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命26年罹肺腺癌 遭台鎳解僱

在台鎳工作26年的李姓勞工(右),長期暴露在粉塵工作環境下,去年罹患肺腺癌,想向公司申請職業病,公司卻勒令他不准踏進公司,並要求辦退休。(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曾韋禎、洪臣宏/綜合報導〕在台灣鎳業工作廿六年的員工李榮茂,因罹肺腺癌想向公司申報職業病,竟遭公司解聘。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質疑勞委會未能積極捍衛勞權;勞委會指出,未來即便雇主拒發職災門診單,勞保局也能逕予核發。

李榮茂昨泣訴,他在台鎳工作廿六年,長期暴露在粉塵環境下,去年發現罹患肺腺癌,肺部累積高濃度的鎳。

在醫師建議下,李榮茂原想向台鎳申報職業病,但台鎳拒絕發給職災門診單,僅願讓李榮茂辦理優退,給予六個月退休金,總經理甚至吩咐警衛,不得再讓李榮茂踏進台鎳。

李榮茂指出,台鎳曾於二○○五年底針對員工進行尿液檢查,發現所有員工的尿液都含鎳金屬,台鎳卻未告知員工,僅對濃度最高的兩位進行追蹤;他自己名列第六高,達五.三PPB,也未獲告知。

老員工難過 像免洗筷用過就被丟

他說,在四處陳情求援下,勞委會今年一月鑑定其確為職業病;歷經兩次勞資調解會議後,台鎳共支付五十七萬元的工資差額,卻未給予職災賠償及相關醫療費用。

李榮茂難過地說,工作了二十六年的公司這樣對待他,讓他身心崩潰,覺得自己就像免洗筷一樣,被用過即丟。

勞委會勞工福利處科長楊玫瑩說,屏東縣的職災個管員陸續協助李榮茂請領傷病給付,共獲三十四萬元;也協助召開勞資調解會議,獲得五十七萬元原領工資差額。

黃淑英指出,要勞工去向雇主申請職災門診單,是很奇怪的制度;政府應主動協助勞工爭取權益,對於高污染、高風險的勞動環境,加強勞動安全檢查。

勞保局職災醫療給付科長魏宗芳坦承處理不當,當場致歉,未來只要被保人持有醫師診斷證明或職災醫療給付通知單,一律當場核予職災門診單。

職業災害補償 台鎳︰一切合法

台灣鎳業昨天僅以新聞稿表示,有關李員的職業災害補償案「一切合法」,但對員工體檢鎳含量偏高隻字不提。

台灣鎳業新聞稿指稱,有關李榮茂職業災害補償案,依高雄市勞工局調解會決議,先給付職業災害期間原工資差額四十九萬七千餘元,後續又給付五萬五千餘元。

針對標靶治療、精神損害賠償,也依法協助填具職災醫療書單,若李員願意,「歡迎復職」﹔若基於健康考量未申請復職,如符合勞基法「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情形,會定期給予原領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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