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財訊獨家報導/工研院幫三星打台廠?
財訊 2011/05/11



【文/田習如】

 

 

讓新竹科學園區近來雞飛狗跳的一份合約,是去年下半年工研院與三星達成的和解書,緣於二○○九年工研院在美國法院控訴三星侵犯二十六篇專利,「以戰逼和」而進行談判,逼三星花錢了事。這個案子本來被標榜為工研院在國際專利訴訟戰場上的大勝利,如今,當和解內容的後果漸漸發酵後,卻被台灣產業界形容為「喪權辱國」!

不過,工研院行銷傳播處長趙琰截稿前致電本刊時表示,工研院認為此案的最終結果墊高了台灣廠商對手的經營成本,值得肯定。

事件的爆發,可從最近友達受到工研院的兩樁「驚嚇」談起。首先,工研院與三星和解後,興匆匆宣布「再度出擊」,到美國控告南韓的樂金電子(LGE)侵犯專利,由於友達是LGE的供應商,因此希望工研院控告LGE時能夠將與友達相關的部分排除,以免遭池魚之殃,但被工研院拒絕,讓友達有些「不爽」。

驚!和解案「汙染」專利
友達連中兩槍李焜耀抗議

其次,原本在○九年底,友達與工研院喜孜孜宣布軟性顯示器(俗稱軟板,即軟的面板、電子紙)的技術合作案,雖然有經濟部科技專案的資助,友達仍投入不少經費與工研院共同研發。不料,工研院與三星達成和解數個月後,友達突然被告知「未來與工研院合作研發出來的專利,可能會受到三星和解案的拘束」。據了解,這個軟板研發合作案目前已暫時被友達喊停。

工研院讓友達「連中兩槍」,忍無可忍的李焜耀於是向經濟部技術處長吳明機抗議,加上近來其他業者在投標購買工研院的專利之前,也陸續得知工研院的多項專利──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數年內的專利──都可能受到三星和解案擴散效應影響,業界間的傳聞、震驚、憤怒終於一發不可收拾。除了李焜耀,宏碁董事長王振堂也以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的身分,向官方私下表達關切。

慘!保證不告、牽制後手
台灣產業不用跟三星玩了

到底三星和解案的內容有多麼「恐怖」?面對連番詢問,工研院連最基本的簽約時間、和解金額、涉及專利數目與範圍??等資訊,都一概以和解書有「保密條款」為由而拒答,不過,本刊仍從產業界、美國法界等多重管道,彙整出三星和解案幾項關鍵:

一,三星同意付出和解金約十幾億元台幣,其中,工研院所委託的美國律師事務所Shore Chan以「後酬」的方式(事後抽成),取走約三、四成。

二,工研院控告三星的二十六篇、約上百項專利,因此授權給三星。

三,在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四個領域,工研院已經擁有的、正在申請中的、未來六年內得到的專利,同意不拿來控訴三星,也就是專利訴訟上的「立約免訴(covenant not to sue)」──保證以後不告三星。

四,工研院若將前述專利賣給第三者,同樣受到免訴條款的拘束,也就是法律上的「後手繼受前手義務」──別人也不可以告三星。

怎麼解讀這些約定內容的實際影響?先看和解金,這是工研院史上最大的一筆專利收入,表面上是個大績效,不過,扣除南韓政府的課稅和律師費用後,工研院拿回台灣的金額不到十億元。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財訊雙週刊》372期;訂閱財訊雙週刊電子版

 

 

助韓打台廠? 工研院與三星簽密約

告三星侵權 反賠上電子業優勢

〔記者顏若瑾、洪友芳、王憶紅/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召開記者會指出,經濟部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在二○○九年控告韓國三星公司侵犯近百項專利,雙方以十多億元和解,但工研院不但將上百項專利授權給三星,還秘密簽訂兩大斷送專利權的協定,等於未來二十六年內,台灣電子業優勢都拱手讓人,他質疑其中有人謀不臧,要求工研院把密約內容送到立法院審查。

工研院澄清 否認出售相關專利

對此,工研院發表聲明指出,工研院對國際大廠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不是為了本身的利益,旨在為國家投入多年的科專成果伸張權益;工研院基於國際訴訟約定,必須保密,所以無法對外揭露和解內容。

