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被訴索賠十億美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21世紀經濟報導) 2011-05-06 11:10:06

 

當地時間5月3日,美國司法部正式起訴德意志銀行(下稱德銀),指該行及其下屬的Mortgage IT公司一再使用詐騙手段獲得抵押債務聯邦保險承諾,并索賠10億美元。德銀是因《欺詐聲明法》(False Claims Act)被起訴的首家抵押貸款銀行,該行在信貸泡沫接近頂峰時以約4.29億美元收購了Mortgage IT(交易於2007年1月完成)。

 

而負責起訴的檢察官Preet Bharara指稱,公司在1999年至2009年期間核准超過3.9萬份抵押獲得聯邦住房管理局(FHA)擔保的貸款,金額超過50億美元。德意志銀行隨后通過出售這些抵押貸款資產獲利。

 

 

不過,德銀髮言人否認了相關指控。

 

“不盡職”的調查

 

在1999年-2009年間,Mortgage IT參與了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HUD)屬下聯邦住房管理局(FHA)的“直接支持放款人”(Direct Endorsement Lender)項目,有權批出由FHA擔保的貸款。該項目要求參與機構遵循HUD的規則仔細審批貸款,并且需要強制實施一套質量控制(QC)的程序。

 

按照規定,擔保貸款在批核之前,需要進行盡職調查,了解借款人的財務狀況以及交易房產的真實情況,這一步由直接放款機構而非FHA或HUD執行。

 

然而,檢察官Preet Bharara表示,德銀嚴重違背項目規則,無視其中關於借款人是否能夠償還抵押貸款的要求。

 

FHA資料顯示,在2004年該公司批出的科羅拉多溫泉市的一處住宅貸款之中,面對借款人沒有信用記錄的情況,公司并沒有收集房屋租金、汽車保險、水電費等支付信息來構建記錄以供評估,而是直接批出了貸款。結果,在6個月后,借款人違約。

 

更有甚者的是德州一筆房產貸款之中,申請資料上有關借款人工作現狀的陳述前后矛盾,同一時間既在X公司工作,又在Y公司任職,竟然沒有人發現并質疑,同樣批出貸款。不出5個月,借款人違約。

 

有從事房產中介的人士表示,這兩個案例的失誤“很低級”。而在其他的案例之中,買家“贊助”賣家首付、虛報所持資產價值等的問題,恐怕就更不可能被發現了。

 

形同虛設的QC

 

在2004年,Mortgage IT公司曾經聘請外部人員對建立一套QC(質量控制)程序,并重新審核已批出的貸款案例。不久,問題被發現并以信件通知該公司。然而,這批信件沒有拆封就被放到一邊,直到2005年初公司首位QC經理上崗后重新找到并拆閱。

 

但是問題并未因此出現轉機。

 

上述QC經理試圖在公司內部建立一套系統:經過篩選的案例先交由外部人員進行初審,若有問題,QC經理會將要求發放該筆貸款的分支部門做出說明,此后QC經理會作出問題評估并向管理層報告。

 

可是,這套系統從未成功,QC經理對放貸分支部門的質詢往往沒有回應,盡管也曾向管理層投訴,只是情況依舊。

 

更荒唐的是公司在QC程序的人員安排。前述QC經理本應有一定人員協助工作,但事實卻是光桿司令。在2006年首季到2009年結束經營期間,一位政府的貸款審計人員就是公司內唯一一位從事QC程序的人,此人亦在2007年被挪作他用。

 

起訴書特別提到一個案例。前述外部審計人員以及公司QC經理均發現公司密歇根分部一系列違約的案例,且均與某個貸款員及某個中介有關系,建議管理層采取行動。然而直到2006年HUD發現并知會該公司后一段時間,公司才處理了該問題。

 

面對這些問題,公司管理層一再在年檢中表示已經改正,而高管一再簽字聲明公司遵照了相關的守則。但結果并不如他們所聲稱的,問題一直持續到該公司於2009年結束經營。

 

FHA表示已經為這些貸款支付3.86億美元的保險償付和相關成本,并且尚有8.88億美元待支付,而在未來,賠付金額可能還會更大。

 

德意志銀行一位發言人聲稱:“我們剛收到起訴,目前正在討論。 我們認為針對Mortgage IT和本行的指控不合理、不公正。 ”同時,發言人還表示他們將就這一訴訟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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