被調查局押解回台,不久後便入獄服刑。

 

 

亞化案檢舉人張嘉元(右)因涉及漢康掏空等3案,潛逃出境,2013年底遭調查局押解回台。資料照片
亞化案檢舉人張嘉元(右)因涉及漢康掏空等3案,潛逃出境,2013年底遭調查局押解回台。資料照片



葉斯應無奈的說:「檢舉我的張嘉元才是不折不扣的掏空犯,而且他的案子比我還早定讞,但法官卻沒有仔細了解我的官司,對我有利的證據都不採信,竟然相信張嘉元說的那套,判我5年徒刑,我實在很不服!」

葉斯應強調,亞化要建光電大樓是千真萬確的事,不但獲經濟部審查通過,資策會還給予2380萬元補助,這些都有公文證明,沒想到法官不理,聽信張嘉元一面之詞。

葉斯應告訴本刊:「張入獄不久後過世,但最近168周報報導,張在潛逃中國大陸時,曾向他們爆料,說自己炒作國民黨黨產、製造亞化的冤案,還附上相關對話紀錄當證據。」

葉斯應認為,這些都是「新事實、新證據」,他立即向司法單位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也聲請暫緩入獄。葉斯應說:「我因為亞化案被誣陷,傾家蕩產,賠了10億元,現在只希望司法單位重啟調查,勿枉勿縱,還我清白!」(撰文:丁國鈞)

2016年02月24日16:49

前股票上市公司亞洲化學董事長葉斯應,8年前以股票質借及融資買股方式企圖對亞化股價護盤,但不敵當時全球金融風暴,股價下跌而有融資斷頭危機,葉男為彌補個人資金缺口,不斷挖東牆補西牆套取亞化資金填坑,案發後堅不認罪,最高法院今依4個《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合併判他5年6月徒刑定讞。

 

亞化已在2013年7月改名萬洲化學,是生產各類膠帶的全球大廠。判決指出,葉男2008年1月8日起擔任亞化董事長,同年8月起,全球發生金融風暴,葉男為幫亞化股價護盤確保經營權,把自己持有的亞化股票拿去質借,連同融資籌得的資金全買進亞化股票,但股價仍持續下跌,面臨融資斷頭危機。

 

葉男跟邱姓表姊夫講好,擅自以亞化子公司創益、創富的資金共6000多萬元,購買邱男拋售的別檔股票,邱男則買進亞化股票護盤,但這樣還不足以使葉男的資金缺口止血,葉男另向亞化的美國子公司借款共180萬美元應急,隨即被財務主管及會計師警告此舉違反我國禁止公司借款給私人的規定。

 

葉男竟又擅自作主,藉口興建亞化的光電大樓,與表姊夫邱男經營的建設公司簽訂不平等合約,命亞化預付第一期工程款4725萬元後,全數挪於償還美國子公司的借款。葉男接著又指示亞化子公司「歡影城」、「百歡集」向他經營的禮品公司採購400萬元,且要求交貨前即全額預付再同樣挪用。

 

此外,葉男向亞化要求預支他的2009年全年薪水600萬元,被會計人員婉拒,葉男索性不顧部屬反對,逕自以亞化名義跟蘇菲亞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為期2年的財務顧問合約,且一次預付全額顧問費含稅共630萬元,再跟蘇菲亞公司負責人借貸其中500萬元,用於處理個人財務危機。

 

經檢調查獲,葉男始終不認罪,推稱調度資金合乎程序規定,最高法院指葉男違背董事忠實執行職務的義務,以公司資金減緩個人財務窘迫情況,惡性不輕,今維持更一審見解,將葉男所犯《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其中3罪,合併判刑5年,另一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誣證交所股市禿鷹 亞化前董座判賠320萬

2012年11月14日14:54

亞洲化學公司3年前被打入全額交割股,當時董事長葉斯應痛批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等幹部是股市禿鷹成員,遭薛等人提告求償16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判葉要賠薛等7人共320萬元,並在《蘋果》等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葉斯應2009年被控違法套利亞化資金,證交所認為亞化內部稽核有重大瑕疵,卻遲遲無法釋疑,將亞化打入全額交割股,葉憤而到北檢按鈴控告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等人,控訴證交所與股市禿鷹集團勾結挨告。
 
葉辯稱,言詞雖然嚴厲,主要是指證交所處理不公,質疑內情不單純才發表該言論,屬善意評論,無須賠償。
 
法官認為,葉因心生怨恨,為轉移個人違法焦點,而公開詆毀薛琦等人言論非善意,不僅要賠還要登報道歉。

亞化前董座葉斯應被判賠320萬元。資料照片

證交所告亞化前董座獲勝訴

 

2012年07月24日
證交所難得主動提出訴訟,控告亞化前董座葉斯應(圖)妨害名譽獲得勝訴。

【陳建彰╱台北報導】台灣證交所之前控告亞化(1715)前董事長葉斯應妨害名譽罪,經過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判決,葉斯應觸犯妨害名譽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這也是證交所少數主動興起訴訟,且獲得勝訴的案例。

