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5 13:05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北炒房大戶「三黃一劉」之一的「勇哥」黃勇義,今天被台北地院認定逃稅17億元重判。根據判決,黃勇義利用51名人頭當買家,將不動產買賣、出租營利事業的營利所得隱藏分散,造成國稅局無法課稅;黃勇義為獎勵人頭,除發給他們報酬、請他們吃尾牙、參加摸彩,還會提供人頭戶出國旅遊的機會。

黃勇義為分散個人年度所得,規避累進稅率逃稅,僱用劉姓、黃姓、陳姓、黃姓、郭姓、劉姓、江姓等7名員工分工負責處理不動產買賣、出租交易之內勤、外務等事宜。

黃勇義教導這些業務人員告訴人頭戶說,如果配合假扮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即可獲得2萬至3萬元的報酬,或者可補貼生活費、過節還會送禮金、禮品,邀他們不定時參加尾牙、春酒的摸抽獎彩,獎額則是人人有獎,獎金為3000元到1萬元不等。

黃勇義所訂的領獎辦法,即如果出借名義人還兼有員工身分,獎金提高為1萬至3萬元,可以免費被招待出國旅遊,或者提供仲介、裝潢、銷售商品等增加業績機會的方式,如此做法,黃勇義與妻子郭枝芬即可隱身於幕後,實際掌控51名人頭戶全部交易過程,同時掌握全部獲利。

判決指出,黃勇義、郭枝芬夫婦將不動產買賣、出租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隱藏分散至51名親友名下,致使稅捐稽徵機關無法正確課稅,逃漏2003年度至2011年度本應合併申報繳納的綜合所得稅總計17億1281萬8104元。

黃勇義為EMBA畢業,從事房仲業達25年,郭枝芬為高中畢業,2人目前每月可支配所得收入總計為20萬元,判決書認為,2人本應誠實納稅,卻長達8年借用人頭戶逃漏稅,對守法繳稅之國民極不公平,且嚴重危害稅捐稽徵公平,認定2人犯罪情節重大、惡性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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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天王、綽號「勇哥」的黃勇義,被控與妻子郭枝芬自2003年起組成炒房集團,找親友當人頭,鎖定北市精華區大量買賣房屋,8年交易多達1919戶,總成交價264億元,至少海削26.4億元,檢方認定勇哥夫婦逃稅20億元,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認定勇哥夫婦逃稅17億元,今判黃、郭各4年徒刑。可上訴。法官認為,黃勇義夫婦反覆借用51名親友當人頭買房產再出售或出租,「利用他人名義分散所得」以「隱匿、掩飾實質所得」的不正方法,接續逃漏綜所稅達17億餘元,至今僅補繳扣除黃男夫婦補繳3900萬餘元,導致國家稅收短少,犯罪情節重大,惡性匪淺,審酌2人對事實不爭,但否認逃漏稅犯意,避重就輕,沒有悔意,因此依逃漏稅捐罪各判4年,可上訴。至於逃漏17億餘元的稅捐,法官特別指出,稅捐機關應依法補徵及裁罰,因黃勇義夫婦沒有獲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無從宣告沒收或追繳,另檢方指控黃勇義夫婦還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會法》等,法官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2人犯行,此部分判無罪,可上訴。檢方當時起訴時痛斥勇哥夫婦「嚴重侵蝕國家稅收,與近年台北房價居高不下,難謂毫無關係」,但考量已擔支付1億元給國庫作為逃漏稅罰鍰的保金,並未具體求刑。國內房市有4位知名炒房大戶,號稱「三黃一劉」,包括黃勇義、黃文雄、黃家進與劉月釵(綽號劉媽媽),其中以綽號「勇哥」的黃勇義(49歲)最大咖,黃被起訴後已淡出房市。判決指出,勇哥夫婦於2003年成立天義公司,專挑北市大安區、信義區與中正區等精華地段炒房,以規避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稅,為此勇哥大量找人頭加入炒房集團。判決指出,黃勇義夫婦為分散個人所得,規避綜所稅累進稅率,逃漏綜所稅,炒房集團分工精細,勇哥負責物色標的物、決定價格,妻子保管人頭的印章、存摺等文件,並雇用7名團隊主要成員分供,月領2萬5千元,出借人頭可獲2至3萬元酬勞或補貼生活費、招待旅遊等,前後共徵得51名親友當人頭;勇哥以人頭買屋後,稍作裝潢,隨即找旗下房仲溢價賣出獲利,前後8年共逃漏17億餘元綜所稅。(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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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2

