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軍心…宏達電要買2萬張庫藏股

【經濟日報╱記者方巧文/台北報導】

美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初判宏達電侵犯蘋果兩項專利後,宏達電財務長容覺生昨(16)日表示「有點失望」,將全力上訴,該案12月終判,「不排除用各種方案解決」。宏達電昨夜並宣布本周一起將買進庫藏股2萬張。

 

外界推估,宏達電企圖「以戰逼和」,最終是與與蘋果達成和解。有法人研判,雙方可能達成專利交互授權協議,較差的情況是和解後,宏達電可能支付200億元和解金,後續每支手機,再支付2至5美元權利金,最快會影響今、明年獲利。但是如果ITC終判宏達電侵權,雙方又沒有和解,宏達電侵權產品恐面臨不能輸美。但以上種種市場揣測都未獲宏達電發言系統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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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判侵權的兩項專利,為號碼顯示回覆與類比音效處理。法人認為,此兩項侵權項目並非關鍵專利,未來宏達電只要在軟體上稍做更改就可迴避。不過,專利權律師認為,此類專利訴訟上訴要翻盤的難度高、空間小,宏達電還有辛苦仗要打。

對於宏達電在ITC初審失利,外資法人多不感訝異,認為先前股價從1,300多元高點,以極快的速度、接近腰斬的方式下殺,已對侵權案有所反映。就股市操作來看,此次宣判算符合預期,利空應已鈍化。

外資認為,終判年底才將宣布,只要下半年宏達電產品出貨不受到歐美地區景氣不佳影響,公司全年出貨量與業績仍可達陣。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表示,公司針對該案上訴內容已有完整的因應對策。

不過,專家評估宏達電上訴翻盤的難度高,宏達電之前購買了打贏蘋果專利案的S3圖像(S3 Graphics),預期雙方在終審期間成功進行和解的機會大。

外資估計,宏達電若與蘋果達成和解,可能將繳交每支手機約2至5元美元的權利金,宏達電明年繳給蘋果的權利金,將有近一個股本的規模。

除了宏達電,蘋果也對其他Android陣營手機廠不留情提告。而昨天ITC的初審宣判,被視為是蘋果對決谷歌(Android)陣營的前哨戰,使得Google陣營中的三星等廠繃緊神經。另一方面,宏達電在去年向ITC反告一案,預計在今年9月16日宣判。

 

 
圖/經濟日報提供

 

宏達電利空出盡 法人︰股價回歸基本面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對於蘋果(Apple)告宏達電的十項侵權之訴,初判有二項成立,而宏達電對上訴抗辯深具信心,並已有其他軟體技術解決二項侵權的疑慮。市場人士對此持中性、不負面的看法,市場預期,宏達電週一股價可望反映ITC初判,擺脫「落難股王」稱號。

多點觸控侵權未成立 市場鬆了一口氣

市場人士指出,二家公司專利權之訴,非公司內部的研發單位、專利權律師外,外人很難看出其中奧密,但因宏達電慣有「做不到、就不說」的公司文化,因此從宏達電對ITC的初判回應觀察,持正面、不負面的看法。例如,市場對此次蘋果告宏達電最擔心的多點觸控(Multi-touch)侵權,反而沒有成立,感到訝異。

宏達電之前飽受侵權官司、關係人交易紛擾,股價跌破千元,預期在侵權官司越來越清晰下,股價可望回到反映基本面的走勢。

宏達電股價今年二月底攻上千元後,一直穩坐股王寶座,股價最高曾來到一千三百元,不僅讓宏達電市值破兆,更超越鴻海成為台股中市值僅次於台積電的第二大公司,一併將董事長王雪紅、陳文琦夫婦拱上台灣首富寶座。

但六月上旬,市場擔心宏達電因日震重複對供應商下單,第三季營運動能減弱等因素,外資高盛將宏達電從「亞太強烈買進」剔除到「亞太買進」名單中,目標價從一千六百元調降到一千五百元後,宏達電隨即吃了數根跌停,並在六月十六日終結長達五十六個交易日的千元股王紀錄。

