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留盈餘加稅 擬喊停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1.04.14 02:53 am

 

企業保留盈餘提高將由10%至15%的所得稅法修正案,明(15)日闖關恐有變數。工商團體代表昨天向立法院長王金平陳情,希望暫緩修法,可能由在野黨提案要求交付朝野協商處理,進入一個月法案冷凍期。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提高保留盈餘稅率後,可鼓勵企業分配股利、縮短貧富差距,已獲府院支持,若屆時有黨團提出交付朝野協商要求,他會尊重;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則說,黨團尊重黨籍立委提案。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及無黨聯盟主席林炳坤表示,該案通過後將衝擊中小企業發展,有必要的話,不排除提案要求交付朝野協商,避免倉促通過修法。

 

產創條例去年三讀通過,大幅調降企業營所稅率至17%,為避免在兩稅合一(綜所稅與營所稅)下,造成兩稅差距擴大,賴士葆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66條之9,將現行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營所稅提高至15%,讓企業股利實質稅負從25.3%增為29.45%,估計一年約可增加150億元稅收。

 

該案日前通過初審不須經朝野協商,並排入15日院會優先審議。不過,工商團體對該案強烈反彈,全國工總理事長陳武雄及全國商總理事長張平沼昨天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盼尋求解決之道。陳武雄痛批,修法提高稅率「很莫名其妙」,完全沒有必要,企業界反彈聲浪很大,「絕對不宜」通過修法,並反嗆政府不要因選舉到,「拿企業來墊底」。

 

張平沼也批評,加徵保留盈餘稅的修法是「很嚴重的錯誤」,一般中小企業依賴未分配盈餘,作為未來企業擴充設備資金來源,一旦強制加稅,等於斷喪中小企業的成長機會,希望立法院朝野黨團能再協商,暫緩修法。

 

 

 

【2011/04/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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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未三讀 將打回原形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4.14 02:53 am

 

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將由10%調高為15%,明天三讀通過恐有變數。財政部表示,保留盈餘稅率若未在年底立委改選前完成立法程序,將因「屆期不續審原則」打回原形,除非重新送出修法案,否則就將維持現行10%的稅率。

 

中小企業頻頻表達對調高企業保留盈餘稅率的不滿,財政部重申,保留盈餘所得稅率調高,並不會影響企業籌資能力,中小企業仍可採取盈餘轉增的方式,消除保留盈餘不分配會被加課所得稅的顧慮,還可壯大資本。

 

財政部指出,營所稅率調降為17%後,兩稅合一制度下,營所稅率17%與個人綜合所得最高稅率40%間,會出現極大的稅率差距,誘使企業藉由不分配盈餘的方式,為大股東規避個人高達40%的所得稅。

 

財政部認為,此現象出現在家族企業的機率,遠高於上市、櫃公司,因此有必要調高保留盈餘的所得稅率,扭轉可能產生的避稅歪風。

 

對於中小企業的反彈,財政部表示可以理解,但對於有關保留盈餘稅率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行政部門仍然抱持樂觀其成的立場。

 

不過,年底即將立委改選,財政部指出,調高保留盈餘所得稅率為15%的所得稅修正案,若屆時仍未完成三讀,修法工程勢必就要重頭再來。

 

【2011/04/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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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觀點/產業傷害 大於效益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3.29 02:35 am

 

會計師界認為,企業保留盈餘加徵所得稅稅率調高為15%,對產業傷害成本可能大於矯正效益;先減稅(公司所得稅)再加稅(保留盈餘稅)也將使政府輕稅政策產生矛盾,不利對外招商。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棋昌建議,政府在採取調高保留盈餘所得稅負前,應有一段緩衝觀察期,先委託民間學術機構進行產業敏感性分析,而非貿然實施,調查項目也包括調高稅率是否確能達到提高盈餘分配效果。

 

會計師普遍認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快速通過這項帶有加稅性質的法案,對籌資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最不利。實務上,加稅產生的影響,未必只有中小企業才「有感」,也會對外商與尚未進入成熟期的新興產業、獲利不如預期企業形成干擾。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豐淦認為,政府必須先定調租稅政策一致性,對產業來說,調降企業所得稅率為17%的一年後,立即再調高企業保留盈餘稅率為15%,一加一減,不只是抵銷多少降稅效果問題,還會使產業對政府宣示輕稅、簡政的租稅承諾產生疑慮。

 

【2011/03/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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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請瞄準上市櫃

 

【經濟日報╱記者邱馨儀/台北報導】

2011.03.29 02:35 am

 

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昨(28)日表示,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稅負就要大增這項新措施,應該排除中小企業,以上市櫃公司為主要對象。