炒房逃漏稅20億 勇哥被訴 【13:52】

 

新聞圖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勇哥」黃勇義(中)炒房案,,逃漏稅金額達20億3434萬餘元,檢方今依偽造文書及稅捐稽徵法將黃勇義及妻子郭枝芳夫妻檔起訴。(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勇哥」黃勇義炒房案,查出黃勇義夥同妻子郭枝芳從92年起,利用51名親友做為人頭買房,稍加整理裝潢後,就墊高價格賣出,總計買賣房屋1919間,交易金額達264億餘元,逃漏稅金額達20億3434萬餘元,檢方今依偽造文書及稅捐稽徵法將黃勇義及妻子郭枝芳夫妻檔起訴。

 據了解,全案被告人數多達60人,檢方過濾調查後,除勇哥夫妻檔遭起訴外,勇哥的43名充當人頭的親友則被緩起訴處分,緩起訴金額從1到40萬元不等,勇哥的另8名人頭親友因犯罪情節輕微,檢方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此外,全案另有7人獲不起訴。

 檢方掌握,勇哥從92 年起到100年間,利用大量人頭在大台北地區獵地找房,近年來狂買賣不動產近2000戶,財力雄厚,檢方認定勇哥犯行與近來台北地區房價居高不下有關。

 據了解,勇哥在檢方偵辦此案後,已坦承部分犯罪內容,並在今年1月間向國庫繳交1億元做為將來行政裁罰的擔保金,請求院方處以適當之刑。

 

居住正義╱年終大清倉? 宣示意味大於實質

調查局今天大舉搜索投資客黃勇義,其實自奢侈稅上路後,炒房客幾已人間蒸發,調查局如果著眼「打房」,效果不大,不過宣示「政府有在關心居住正義」的意味倒很濃厚。

黃勇義早在今年三月被央行總裁點名後,就被市議員踢爆短進短出買賣房子4年近1千間,借用人頭達36人,調查局到今天才動手調查,因為動作太慢,房地產市場人士認為動機引人聯想。

如果是為了打房,矯正房市炒作風氣,那麼現在做此動作,意義不大。賠錢生意沒人做,早自今年6月1日實施奢侈稅以後,市場上已幾乎看不到短進短出的炒房客,現在拿黃勇義「開刀」,根本沒有殺雞儆猴的效用,因為市場已沒有猴。

有可能是「年終大清倉」,今年就快結束了,因此趁年底把之前的檢舉清一清,如果是這樣,調查局查案效率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不過比較有可能的,應該還是在做一些有點的政治意味的宣誓。下一場總統辯論將開始,這次換成公民社團來提問,其中「居住正義」勢必是辯論焦點。

馬、蔡兩人之前政策發表都大力支持居住正義,然而相關五法,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及住宅法等實價登錄法案,卻卡在政黨協商,這個會期可能不過。際此時刻,調查局跳出來打大咖投資客,社會大眾此時可能並不會有太大「感動」,是否真能因此動作找回居住正義,讓人質疑。

 

【2011/12/07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居住正義╱年終大清倉? 宣示意味大於實質 | 炒房大咖栽了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6766241.shtml#ixzz1fufCSp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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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黃一劉炒房手法 揭秘

過去長達七年的房市多頭造就不少短期投資客,其中「三黃一劉」是國內短投客經典代表,手法各有特色。

 

圖/經濟日報提供

房仲業者透露,「三黃一劉」操作手法不一,其中,黃勇義常用人頭買房,黃文雄專買舊名宅,黃家進則是在網路揪團,劉月釵偏好黃金店面。

房仲業者指出,黃勇義從三重、蘆洲一帶做起,後來主攻台北市大安區,短進短出。他最大特色是親力親為,每天都騎機車看房子,每年就可騎壞三台機車,但自從開始成為查稅焦點後,已退出江湖,外傳他目前在成功大學讀EMBA 。

黃文雄熱心公共事務,目前是台北市不動產房仲公會副理事長。房仲業者透露,他喜歡買舊名宅,砸重金裝潢後再賣出。黃家進則為知名部落客,以在網路揪團購屋為主,日前還惹出官司,但他昨天強調,自己的官司已被判無罪。劉月釵偏好精華區店面與頂級豪宅。

