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證券四大違失 停止承銷半年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重罰永豐金證券,停止主要承銷業務半年!金管會證期局指出,永豐金證券辦理承銷業務有四大項嚴重違失,經決議,裁罰該公司未來半年不得向證交所與櫃買中心申請上市櫃與TDR案,也不得推薦興櫃股票登錄。這次處罰對永豐金證券將造成重大衝擊!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永豐金證券的重大業務缺失,包括:「利用客戶帳戶,買賣有價證券」、「配合發行公司辦理詢價圈購」、「支付發行人之大股東及其關係人介紹費與回饋金」及「買賣興櫃股票,未具分析報告且不符內部核決權限」等,經金管會調查,已違反證券商管理之相關規定,因此,決定開罰。

這次開罰分為「公司」和「承辦人員」兩部分,吳桂茂表示,在公司方面,本案永豐金證券執行承銷業務之重大違失,處以其未來6個月不得向證券交易所與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輔導上市上櫃及TDR案,也不得推薦興櫃股票登錄。

其次,永豐金證券還遭處罰在未來3個月,「不得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轉投資外國、中國」,「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及自行買賣外國債券」等。在人員部分,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命令永豐金證券分別停職資本市場處前主管戴家偉1年、承銷業務部主管莊英明6個月、興櫃交易科主管羅湘萍3個月、與受僱人林賴美枝2個月業務之執行。

永豐金證遭重罰 半年禁承銷業務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1.11.18 04:42 am
 

金管會昨天重罰永豐金證券,除「警告」處分外,半年內不得進行承銷業務,永豐金證相關主管也被處以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永豐金控發言人張晉源昨晚表示,目前還沒看到金管會的裁罰書,但永豐金證若有違反規定情事,一定會好好檢討並加以改進;永豐金證將加強內稽內控。

金管會昨天同時處罰永豐金證券及寶來證券。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祕書吳桂茂說,兩家公司違規項目,都跟「承銷業務」有關,但永豐金違規情節中,還包括「支付回饋金及佣金」,違規狀況較重,所以,金管會雖然對永豐金證和寶來證,都給予「警告」處分,但還處分永豐金證6個月不得承做IPO及興櫃案件。

永豐金證因辦理「康師傅」回台IPO案挨罰。相關人士說,當初券商公會曾通過一項規定,即詢價圈購,券商可收2%手續費,但隨後券商公會又將這個規定「修掉」。導致永豐金證在康師傅IPO一案中,先向客戶收了2%手續費,隨後又採「退佣」方式退回這筆手續費,因此被罰。

吳桂茂表示,永豐金證收到裁罰書後,6個月不得向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申請上市上櫃及TDR案,也不得推薦興櫃股票登錄。

永豐金證資本市場處前主管戴家偉、承銷業務部主管莊英明、興櫃交易科主管羅湘萍,各停止執行業務1年、6個月及3個月。

至於寶來證部分,吳桂茂說,該公司辦理TDR承銷業務時,未依證券商管理規則相關規定,還雇用未具業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承銷業務。金管會也對寶來證給予警告,並停止承銷部前業務總經理白文仁、前副總經理王永順9個月、6個月業務執行。吳桂茂說,寶來證明年3月才併到元大金控,目前處分是針對寶來證。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金管會處罰寶來證券副總白文仁六個月不得執行業務,寶來證券表示,一切尊重主管機關裁決;但由於白文仁已因個人生涯規劃離職,處分對公司業務沒有影響。

白文仁昨天也證實,三個月前已經從寶來證申請退休,沒有再過問公司任何業務;對於金管會的處分也不知情。寶來證也強調,白文仁離職與金管會處分無關,單純是個人生涯規劃。

 

【2011/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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