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股息資金不足 亟待修法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金控業者指出,去年獲利較前年大幅成長,但在強化資本監理的國際趨勢下,只能以配發股票為主,對喜歡現金股利的台灣股民來說,恐欠缺投資吸引力。

 

不僅如此,現金股利的資金來源不足,這是金控業普遍的問題,亟待金管會修改相關法令,共同提振金融股股價。

 

現金股利資金來源不足原因在於,金控依法須提列的準備,跟子公司須提的準備,兩者之間有差距。

 

以銀行與證券子公司來講,目前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合計須提列的準備為稅後純益的30% 。但金控依法須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為合併稅後純益的10%。在此情況下,子公司上繳的資金,比金控母公司需對外發放的金額還少。

 

假設某金控旗下只有一家銀行,銀行去年稅後純益100億元,提列30億元法定與特別盈餘公積後,可上繳資金最多70億元。假設這家金控沒別的費用,因金控只須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在全數認列子公司損益下,按理,金控可配發的現金股利應該可以有90億元。

 

然因子公司須提列的準備為30%,比金控的10%還多,金控母公司實際上沒那麼多錢配發現金股利,產生資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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