觸犯妨害名譽罪

據了解,亞化在2009年爆發經營權之爭,前董事長葉斯應在當年度4、5月陸續以散發宣傳單、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召開記者會散發新聞稿的方式,指控證交所相關人員與他人共組禿鷹集團一案,對此指控,證交所依法提出妨害名譽罪刑事告訴。
台北地方法院在2011年5月判決,葉斯應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第2項加重毀謗罪有期徒刑6個月,經過葉斯應提出上訴之後,台灣高等法院也於日前判決,葉斯應觸犯妨害名譽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代表證交所獲得了勝訴。
證交所副總林火燈昨天表示,目前並不確定葉斯應是否會再對此案提出上訴,但是從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顯示,證交所的主張是站得住腳的。
他表示,站在證交所的立場,並不願意主動提起訴訟,主要是葉斯應散布的資訊已妨害到證交所的名譽,且與事實不符,影響外界對證交所的觀感,才會對其提起訴訟,主要是為了維護證交所權益及聲譽,對於不實指控,訴諸法律行動。 




 

亞化前董事長 遭判刑9年
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亞洲化學前董事長葉斯應,被控與擔任天籟建設負責人的表姊夫邱奕志,涉嫌利用新建光電大樓名義,套取亞化4,725餘萬元資金,台灣高等法院昨(10)日維持一審宣判,仍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葉斯應有期徒刑9年,邱奕志判刑2年、緩刑3年。

 

判決指出,葉斯應在民國97年間以股票質借、融資方式大量持股,適逢全球金融海嘯,葉因個人持股面臨斷頭危機,為確保經營權,便向美國子公司借款美金180萬元。

 

判決表示,葉斯應為了還款,找邱奕志研商,恰巧當時亞化有意發展太陽能光電投資計畫,葉曾向董監事建議,由公司先支提撥款興建研發大樓,並推薦工程可發包給與天籟建設承做。

 

由於葉斯應未提出具體研發進度及款項支付細節,遭董事會拒絕,葉在計畫遭董事會否決後,仍私下與天籟簽訂工程合約,挪用亞化4,725萬餘元作為工程預付款,但這批款項又輾轉回流葉的個人帳戶。

 

判決書並指出,葉斯應還以亞化旗下兩家投資公司9,800餘萬元資金,購買邱奕志遭套牢股票,再用所套取資金購買亞化股票護盤。

 

另外,葉斯應與亞化子公司「歡影城」公司董事長張嘉元配合,由張向葉掌控的巨升公司等採購400萬元禮品,無實際交貨即預付款項,並將個人財務顧問費用,轉嫁由亞化負擔,違反章程簽訂對公司不利益契約,支付蘇菲亞公司630萬元,再向蘇菲亞負責人借款500萬元,供自己花用。

 

【記者周義朗/台北報導】亞化表示,對於前董事長遭判刑,因屬於公訴罪,故公司不予以回應。但亞化未來將努力為公司員工和股東創造更多收益,回報股東和員工長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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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交割近半成交量 亞化前董座遭起訴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1.06.13 03:03 pm

 

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葉斯應利用家人帳戶購買亞化股票,下單後未補齊資金,沒有履行交割義務近新台幣3000萬元,被寶來證券控告違反證交法罪,台北地檢署上午將葉斯應提起公訴。

 

寶來證另控告葉斯應詐欺,控告提供帳戶給葉交易股票的葉斯應胞兄葉斯憲、葉斯應的妻妹黃玉芳,檢方認為,葉斯應未因違約交割獲財產上利益,詐欺事證不足,葉斯憲與黃玉芳只單純提供帳戶給葉斯憲使用,不涉刑責,將葉斯憲、黃玉芳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葉斯應於98年2月25日利用葉斯憲、黃玉芳在寶來證券復興分公司的股票投資帳戶,委託寶來證買進亞化股票1830千股及1000股。

 

同月27日交割日屆止時,因葉斯憲、黃玉芳的股票交易帳戶內存款不足,致2帳戶僅分別交割新台幣6萬577元與4萬9054 元,以亞化當天成交價每股10.39元計算,等於葉斯應僅交割10.551千股。

 

檢方偵辦認為,葉斯應不履行交割義務,違約不交割的亞化股票達到2820千股,金額部分則達到2934萬4523元,該檔股票98年2月25日的總成交量為5778千股,葉斯應違約交割的股票量,已占當日該檔股票成交量的比例達48.8%,足以影響股票市場的交易秩序,因此依法起訴。

 

【2011/06/13 聯合晚報】

 

亞化前老董炒股 追加起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股票上市的亞洲化學公司(1715)前董事長葉斯應97年接任董事長,為掌控實權,以融資方式購入5萬餘張股票,但遇金融海嘯融資有遭斷頭壓力,涉嫌勾結姊夫邱奕志,利用人頭進行相對交易炒作亞化股票,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2人,因葉斯應炒股案已被台北地檢署起訴,與此案相關連,此案追加起訴併由台北地院審理。

起訴書指出,葉斯應97年元月接任亞化董事長,但因本身實際持股不足,為掌控實質經營權,以融資方式購入5萬餘張股票,7席董事中取得5席,掌控經營實權。

96年因全球金融海嘯,97年初,亞化股票從每股18元跌至15元,導致葉斯應融資自備款不足,如未及時補足,恐將被斷頭,97年7月葉某提供多名人頭帳戶,勾結張姓金主等人進行炒股,企圖把亞化股票炒上來,不過大環境太差,股票從每股15元還是持續跌至14元,手中已完全無資金炒股。

葉斯應趕緊找上姊夫邱奕志,2人共謀提供人頭帳戶,進行相對買賣炒股,左手賣右手買,企圖影響股價,製造亞化股票交易熱絡假象,企圖吸引散戶,進一步套殺散戶。

此案因葉斯應日前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2案有關聯性,台中地檢署追加起訴,並移送台北地院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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