另,對於財訊雜誌報導「工研院喪權辱國幫三星打台廠?」工研院院長徐爵民嚴正抗議報導不實,內容諸多謬誤,不排除提告;他也澄清控告三星侵權,是幫台灣廠商,最後雖和解,並沒有將相關專利出售或與三星達成交互授權協議,台灣廠商仍可與工研院聯手合作。

台灣三星則表示,截至目前尚未接獲總部相關訊息,不方便回應。

潘孟安指出,工研院簽的第一項密約內容是專利訴訟的「立約免訴」條款,也就是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等四大領域,只要是工研院已經擁有的、正在申請中的、未來六年內得到的專利,都同意不控訴三星。

潘孟安痛批,這項「保證不告」的內容,占了工研院一萬四千多項專利的三分之二,價值上百億元,「三星只要花十幾億元就可卡住未來上百億的利潤」,如果把未來六年也算進去,以專利保護期間二十年的規定,「未來二十六年內,台灣電子業優勢都拱手讓人!」「工研院放任三星予取予求,台灣電子業如何在國際間競爭?」

潘孟安說,另一大項密約內容是「後手繼受前手義務」條款,也就是工研院若將前述專利賣給第三者,免訴條款一樣有效。潘孟安痛批,未來只要台灣廠商向工研院取得專利,而遭三星或三星下游廠商侵犯專利智財權,也不能對三星提出控訴,「帝王條款」讓政府鉅額補助工研院的專利成果付諸流水!

密約肥韓廠 立院要求專案報告

潘孟安批評,工研院是政府輔導民間工業技術的龍頭,如今簽訂密約,幫助韓國三星打台灣廠商,「政府的科技政策在哪裡?主管的經濟部又如何能卸責?」他將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工研院進行專案報告,將密約內容送到立法院接受監督。

對於引發疑慮的和解內容,工研院委託的理慈事務所律師陳佩貞表示,工研院無法對外揭露和解內容,並非隱匿事實,而是基於國際訴訟約定須保密。工研院雖與三星達成專利訴訟和解,但沒有將相關專利出售給三星或達成交互授權。

陳佩貞說,專利非單一授權,就像唱片公司的歌曲著作權,可授權給多家KTV,工研院的專利可以授權國內廠商,也可以技術輸出授權給國外廠商,包括三星在內,若三星採工研院或國內廠商專利未得到授權,廠商或工研院都可提告,沒有所謂不能告三星、卡住百億元專利的情事。

 

台韓產業短兵相接 工研院應挺自己人

記者陳梅英/特稿

台韓產業競爭激烈,相較於韓廠有龐大政府資源撐腰,台廠卻只能單打獨鬥,最近台幣放任升值已對業者出口競爭力造成極大威脅,由國家每年編列預算補助的工研院若真與三星簽和解密約,倒打台灣業者一耙,那台灣科技業還要談什麼競爭力?

專利大戰在現代的科技產業已是競爭力的重要一環,不光被動的保護自己不被對手告,更是換取市場與訂單的重要籌碼。若真如立委潘孟安所說,工研院與三星簽的協定中,包括專利訴訟的「立約免訴」條款,未來還有廠商願參與工研院的研發案嗎?

其實,若光是論面板的專利能力,這幾年下來,友達、奇美電累積的專利能量不會輸給韓廠,友達與LGD專利侵權戰纏鬥多年,去年友達就漂亮的打敗LGD,贏得勝利。鴻海每年在美國取得專利數更是驚人,是台灣唯一進入前五十大的廠商。

但競爭力不能光靠業者單打獨鬥,許多研究韓國三星如何崛起的文章均提及,韓國明確的、長期性的政策支持,產官學共同研發合作的良好環境,是今日三星、現代這些集團企業崛起的最關鍵因素。

友達董事長李焜耀曾在接受媒體專訪感嘆,韓國會形成三星這麼大的品牌,國家社會支持度很高,韓國政府傾國家資源協助企業發展,提供資金融通,甚至在關鍵時刻,放手讓韓元貶值,打倒對手。

工研院每年拿政府補助近百億元經費,應扮演的角色是產業界的推手,補民間資源不足,在前瞻技術上率先投入研發,將好的技術移轉民間、甚至整合業者資源共同開發,而不是只站在工研院獲利的角度來看待專利和解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