之後宏達電股價在千元上下震盪,七月六日宏達電宣布以近新台幣八十七億元買下威盛以及王雪紅投資公司持有的S3 Graphic後,觸動市場擔心宏達電是對蘋果的侵權之訴沒有把握,才再犯關係人交易這項大不韙的敏感神經,因此,又連番殺出宏達電股票,期間,宏達電不僅讓出股王寶座給大立光,股價最低更來到八百五十五元。

與關係人交易惹爭議 股王寶座換人坐

宏達電從七月六日宣布購買S3 Graphic當日收盤價一千零九十五元,到上週五收盤的九百零七元計算,跌幅十七%,市值則縮水一千五百三十七.二億元。

外資三星證券科技產業分析師呂家霖指出,下半年是手機產業的旺季,就基本面觀察,宏達電第三季在感動機發酵,以及ChaCha、Salsa等陸續登場下,第三季營收可望較第二季成長十到十五%,第四季的營運表現,則須等八、九月,以及觀察全球消費景氣好壞狀況等因素,才會對宏達電營運有更清楚的評估。

至於宏達電的零組件供應商,包括可成、大立光、啟碁、洋華、介面、宸鴻、嘉聯益、燿華、位速、晶技等,在ITC初判前的股價表現,多少受到壓抑,預期未來也可望反映出貨基本面。只不過,大立光、可成等多家廠商除是宏達電概念股,也同時是蘋果概念股,所以股價未來反映恐不如宏達電那麼強烈。

打專利權戰爭 意在封殺對手

記者王憶紅/特稿

全球品牌企業絕對要尊重創新與智慧財產權專利,也要強烈主張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而近年來,智慧型手機大廠間頻頻發生侵權之訴,除彰顯每家智慧型手機大廠專利庫的重要性之外,也是起因智慧型手機的利潤高,以及免費的Google Android平台崛起速度太快,因此手機大廠間以侵權之訴,來阻擾對手開發速度、墊高成本,或是讓使用者的經驗不佳,鞏固自己的地位。

蘋果提告 多家手機廠反擊

蘋果(Apple)除去年三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控告宏達電的Android手機侵權之外,今年七月則二度對宏達電提出五項專利侵權。而除宏達電之外,蘋果也向摩托羅拉、三星等多家國際手機大廠的Android平台智慧型手機提出侵權告訴,各手機大廠也多作出反擊蘋果,宏達電已在去年五月向ITC提出蘋果iPhone侵權之訴。

智慧型手機大廠間的互告,主要是相較其他電子消費性產品,智慧型手機的成長力道強勁,且「利潤太高了」,市場估計,蘋果iPhone的毛利率高達五十到六十%,而宏達電的毛利率則在三十%左右。

除智慧型手機的利潤漂亮外,根據市調機構Gartner的調查顯示,宏達電今年第一季銷售九百三十萬支手機,躍居為全球第七大手機製造商,且高階產品讓宏達電在美國主要銷售通路皆有好表現,且在第一季已取代RIM(黑莓機手機製造商),成為美國市場第二大智慧型手機品牌。另外,Gartner的資料也顯示,今年第一季全球智慧型手機作業平台以Android的市佔率最高,達三十六%,高於Symbian二十七.四%、蘋果iOS的十六.八%。

專利多寡 左右手機市佔率

Android平台崛起速度太快,讓蘋果覺得芒刺在背,而此波智慧型手機的專利權大戰,幾乎都是蘋果主動發起。發動侵權之訴,最主要是要保障智慧財產權,但也可從三個角度觀察,第一,是要對手另尋解決方案,干擾對手開發產品速度;第二,是要對手支付權利金,墊高對手的成本,減輕競爭壓力;第三,則是讓對手的產品使用不順暢,造成使用者經驗不佳。因此,侵權之訴也是遏止對手快速發展的手段之一,而智慧型手機大戰在未來,將是專利權大戰的情形下,各家手機大廠專利庫內的專利權有多少,就左右了手機戰場上的生與死。