 

林秉彬強調,台灣的中小企業已經因為銀行融資不易、資金取得困難,造成企業經營的不利因素。如果堅持要對中小企業的保留盈餘課稅,不僅增加對中小企業的稅負、也增加中小企業資金取得的困難,更會造成中小企業經營的不確定因素。

 

他指出,台灣的中小企業面臨很多考驗,台灣的電子大廠常常是交貨的六個月後才付款,使得中小企業資金壓力沈重。但這又是中小企業最重要的客戶群,因此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原本即常被大企業侵蝕,政府又再以稅負壓在中小企業身上。

 

林秉彬強調,中小企業原本就已經在艱困環境中求生,如果保留盈餘再課稅,勢必因為增稅造成成本提高,不容易達到政府的目的。甚至因為資金的取得困難、融資成本高於大企業,中小企業虧損的機會大增,政府希望活絡經濟的立意,更無法實現。

 

林秉彬認為,要達到效果,又不致衝擊中小企業的經營,最佳的方式就將保留盈餘課稅的這項做法,限制在上市櫃公司以內。至於體質較弱、籌資不易的中小企業,不應該在課稅範圍之列。

 

【2011/03/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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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電公會反應/餿主意 無助於發展

 

【經濟日報╱記者詹惠珠、龍益雲/台北、桃園報導】

2011.03.29 02:35 am

 

電機電子同業公會副總幹事羅懷家昨(28)日表示,用提高稅負的方式來影響企業對保留盈餘的運用是餿主意,如此一來無利於企業發展,企業永遠無法長大。

 

立法院財委會通過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從10%調到15%,羅懷家表示這等於鼓勵企業關門,保留盈餘是給企業彈性運用,很多中小企業能夠長大、維持成長,就是利用保留盈餘進行擴充營運規模或轉投資,如今提高稅負等於是讓企業無法反對,電電公會反對這樣的政策。

 

電電公會會員表示,有些企業的獲利是來自認列轉投資公司的收益,並沒有實質的現金進來,也無法將保留盈餘發給股東。對這些企業而言,它必須多繳款稅,不利於企業的經營。台灣電路板協會則表示,此舉不利有資金需求的企業,宜審慎檢視;企業經營現況各家不一,有些是保留資金用來擴增規模,不利永續經營。

 

一家盈餘配股比率近五成的印刷電路板(PCB)廠指出,此舉對政府僅是「先收錢或後收錢」的差別,雖先課徵企業的保留盈餘所得稅,但分配股利的員工,在所得稅申報時仍有扣抵稅額可回收。

 

【2011/03/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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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沼看法/成長公司 不必分配

 

【經濟日報╱記者林海/台北報導】

2011.03.29 02:35 am

 

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昨(28)日表示,將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的稅率從10%調高為15%,這個政策本身是好的,但是前提要說清楚、配套也要妥善安排。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政策通過後,政府每年將可增加大約145億元的稅收,但張平沼說,這政策固然沒有錯,但是政策不能只看一面。

 

張平沼認為,有兩種情況成立時,不一定要強迫公司將利潤由大股東分配給小股東。他解釋,第一種情況是,公司正在「正成長」,不能把錢全部分掉的,「要興建、擴建,公司才有競爭力能夠存續。」

 

「若是公司在正成長的時候,你把所有資金分配掉了,那公司就只有不斷募資。」張平沼指出,這對公司財務健全會有影響。

 

第二種情況是,未分配盈餘並非完全累積在大股東口袋。張平沼說,銀行審查放款時,首先看的就是企業業務狀況,其次是公司淨值。他指出,淨值來自於資產重估及現金,「未分配盈餘就是現金。」「如果公司要周轉快,就必須要有現金流,否則經營就會有問題。」張平沼表示,並不能只看一方面,就認為應該要多扣未分配盈餘的稅。

 

【2011/03/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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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加稅 中小企業不滿

未分配盈餘稅率調整表

〔記者鄭琪芳、王珮華/台北報導〕為了避免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讓大股東規避綜所稅,且影響小股東權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十%提高至十五%,自今年起實施、明年分配盈餘、後年報稅適用,若企業分配盈餘情況不變,初估每年可增加一四五億元稅收。

