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燦坤較貴 PChome判賠

更新日期:2011/03/14 19:16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4日電)知名3C賣場燦坤實業不滿PChome網站刊登不實比價廣告,指稱燦坤商品較貴,侵害商譽,到法院求償。法院認定未查證價格訊息,判PChome應賠燦坤新台幣1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燦坤在民國97年4月間舉辦「會員招待會」,推出低價商品。但發現PChome購物網刊登不實比價廣告,指稱燦坤無販售某些商品,某些商品還比較貴,燦坤認為PChome侵害商譽。

 

判決書指出,燦坤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公平會於同年10月對PChome處以20萬元罰鍰,並命令停止刊登廣告。燦坤認為PChome未立即移除廣告,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並在四大報、知名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啟事。

 

PChome表示,廣告為PChome派員到燦坤門市實際訪價或參考廣告型錄製作,PChome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且被告刊登的比價廣告,未詆毀燦坤服務內容,沒有侵害燦坤名譽,因此拒絕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PChome未善盡查證責任,為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製作未標明查訪時間、地點的比較廣告,導致10多項商品價格錯誤,認定PChome確有過失。法官判決PChome敗訴,應賠償燦坤100萬元,另在PChome24小時購物網首頁,刊登道歉啟事4天。全案可上訴。1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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