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跳過官方 美老大心態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特稿】

2011.10.17 02:38 pm

 

今年4月美國財政部官網以廣徵意見為由,希望各國政府、機構針對美國新啟動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提出執行意見,我國銀行公會在6月7日截止前4天回函表達「執行困難」。從美國政府去年曾在香港、新加坡等國展開新法案說明會,卻始終未正式通知台灣政府、也未在台灣舉辦任何說明會,漠視台灣政府,政府卻也無力回擊,徒讓金融界卡在中間有如「瞎子摸象」般無奈。

 

美國說了算 台灣顯得卑微

 

美國政府的無理,從今年3、4月「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通過後上網公告要求各國銀行提出執行困難,到近日美國政府對中國的人民幣匯率法案,都是美國政府「說了算」。但對台灣這個小島國家來說,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的執行,台灣的立場更顯得卑微。

 

為了讓法案順利推展,去年美國至少還對中國、歐盟,乃至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專程召開說明會說明」以示善意,結果還是惹得中國、歐盟、新加坡等國難以執行的回應

 

銀行業者急 政府沒看到?

 

但對台灣,不僅沒有任何說明會,台灣的金管會、財政部等政府單位,至今竟從未從美國官方得到任何告知說明,而是從美國官方網站上和報章媒體上得知,才緊急要求銀行公會提出因應方案,這些官方式的往返,台灣有如「空氣」不存在,卻還得努力配合執行。不禁令人懷疑,台灣的外交部系統或財稅系統是否正視此問題,也讓人對政府近期積極拓展外交關係的扎實度有困惑與不解。

 

此事涉及到我國多年來致力爭取的台美租稅協定的談判機會,財稅系統是否掌握了最佳機會全力爭取,在重大政策急需高層具有決策、談判能力的政府出面時,似乎看不到政府賣力的身影,反而該層次低的執行單位銀行業急如熱鍋螞蟻,政府的敏感度和動員能力,似乎有待加強。

 

【2011/10/17 聯合晚報】

 

 

 

銀行:作業大浩劫 沒統包義務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2011.10.17 02:38 pm

 

美國財政部立法要求包括台灣在內的境外銀行業代其執行美國所得居民的查稅工作,引發銀行界齊聲不悅。針對美方開出的要求,銀行公會近日將提出多項建議,呈報金管會、財政部,包括:一、美、台速簽互惠的租稅保障協定。二、一旦銀行不配合美國政府遭開罰30%,政府應協助抵稅等後續救濟方案。三、針對「不合作帳戶」拒絕申報問題,除請求台灣政府找出適法的法源外,後續追補工作更應由美國財政部自行處理,台灣銀行業沒有「統包」義務。

 

銀行公會上午指出,美國財政部此次啟動「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對於有個資法保護及台灣本地稅務法令規定的台灣銀行業來說,將是一個恐怖又難執行的大麻煩。公會提出四項建議:

 

第一,銀行目前資料庫中,從未列檔過有美國所得居民的資料檔案,一旦重新建檔,以一家中大型銀行少說七、八百萬個客戶資料來說,光是為美國財政部跑出美國所得居民的電腦資料就是一個大浩劫,尤其台灣「雙重國籍」問題浮濫,此部分比起中國採單一國籍國家來得嚴重數倍。

 

第二,個資法對存款客戶或財富管理客戶均有一定的資料保護責任。美國又非台灣的互惠稅稅保障協定國家,政府和銀行界沒有理由配合美方政府提供稅籍資料,一旦客戶不配合、或置之不理,遭列入「不合作帳戶」,銀行業將難以要求後續代扣款作業及上繳資料等,若遭美國以課稅處罰,銀行將相當無辜,尤其目前銀行上線國內營利事業所得稅17%、但美國課稅高達30%,如何扣抵也是一大問題。

 

第三,目前外國人在台灣依所得稅扣繳10%稅負,一旦美國政府查稅按30%課稅,屆時銀行代扣繳稅款將是本國10%、美國30%,日後雙重課稅、又該如何扣抵追補,在台美並無租稅投保協定下,此一問題應優先處理,以免銀行夾在中間處處為難。

 

第四,美國政府要求美國所得居民存款總額達5萬美元以上要列報查核,但屬於財富管理部門的客戶,只要有投資美國資產的所得,不論金額全部認列,但只對50萬美元以上大戶加強查核,對於美國開出的查稅金額門檻,銀行認為,以美國國內免稅額最高9.29萬美元來看,要求台灣銀行業從5萬美元以上查核,顯得過嚴,因此,呼籲美國政府縮小打擊目標、避免傷及小戶,可將查稅門檻由5萬美元拉高至10萬美元以上,較顯合理。

 

【2011/10/17 聯合晚報】

 

 

 

美追稅法 金管會密切注意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2011.10.17 06:11 pm

 

美國大追稅,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李紀珠今天表示,目前金管會將朝 2個方向著手,首先密切觀察美國法規的發展,其次看各國反應。

 

為了處理美國人士在海外逃漏稅的問題,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將上路,促使外國的金融機構與美國國稅局(IRS)簽署外國金融協議(FFI),主動申報美國客戶的客戶資訊,包含資訊及資本利得,若不簽署FFI,將視為不合作的金融機構。

 

對於不合作的金融機構、個人客戶及法人客戶(不合作帳戶)若有美國來源所得,美國將執行30%的懲罰性扣繳。

 

對於美國這項追稅法案,國內銀行公會25日將邀集39銀行、220位代表,共同討論相關的議題。

 

李紀珠表示,金管會還在持續觀察法規的發展,因為原本美國預計在2013年實施,又延後至2014年,顯然這項法案還有變數,金管會將密切觀察美國法規發展。

 

此外,李紀珠表示,除了觀察法規發展外,也要看各國的反應。現在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已經表達過意見,但多是以銀行公會的身份表達,且美國也尚未與台灣金管會討論,所以還要看各國的反應,金管會並不急於現在就表達立場。

 

【2011/10/1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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