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吉祥全侵權東芝,判賠七千萬

  • 2014-03-2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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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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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報-台北電】
台灣光碟大廠吉祥全<extra_stock_id stock_id="2491(TW)" style="word-break: break-all;">(2491)涉及侵害日本東芝公司的光碟專利,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原判吉祥全球公司及董事長陳碧華,應連帶賠償589萬元;東芝上訴後,智慧法院二審日前判決,吉祥公司應加碼再賠償6,655萬元並加計利息。

 

東芝(即DVD 6C Licensing Group的授權人代表)與吉祥在2002年3月27日簽訂DVD專利授權契約,但該授權契約已經在2010年4月15日終止。

不料,吉祥在與東芝間的專利授權到期後,吉祥所製作的「原來是美男」光碟,遭東芝指控該光碟落入東芝所有專利的第1、3、6、7等項文義範圍,而經智慧法院認定侵害東芝的光碟專利權。

 

東芝向智慧法院起訴求償,該院一審在2012年9月間判決,吉祥及陳碧華應連帶給付東芝新臺幣589萬元,及自2011年6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

東芝不服,提起上訴,智慧法院二審合議庭日前判決,吉祥與陳碧華應再連帶給付東芝新台幣6,655萬元,易言之,加總應賠7,245萬元及自2011年6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

智慧法院是以吉祥2010年、2011年分別銷售涉侵權的光碟2,703萬9,849片、3,098萬5,920片,而這兩年銷售未經授權的光碟收入淨額分別是1億7,446萬元、1億8,982萬元,來計算賠償金額並認為以3,622萬元為合理。

智慧法院指出,吉祥公司侵害情節尚未達須以最高倍數3倍懲罰的情況。因此審酌各項情節,認為東芝得請求酌定損害額2倍的賠償,即3,622萬元×2=7,245萬元。本件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光電股》當保人遭求償,吉祥全判賠289萬9仟美元
2012/03/07 13:56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吉祥全 (2491) 民國99年3月接獲通知,美國加州conjunctive points properties i,l.p.於民國98年12月14日向美國加州高等法院洛杉磯分院提起訴訟,向吉祥全求償292萬6仟美元及其相關利息,原因係mediacopy texas,inc.向該公司承租辦公室,承租期間自民國92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並由吉祥全擔任保證人,而mediacopy texas,inc.自民國94 年2月28日起至96年12月31日即未依約繳納租金,故該公司向保證人(即吉祥全)求償。經美國加州高等法院洛杉磯分院判決,吉祥全應給付原告289萬2仟美元及其律師費7仟美元,約計289萬9仟美元。

 

吉祥全先前基於穩健保守原則已提列損失292萬6仟美元,目前營運均維持正常,故尚不致對吉祥全財務報表產生影響。將再與委任律師討論後續上訴處理情形,以保障公司、股東及投資人權益。(編輯整理:莊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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