據了解,投資客通常炒房,透過和房仲合作,利用資訊不對稱,哄抬當地行情,再加裝潢向有意願買房的首購族拉高價格,轉取價差,短的投資客甚至一個月內就可轉手。

黃家進說,最近大家都很低調,他自己早就「被查透」,不怕再被查,目前很少在操作房地產,生活重心是去社區大學、扶輪社等演講。


 

逃稅11.5億 炒房「勇哥」聲押 5年經手千筆房產 約談42人

【綜合報導】檢調響應政府打擊房價決心昨天首波出擊,直搗房市投資大戶「三黃一劉」之一的黃勇義集團,兵分二十七路北中南同步搜索黃的公司與人頭親友住處,並約談黃與妻子郭枝芬等四十二人到案,初步查出該集團五年內炒作近千筆房產,逃漏稅達十一億五千萬元,今凌晨偵訊後,黃與其妻遭聲押禁見。


黃與妻子郭枝芬昨偵訊時均避重就輕否認逃漏稅,晚間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表示,黃勇義等涉犯《稅捐稽徵法》等罪,刑責在三到五年間,若採一罪一罰,近千筆交易量刑度可觀。


用家人名義收購
稅務人員則說,個人一年內買賣房屋超過七戶,要按交易金額加課百分之五營業稅和實質獲利百分之十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推估勇哥炒房獲利應超過十五億元。
檢調接獲民眾檢舉,綽號「勇哥」的黃勇義(四十八歲)在二○○七年間成立天義公司專做不動產買賣,他利用妻子郭枝芬及父母兄弟等親友名義,大量收購大台北地區不動產。
檢調查出,勇哥掌握「獲利集中,分散所得」賺錢術,利用人頭買賣房產,將獲利資金回流到他及妻子帳戶,再用人頭分散降低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被封房產郭台銘
檢調昨搜索勇哥嘉義老家、台中、台北親友住處與天義公司,發現黃父罹患肝癌、弟弟腦癌、黃母則體弱多病,三人都是勇哥的人頭,其他人頭均是勇哥四親等內家族成員,且均老弱、重病或無薪資所得者,藉此規避申報所得稅。檢調查出,勇哥集團五年內炒房近千筆,逃漏稅金額高達十一億五千萬元,他雖靠炒房賺大錢,但卻僅給人頭每件三至四千元。
黃勇義一九八九年間在新北市三重、蘆洲發跡,他先買進低總價房屋油漆粉刷及簡單木工後,墊高價格轉賣,賺得資金後再轉投資北市精華地段,被封為房產界郭台銘,與房市投資大戶黃家進、黃文雄與劉月釵並列為「三黃一劉」。


鎖定大安區舊屋
檢調指出,勇哥投資的房屋平均三月至一年就脫手,獲利二至四成,專門鎖定北市大安、信義、萬華及文山區一至三千萬元的中古屋。檢調透露,勇哥在房仲業界常扮演及時雨角色,「只要房仲有物件賣不掉,就給勇哥參考」。銀行受理貸款時「有勇哥做連帶保證就沒問題。」


勇哥炒房手法
.尋找大台北地區中古屋標的
.篩選親友充當人頭
.籌措資金或和配合銀行接洽辦貸款
.用人頭名義買屋
.哄抬價格轉手賣出
.賺取買賣差價,並分散、降低綜所稅、營所稅、個人所得稅
資料來源:檢調單位


黃勇義(勇哥)48歲
◎投資地區:鎖定大安區、信義區,極盛時期手中保持200~300間房
◎背景:新北市蘆洲區發跡,騎機車尋找房屋標的
◎知名投資:2.25億元買下北市東區姜太太包子店
◎近況:
.奢侈稅上路前出清,剩70間房屋
.利用38人頭炒房,逃漏稅粗估11.5億元,遭檢方約談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勇哥炒房千戶 逃漏稅11.5億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陳恩惠/台北報導〕調查局偵辦不法炒房集團,發現房市投資大戶「勇哥」黃勇義涉嫌自九十三年起以三十八個親友人頭戶買賣近千戶,逃稅高達十一.五億元,昨依涉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約談黃及相關人頭戶共十三人到案。