中小企業協會對此表達強烈不滿,批評將嚴重壓縮中小企業發展空間,甚至會逼著中小企業出走。中小企業協會秘書長王振保直言,這種作法不公平、也沒道理;他說,和大型企業集團相較,中小企業籌資較困難,未分配盈餘就成為累積發展資金的來源,稅率提高宛如逼中小企業不能保有足夠資金去發展、周轉。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指出,現行稅制為營所稅及綜所稅「兩稅合一」,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以往營所稅稅率廿五%,未分配盈餘則加徵十%,等於股利實質稅率三十二.五%;但營所稅稅率降至十七%後,股利實質稅率廿五.三%,與綜所稅差距擴大,形同鼓勵企業不分配盈餘;若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提高至十五%,股利實質稅率為廿九.四五%,可降低企業不分配盈餘的誘因。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目前上市櫃公司盈餘分配率七、八成,未上市櫃公司盈餘分配率約四成,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提高後,將可激勵企業加薪或分配盈餘給股東,可使四十三萬多家公司的員工及股東(約七百萬人)受惠,因此支持修法。

但經濟部認為,未分配盈餘猶如企業的儲蓄,可做為日後投資或擴充規模之用,未分配盈餘稅率提高,將影響公司投資意願,增加中小企業租稅負擔,並衝擊中小企業籌資管道;希望維持現行未分配盈餘加徵十%,對於未分配盈餘超過資本額二分之一的企業,再加徵五%。

多位立委與財政部均表示,企業透過盈餘轉增資方式,即可避免未分配盈餘加徵十五%。因此,最後財委會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

 

 

保留盈餘加稅 中小企業很火大

2011/03/28 18:28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台北2011年 3月28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提高為 15%,中小企協表示強烈反對,認為這項提案莫名其妙、沒道理,將影響企業投資意願。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秘書長王振保表示,立委提案是要以提高未分配盈餘的稅率,來補足去年產創條例通過後,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為 17%的缺口,王振保認為這種「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作法莫名其妙。

 

他指出,去年政府信誓旦旦說,產創條例通過營所稅稅率從25%變成17%,可以增加廠商投資意願、擴大營所稅及綜所稅的稅基,對國家整體所得稅稅收有挹注效果;但現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時,明確指出把未分配盈餘的稅率從10%提高為15%,是要補產創條例將營所稅的不足,這讓中小企業「想不通」。

 

他說中小企協在3月4日跟立法委員賴士葆面對面溝通過,也拜會立法院國民黨團及民進黨團,表達中小企業的看法,但現在修法還是針對未分配盈餘而來,實在「沒道理」。

 

他舉例說,中小企業不比資金雄厚的大財團,老闆們常常要跑「三點半」,而銀行願意借多少錢讓企業擴大規模,取決於公司現有資金有多雄厚,王振保說,身上有錢跟身上沒錢,去跟銀行借到的金額一定有差別。

 

他認為,未分配盈餘等於是一間公司的發展基金,政府一方面鼓勵企業要創新發展,一方面卻不讓企業保有足夠的資金周轉,他想不通政府要帶企業往哪裡走,憂心修正草案一旦三讀通過,勢必影響企業在台投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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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未分配盈餘 加徵15%營所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03.28 03:05 am

 

公司不把盈餘分配給股東,以後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得多繳一點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提案修法,把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的稅率從10%調高為15%,提案也獲得財政部支持。若完成修法,未來政府每年可增加近150億元稅收。

 

賴士葆昨天表示,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調高為15%,可促使公司發放股利,保障小股東的權益。不過,他坦承此舉會衝擊籌資能力較差的未上市櫃中小企業,但如能透過盈餘轉增資應可解套。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則說,這對持股較集中的家族企業影響較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賴士葆等立委提案的所得稅法第66之9修正案,賴士葆說,我國目前實施營所稅和個人綜所稅「兩稅合一」,公司繳過的營所稅,可隨同公司盈餘分配給股東,讓個人股東扣抵綜所稅。

 

問題就在於我國的營所稅原本是25%,去年大降為17%後,營所稅和綜所稅最高稅率40%的稅差從15拉大為23個百分點。在稅差擴大的情況下,不少公司的大股東為了節稅,不把公司盈餘股利發放給股東,讓自己繳比較低的營所稅,避免要繳交高額綜所稅,造成稅制扭曲。

 

以營所稅25%、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10%計算,股利實質稅率為32.5%【25%+(1-25%)x10%】,和40%的綜所稅只差7.5個百分點。但賴士葆說,營所稅下修為17%後,股利實質稅率剩下25.3%【17%+(1-17%)x10%】,和綜所稅稅差拉大為14.7個百分點,形同鼓勵公司不要分配盈餘給股東。

 

賴士葆指出,把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調高為15%後,股利實質稅率將提高為29.45%【17%+(1-17%)x15%】,和40%綜所稅率的稅差縮小為10.55%,可縮小兩稅差距,減低公司不發放股利的誘因。

 

