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已規定,請育嬰假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教師要縮短、延長或提前復職,都需和僱主(學校)協商。還有被報導的,那就是雇主與員工兩造都要檢討





2015年11月08日

【劉嘉韻、唐鎮宇╱台北報導】勞工和軍公教都享最長2年育嬰留職停薪(俗稱育嬰假),其中6個月可領津貼。但近日有教師鑽法律漏洞,在申請育嬰假後,於寒暑假復職,多領1到2個月薪水又不用工作,等開學再繼續留停,教育部估每年有200教師鑽此漏洞。教團批此舉濫用教師權利,社會觀感不佳。教育部和勞動部本周將開會研商對策。


教育部人事處統計,每年約有2千多名高中職以下教師申請育嬰留停,其中估約1成在寒暑假期間復職、開學後再續請育嬰留職停薪。 

「生2胎都這麼做」

《蘋果》以教師月薪約4萬多元初估,若每年200人在寒假或暑假期間復職,等於政府每年要多付給教師1200多萬元薪資。
不具名國小教師說,確實很多老師請育嬰假會避開寒暑假,但因教師沒有特休假,寒暑假原就是福利,只要有安排好交接,不要影響到學生,外界不應苛責。
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此狀況比大家想像得還嚴重,曾有新北市國小校長跟他吐苦水說,有生育小孩的年輕老師幾乎都用這方式請假,且一個教一個,不少人生2胎都這麼做。但他不透露學校名稱。 

「有濫用權利之嫌」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指,教師請育嬰假期間,因有代理代課教師,不會損及學生受教權,但他認為,教師若在寒暑假申請復職領薪,有違社會公平正義,也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有濫用權利之嫌。
民間企業上班族林先生說,一般上班族連育嬰假都不敢請,教師請假不但一定准,還有漏洞可鑽,太不公平。
教育部說,因《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不得拒絕員工請育嬰假,導致確實有些老師請6個月育嬰假,卻在寒暑假申請提前復職;或直接安排小於6個月的育嬰假,以便銜接到寒暑假復職領全薪,因育嬰留停的母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勞動部主管,該部無法解決此問題。 

本周開會研商對策

但勞動部官員說,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已規定,請育嬰假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若教師要縮短、延長或提前復職,都需和僱主(學校)協商。例如若有教師計劃6月先請1個月育嬰假,以便銜接暑假復職領全薪,學校可拒絕給1個月育嬰假,只同意1次給6個月育嬰假。由於兩部會對法律見解不同,教育部指,本周將和勞動部開會討論此事。 

育嬰留職停薪規定

◎適用對象:受僱勞工、軍公教人員
◎請假規定:
•受僱者在同一家公司任職滿半年、子女滿3歲前即可申請育嬰假,僱主不得拒絕
•最長可請2年,每次申請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
•若申請小於6個月的育嬰假,或是申請後想提前、延後復職需和僱主協商
◎津貼請領:
•育嬰留停期間最多可領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為投保薪資6成
•勞工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軍公教分別由軍保和公保支付
◎諮詢管道:勞動部0800-085151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差距擴大
我國2009年起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軍公教由軍保和公保支應,每年約5千人申請約4億元;勞工部分因勞保財務吃緊,立法敲定由發放失業給付的就業保險基金支應,但給付件數暴增,去年發64億元育嬰津貼,首次超越失業給付金額。勞團憂育嬰津貼成就保最大支出,若再遇失業潮,恐難支應失業給付。


我國2002年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受僱者在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最長2年育嬰留停,期間無薪水,誘因不大,但2009年起發放最長6個月6成薪的津貼後,請育嬰假者大增,以勞工申請量成長最明顯。 
勞動部統計去年6.8萬勞工申請63.9億元育嬰津貼,首次超越失業給付63.5億元;今年1到8月有5.9萬勞工申請育嬰津貼,發出56.3億元,大幅超越失業給付43.4億元。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說,制度已失衡,應考慮讓育嬰津貼回歸勞保給付。勞動部指就保基金餘額仍有1千多億元,足夠支應育嬰津貼和失業給付,未來會檢討。記者陳嘉恩 


假性失業 代理教師 年領5億失業給付

中國時報【許俊偉、游婉琪╱台北報導】

代理教師傳出巧門請領失業給付,每年暑假「假性失業」請領的給付高達五億元!負責失業認定的勞委會職訓局坦言,確實發現暑假有「集中請領」現象,人數約三千八百到四千五百人,失業給付共約五億元。勞委會還發現網路早在流傳「好康訊息」,曾向教育部要代理教師名單試圖核對請領對象,但教育部以個人隱私為由婉拒。

國中小代理教師一年一聘,與論鐘點計費的代課老師不同,但代理教師一年只能領十個月薪水,暑假期間形同放無薪假。

教育部統計,三千八百人中有四成可以回原學校教書,這部分「失業給付」加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一年至少就領取了一億三千多萬元。若加上到其他學校教書的人數,以及請領失業給付期間若有扶養眷屬,還可另領扶養津貼,就業保險基金被這些「假性失業」代理教師領走的實際金額恐怕更多。

負責給付業務的勞保局推算,暑假失業的代理教師,八月可領到一個月的失業給付,九月若回校教書,提早就業可再領兩個半月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大學畢業的代理教師月投保薪資四萬兩千元來算,暑假「無薪假」期間等於可拿到八萬八千兩百元的相關津貼。

擁有九年代理教師資歷的台北市國小周老師說,身旁許多代理老師都知道這項管道,實際上並非每個人都會申請。但她也表示,如果是有家庭照顧需求的年輕老師,甚至是夫妻雙方都是代理老師的家庭,家中連續兩個月都沒有收入,如果沒有失業給付的幫助,實在無法承受養兒育女的壓力。

全國教師工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代理教師領取失業給付補貼暑假兩個月的收入,反招惹外界罵名,根本解決之道應該是要讓認真教學的代理教師成為正職,而不是讓代理老師年年四處報考,中小學學生年年換老師。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代理教師暑假兩個月確實處於失業狀態,申請失業給付是名正言順,不該回過頭怪代理教師占盡便宜。

桃園縣古姓代理老師則認為,失業給付是為了照顧長期失業的弱勢勞工,他不會想要請領。

《就業保險法》規定,契約滿六個月以上、失業超過一個月就可請領失業給付,每月給付金額是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六成,最多可領到六個月;若請領期限屆滿前找到工作,工作滿三個月後,還可一次領取失業給付剩餘月份五成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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