人頭大戶 一人包百餘件

市調處訊後,下午起分別將他們移送北檢。其中,黃妻的表親江俊毅是「人頭大戶」,共計成交一百多件,晚間近九時被諭令以五十萬元交保;至於代書陳立偉、記帳士黃宏仁各二十萬、五萬元交保,另一人頭郭林森五十萬元交保;黃妻郭枝芬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黃勇義至凌晨仍在複訊中。

今年三月間,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公開點名有全台最大咖房市投資戶之稱的「勇哥」以人頭買賣房產,涉逃漏稅,國稅局也陸續接獲檢舉,因此與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成立聯合查緝專組偵辦。經過九個多月比對及分析,查出勇哥利用其父親及妻子郭枝芬、岳父郭金魚、小舅子郭林森等三十八位四等親內的親友名義充當人頭買賣房產,報請北檢偵辦。

調查局昨上午出動近百名調查官,協同六名稅務員,同步搜索勇哥位於台北市北投區葫蘆街的「天義國際公司」炒房總部、公司樓上的住處、代書事務所及人頭戶住處共二十七處。

與天義比鄰而居的樂器行、民宅與計程車行,昨聽到屋外動靜紛紛出來打探,但稱該公司很神秘,「連他姓什麼都不知道,更別說他們經營什麼的?」疑似天義的數名員工見媒體上門,立刻將鐵門拉下拒絕受訪。

辦案人員查出,黃勇義在九十六年五月成立「天義國際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是不動產買賣,但黃為了逃漏稅,實際上是採「雙管並進」炒房。

人頭報酬 每案僅三千元

該公司雖有買賣房地產,但成交量不高,因大多數改以人頭戶簽訂買賣契約,以隱匿公司實際銷售額,漏繳營業稅及虛報黃個人的綜合所得稅。

辦案人員經調閱與黃有關的九十五至九十九年間房產買賣契約,及過濾數萬筆資料後,發現勇哥偏好總價一至三千萬元間的中古屋,買入後,二個月至半年間即可脫手,每戶獲利至少二成。

檢調發現,這些人頭戶有不少是老弱或重病,本身根本沒有薪資收入,由文件上看來,完全沒有買房的資力,辦案人員透露:「一看就是人頭!」其岳父郭金魚就成交二十到三十戶。檢調昨約談這些人頭戶到案,不少人頭戶都供稱:「自己只是提供身分證,其他都不知情。」

不過,辦案人員也發現,這些被勇哥視為生財工具的「人頭戶」,每具名簽約成交一戶,才收取「三千元」的微薄車馬費。

勇哥逃漏營業、營所、綜所稅 補帶罰恐逾10億

人頭逃稅有刑責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北市國稅局表示,黃勇義成立天義公司經營不動產買賣,卻涉嫌利用人頭戶炒房,已涉及逃漏營業稅、營所稅及綜所稅,粗估連補帶罰超過十億元,且黃勇義本人及人頭戶也涉及逃漏稅的刑責,但人頭戶須由檢調單位認定,將視偵辦結果再對黃發單補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蕭樹村說明,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買賣房屋,若有固定營業場所、營業牌照及僱用員工等情形,應辦營業登記並課徵營業稅,否則可處五倍以下罰鍰;而透過他人名義大量買賣不動產,也涉及逃漏營所稅及綜所稅,可處二倍以下罰鍰。

北市國稅局初步認為,黃勇義涉嫌利用人頭戶炒房,應歸到天義公司的營收,因此須補徵營業稅五%,並處一倍罰鍰;至於炒房的獲利,則應課徵營所稅二十五%、且未分配盈餘加徵十%,再處一倍罰鍰,估計連補帶罰超過十億元。

不過,疑似黃勇義的人頭戶,過去多已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未來補稅時可先扣除已繳納稅額;但人頭戶若收取佣金等報酬,視為「其他所得」,也要申報課稅。

官員說明,利用人頭戶炒房,除分散所得以降低稅負之外,也是鑽稅法漏洞,因為以個人名義買賣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只有房屋交易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稅額很低;若是營業人買賣房屋,就要依實際獲利計算所得,課徵營所稅或申報「營利所得」課徵綜所稅。

另,透過人頭買賣房屋規避稅負,也涉及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及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人頭戶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