Google當初推出Android平台,是訴求免費,但當蘋果連番一波波發動權利金訴求的攻擊,勢必會讓手機大廠對Android平台遲疑。值得注意的是,若蘋果對宏達電的侵權最終宣判成立,則使用Android平台,將不再是免費,而是要支付蘋果專利金。在墊高開發成本下,手機大廠是否會轉變心意投奔到微軟新推出的芒果Mango平台(要支付微軟權利金),則值得觀察。

Android系統手機恐受影響

〔編譯劉千郁/綜合報導〕蘋果控告宏達電侵權初判結果出爐,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指出,宏達電侵犯蘋果十項專利權中的二項,分析師指出,如果宏達電上訴失敗將被迫與蘋果和解,所有使用Android平台手機廠商都會受到影響。

路透分析指出,雖然判決最後結果還沒有決定,不過對蘋果與Android手機製造商的競爭有重大意義,宏達電、三星的Android智慧型手機市佔率超過iPhone,讓蘋果不得不出招抵制,具有準司法地位的「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成為各科技大廠相互控告侵權的主要機構,一旦最終判決確定,相關商品將被限制銷往美國,喪失主要市場的市佔率,上個月蘋果與諾基亞才就另一件ITC案件達成和解,微軟與摩托羅拉也相互提出與智慧型手機相關的侵權案件,通常科技大廠也會同時在地區法院提出同一案件訴訟以獲得實質金額補償,蘋果已經就相同案件在德拉瓦地區法院提告。

分析師指出,這對宏達電還不是最糟的情況,因另外八項專利沒有侵權,最後可能以支付權利金作結,不過這將提高產品成本,專利專家穆勒(Florian Mueller)指出,二項侵權專利極可能是Android的核心技術,這同時也是另一蘋果與摩托羅拉侵權案的重點,蘋果可以選擇釋出專利權,不過機會不高,除非宏達電也有蘋果需要的專利作為交換條件。

〈新聞辭典〉ITC負責調查貿易責任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為一獨立、準司法聯邦機構,擔負與貿易相關的調查責任,包括傾銷、補貼、違反智慧財產權的進口商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同時也向總統、美國貿易代表(USTR)、國會提供貿易資訊與貿易政策分析。ITC共有六名成員,由總統提名、國會通過後任命,在美國廠商提出告訴案件成立後,由行政法官指揮調查,在經歷初步判決、上訴、再審等程序後,完成最終判決,最終判決確立後,ITC可禁止侵權產品進入美國,過程通常歷時十二個月,時間比正規聯邦法院審判縮短許多。

(編譯劉千郁)

 

《通信網路》itc初判部分侵權蘋果案成立,宏達電:全力上訴

2011/07/16 09:45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宏達電 (2498) 今日發出重大訊息表示,今日前收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trade commission;以下簡稱『itc』)的初步判定通知,針對美商蘋果公司(apple inc.;以下簡稱『apple』)於2010年3月向itc主張htc侵犯該公司十篇專利乙案(案件編號337-ta-710),itc法官初步判定其中2篇專利侵權成立,惟截至目前為止,宏達電尚未獲悉該項初步判定的完整內容以及法官為何如此判定的詳細說明。

 

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表示,對於上訴深具信心,並已完成充分準備,將採取所有可能的途徑來捍衛自身的權益。深信已備有完整的對策來因應。期待這個案件能夠圓滿解決,以便能夠全力專注於發展最擅長的核心事業—開展創新的行動體驗以服務廣大的消費者。

 