目前政府每年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營所稅收達290億元,調高5個百分點後,每年稅收可望增加約145億元,達到435億元。

 

但許祺昌會計師認為,上市櫃公司的股利政策和未分配盈餘稅率高低關係不大,股利發放多少和股本是否過度膨脹或股東期待相關;而且此舉恐怕衝擊原本籌資能力就不好的中小企業,政策效果恐怕是弊大於利。

 

【2011/03/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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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加稅 財長:今年可實施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11.03.28 02:42 pm

 

減少企業不發股利誘因 保障小股東投資人權益

 

為了避免企業藉保留盈餘不分配,為大股東規避綜合所得稅,因而影響小股東的權益,立委賴士葆等人提案修法,今天中午在立院財委會初審通過,將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的稅率從10%調高為15%。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今年將可實施,101年分配,102年才開始申報,初估未來政府每年將可增加約145億元稅收。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賴士葆等立委提案的所得稅法第66之9 修正案。賴士葆表示,我國目前實施營所稅和個人綜所稅「兩稅合一」,當營所稅從25%降至17%後,與綜所稅最高稅率40%的稅率從15%拉大到23%,促使企業傾向不發放股利,不但使小股東權益受損,同時也扭曲稅制的公平性。他也認為,這雖然會衝擊籌資能力較差的未上市櫃中小企業,但仍可藉由盈餘轉增資來解套。

 

立委提案中也舉例試算說明,若以營所稅率20%、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計算,實質股利稅率為28%【20%+(1-20%)x10%】,當營所稅率調降至17%,實質股利稅率則降為25.3%【17%+(1-17%)x10%】,與綜所稅40%相較,兩稅差距擴大到14.7%,形同鼓勵公司不分配盈餘給股東。

 

賴士葆表示,上市櫃公司未分配盈餘占稅後淨利比重逾50%,總計有97家,主要目的在保留投資資金去併購其他公司,或是降低對銀行的貸款,不會被銀行抽資金,但對股東不見公平。他表示,若把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調高至15%,實質股利稅率將提高至29.45%,和40%綜所稅率的稅差縮小至10.55%,可減少企業不發放股利的誘因。

 

每年增加逾百億元稅收 縮小營所稅、綜所稅差距

 

 

經濟部則認為,未分配盈餘稅率調高到15%,將可增加逾百億元稅收,並有助於縮小營所稅與綜所稅的稅率差距,但恐怕會影響公司投資意願、增加中小企業的租稅負擔,以及衝擊中小企業的租稅負擔和籌資管道,因此經濟部希望可維持現課徵10%營所稅的規定。

 

目前政府每年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營所稅收約290億元。

 

李述德表示,將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的稅率從10%提高到15% ,雖然對資本累積有影響,但只要把盈餘轉增資就好,公司因稅率降,盈餘增加,就可以回饋給股東,因此財政部支持此案。

 

【2011/03/2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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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營所稅/成本提高 影響投資能力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1.03.28 03:05 am

 

立委提案提高未分配盈餘營所稅率,經濟部與企業界同聲反對,希望立委諸公們多思考。金融業者則認為,銀行的經營成本將因此被迫提高,還會影響到投資能力。

 

經濟部官員表示,對政府來說,有多餘稅收進帳當然是好事。但對企業來說,未分配盈餘就像是個人的「活期存款」一樣,手上總是要留有一定的現金部位,以備不時之需。否則對上市櫃公司而言,若是未分配盈餘不夠,現金增資的成本非常高,對股東來說未必是好事。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也說,未分配盈餘多留一點,對公司的財務品質有幫助,對投資人也愈有保障。更何況,未分配盈餘又不是放在私人口袋,是所有股東共享,「不要把企業都當成壞人」。他強調,提高稅率對股東「不見得好」,也會對企業經營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擾。

 

某金控財務長指出,金融業配股配息能力原本就較其他產業為差,除了近年獲利較不穩定外,還因為銀行屬特許行業,可分配盈餘也被管制。因為為確保銀行風險承擔能力,依「銀行法」規定,銀行每年完稅後要分配盈餘時,需先提列3成為法定盈餘公積,但一般公司依照「公司法」僅需提存1成。

 

此外,銀行還有資本適足率(BIS)要求,今年就有銀行因為新版巴塞爾協議,決定保留更多盈餘因應增資需求,而決定少發一點股利。

 

這名財務長說,銀行未來若要多分配一點獲利給股東,就不能保留更多盈餘在公司。對金融業的負面效應,就是會提高經營成本,同時因為無法保留更多盈餘,自然也減少做其他投資運用的可能。

 

【2011/03/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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