勇哥獵屋秒殺 曾一天買15房

金融海嘯後 至少擁500物件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外傳身價超過五十億元、綽號「勇哥」的黃勇義,可謂全國最大咖的投資客,投資房市超過二十年,金融海嘯後至少握有五百件物件,在房仲業界地位極高,即便是新進一、兩個月的菜鳥業務,也都風聞他的事蹟。

騎機車看屋 一年騎壞四輛

「勇哥」招牌特色就是穿著夾克、牛仔褲,騎著摩托車在北市大街小巷到處看房子,因為比較好停車,方便看屋,最高紀錄一年曾騎壞四輛摩托車。據交手過的房仲業者指出,勇哥熟悉精華區每個知名物件,連屋況也掌握得一清二楚,公事包裡拿出來的筆記本都記載每個物件的詳細資料,功課做得比房仲業務還足。

更有房仲高層將勇哥發跡過程,以實錄方式,作為新進業務員的教學範本,要求業務員仿效他的精神。

勇哥發跡實錄 房仲當教材

房仲業者私下透露,黃勇義因對房地產相當有興趣,培養出驚人記憶力,即便手中握有上百間房屋,對於買進、賣出的價格都記得很清楚;而且因其與銀行有密切往來,連他出國時,銀行都害怕他出事,會主動幫他加保旅遊險。

一位與勇哥有良好關係的店面投資客指稱,勇哥曾在一天之內買下十五間房屋,顯見只要買房一點都不手軟。

房仲業者說,勇哥屬於短炒型,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買進,簡單裝潢後,通常六個月內便以高於行情出售,如此一買一賣,約有二至三成的獲利空間。

舉例來說,多年前,他曾以每坪四十五萬買下大安區一戶公寓,並使用低檔裝潢,在半年內以每坪五十四萬出售,獲利至少二成;而且運用桿槓原理,以二成的自備款賺取總價二成的獲利,等於獲利百分百。

黃勇義自認是專職的房市投資客,更認為買賣房子是他的事業、不是副業,因此,有房仲業者將他比喻為房產界的短跑冠軍選手,短炒獲利的功力,沒有人可以贏過他。

手中物件太多 託房仲曝光

外傳此次勇哥栽跟頭,主因是他手中物件太多,需委託房仲幫忙銷售,因而有一系列的房屋總表放在房仲店頭,不料總表輾轉流入議員手上,一次讓檢調掌握所有證據。

避奢侈稅 勇哥僅留50多A咖物件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勇哥」黃勇義殺進殺出房市逾二十年,近期最有名的操作案例便是北市東區姜太太包子店面,當時他出價二.二五億元,以每坪約六五一萬元想要買下,最後卻因畸零地加上外傳貸款出問題,因而破局。

房仲業者指出,勇哥不論是店面、豪宅、一般住宅,只要地點好、有獲利空間,他都不會手軟。據悉,奢侈稅上路前,黃勇義才賣掉台大附近、羅斯福路四段的一樓店面,權狀僅六.○六坪,開價六八○○萬元,據附近房仲業者指稱,行情大約落在五五○○到六○○○萬元,拆算每坪單價近千萬元,相當驚人。

此外,他還出脫過豪宅「仁愛敦南」及安和路名宅「凱旋門」等物件,前者開價一.二六億元、後者開價一.三億元,專售仁愛路的豪宅業者指出,類似物件成交價至少都在億元起跳。

房仲業者透露,勇哥操作房地產雖屬短炒型,但多數是低買經由裝潢高價出售,利潤大多抓在二至三成才出脫,此模式也讓他維持一定的獲利。

據一位熟知勇哥炒房模式的房仲指出,金融海嘯過後,勇哥便不斷加碼房市,大舉買進精華區物件,最高峰時手握逾五百件物件;但今年卻碰上奢侈稅,據悉,勇哥為因應奢侈稅,將手中物件依照地段、稀有性等模式分類列冊,B咖以下的物件全數出脫,僅留下五十餘件的A咖物件。

根據清冊內容,目前勇哥持有的物件,多數位在大安、中正區,少數在萬華區,其中不少都在忠孝東路四段、仁愛路四段、信義路三段的燙金地段,部分還是名宅,對於未來的出脫價格加分不少。

 

 

 