在審理程序中,itc的幕僚律師在研究過相關案情事實與爭點後,亦曾在審理時公開其意見認定宏達電並未侵犯蘋果公司所提告的任何專利。除本案外,另依據itc no. 337-ta-724案的調查結果,itc亦初步判定蘋果公司侵犯了htc子公司s3 graphics的專利。宏達電於2011年7月6日宣佈併購s3 graphics。身為全球智慧型手機的創新領導者,宏達電已成為一個全球知名的消費性品牌,致力於推出多樣化的產品並提供消費者獨特的使用經驗。宏達電於1997年創立時,即懷抱著對創新的熱情和以智慧手機改變人們生活的美好願景,過去數年已於全球推出多支創新手機,並獲得多項大獎肯定。2011年2月,宏達電被gsma(全球行動通訊大會)評選為2011年最佳手機公司。(編輯整理:李慧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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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宏達電ITC宣佈APPLE與HTC訴訟案初步判定結果HTC表示將全力上訴 捍衛自身與股東權益

2011/07/16 10:09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07月16日

 

公司名稱:宏達電 (2498)

 

主 旨:ITC宣佈APPLE與HTC訴訟案初步判定結果HTC表示將全力上訴 捍衛自身與股東權益

 

發言人:容覺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0/07/16

 

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台灣桃園(西元2011年7月16日)-全球手機創新與設計領導者HTC(宏達國際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TC』)今日前收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以下簡稱『ITC』)的初步判定通知,針對美商蘋果公司

 

(Apple Inc. ;以下簡稱『Apple』)於2010年3月向ITC主張HTC侵犯該公司十篇

 

專利乙案(案件編號337-TA-710),ITC法官初步判定其中2篇專利侵權成立,惟截

 

至目前為止,HTC尚未獲悉該項初步判定的完整內容以及法官為何如此判定的詳

 

細說明。

 

HTC法務長雷憶瑜表示:「我們對於上訴深具信心,並已完成充分準備,將採取

 

所有可能的途徑來捍衛自身的權益。對於本案我們深信已備有完整的對策來因應

 

。我們期待這個案件能夠圓滿解決,以便讓我們能夠全力專注於發展我們最擅長

 

的核心事業—開展創新的行動體驗以服務廣大的消費者。」

 

在審理程序中,ITC的幕僚律師在研究過相關案情事實與爭點後,亦曾在審理時

 

公開其意見認定HTC並未侵犯Apple所提告的任何專利。

 

除本案外,另依據ITC No. 337-TA-724案的調查結果,ITC 亦初步判定Apple侵

 

犯了HTC子公司S3 Graphics的專利。HTC於2011年7月6日宣布併購S3 Graphics。

 

身為全球智慧型手機的創新領導者,HTC已成為一個全球知名的消費性品牌,我

 

們致力於推出多樣化的產品並提供消費者獨特的使用經驗。HTC於1997年創立時

 

,即懷抱著對創新的熱情和以智慧手機改變人們生活的美好願景,過去數年已於

 

全球推出多支創新手機,並獲得多項大獎肯定。2011年2月,HTC被GSMA(全球行

 

動通訊大會)評選為2011年最佳手機公司。關於其他HTC的創新歷史,請參考HTC

 

企業網站:http://www.htc.com/history。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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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聘天王律師 一天燒867萬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2011.07.16 02:02 am

 

面對蘋果專利大戰來勢洶洶,宏達電請來美國西岸最貴、有「英特爾御用律師」之譽的專利律師尼斯特(Robert Van Nest)操盤,據傳時薪高達1,200美元(約新台幣3.5萬元)。外傳這陣子以來宏達電每天律師費高達30萬美元(約新台幣867萬元)。

 

業界預估,這場官司打下來,宏達電至少得準備上千萬美元。

 

先前台積電控告大陸晶圓代工龍頭中芯國際不當使用商業秘密案,最後中芯支付2億美元現金(約新台幣58億元),以及價值1.3億美元(約新台幣37.7億元)股票給台積電,也是Keker & Van Nest幫台積電討回公道。

 

尼斯特是德國人,在科技專利業界頗具名氣,有「英特爾御用律師」之譽,曾在英特爾與威盛的專利戰上取的勝利。業界人士表示,尼斯特應該是美國西岸最貴的律師。

 

【2011/07/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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