5年買賣3291戶 法拍屋大王 判補稅7585萬

〔記者楊國文、鄭琪芳/台北報導〕有「法拍屋大王」之稱的廖文權,被國稅局查出在五年內,買賣法拍屋共三二九一戶,被認定為「營利所得」要求補徵綜所稅;廖不服,抗辯應以「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所稅,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廖文權敗訴定讞,須補稅七五八五萬元。

平均一天賣一.八戶

國稅局官員說明,由於目前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個人買賣房屋只有房屋交易的部分要課稅,但房屋價格通常被壓得很低,或可按房屋評定現值計算所得,導致「財產交易所得」偏低,稅額也較低;若認定為「營利所得」,就要依實際獲利計算所得,稅額當然比較高。因此,部分業者會以個人名義買賣房屋,以規避稅負。

廖文權在房地產業界赫赫有名,據傳他幾乎掃遍法拍屋,因此曾被檢舉逃漏營業稅,根據法院調查他買賣法拍屋的速度,估計平均一天可賣一.八戶。

北區國稅局調查,廖文權於八十九年至九十三年申報綜所稅,分別出售二三五戶、二七九戶、六○二戶、九○八戶及一二六七戶房屋,共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約一億元;但國稅局查出,廖文權標購法拍屋後再以個人名義出售,認定其銷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應屬於營業稅法第六條及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營利所得,並計算其營利所得共兩億九七○○多萬元,因此要求廖文權補稅七五八五萬元。

廖文權辯財產交易所得

不過,廖文權認為,他買賣房屋已被課徵綜所稅,另依財政部九十五年十二月間的函釋,個人買賣房屋再銷售,自九十七年一月起才應課徵營業稅,他於九十六年前出售房屋的所得,應該不算營利所得,國稅局不應要求他補稅。

法官認定應屬營利所得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廖文權和一般民眾購屋後出售並不相同,其五年內出售房屋高達三二九一戶,性質屬於營業人,因此國稅局要求補稅於法有據,判決廖文權應補稅七五八五萬元定讞。

廖文權行事轉低調 法拍老手也不認識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多年前,法拍屋大王廖文權以個人名義在五年內賣出三千多棟法拍屋卻避繳營業稅,財政部因此設立「廖文權條款」追稅,廖文權此後行事特別低調,連經營法拍屋買賣多年的法拍老手都不認識他。

據悉,廖文權近期又被盯上,相關部會甚至要祭出補稅動作,應是與他的老本行法拍屋經營有關。法拍業者指出,美國次貸風暴後,法拍物件有增多的趨勢,而且不少是地點好的物件,吸引不少投資客先行卡位,等待景氣轉好再賣掉賺取價差。

山水法拍副總丁建生指出,美國次貸風暴後,法拍物件的確有增多的趨勢,但是,隨著房價上漲,以及低利率的維持,全台法拍屋從過往上萬件,至今僅有四、五千件。

此外,不少精華區物件,都在開拍前便宣布停拍,原因就是房價上揚,債權人多採取私下處理的方式,避免流入法拍市場。

根據房仲業者統計,甫出爐的十月拍賣移轉棟數僅八四六棟,寫下二○○四年有紀錄以來的新低。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分析近六年的拍賣移轉棟數資料,可以發現過去在房貸利率較高的環境下,拍賣移轉曾在二○○四年四月寫下八一四二棟的高紀錄,拍賣全部房屋移轉棟數的比重高達十六.四%,之後利率便一直走向低檔,加上金融海嘯後房市買氣暢旺,因此,從二○○九年起拍賣棟數與比例持續下修。

另,奢侈稅上路後,拍賣移轉量逆向走低,比例也一路萎縮,除顯示法拍市場清淡,也意味著屋主仍有一定支撐,手頭緊的屋主可能不需透過拍賣,就能在中古市場中脫身。

過去市場反轉、房地產交易大幅量縮時,不少屋主由於資金壓力被迫斷頭,隨之而來的就是法拍物件大增,但近幾年由於利率維持低檔,除非逼不得已,幾乎不大容易出現繳不出房貸被法拍的狀況。

而從拍賣移轉棟數與拍賣棟數比重可以發現,拍賣移轉近幾年除二○○九年五到七月出現過三千棟以上外,即使現階段成交量萎縮、買氣不再,拍賣移轉比重仍持續下修,除可能是賣方在低利環境下仍有支撐外,許多債權人觀望市場不急著處理債權,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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