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害死10隻狗 2公司判賠19萬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聯億公司委託富崴公司製造飼料,含超量黃麴毒素,導致蘇姓等5名飼主共10隻愛犬死亡,而光蘇某就有7隻吉娃娃遭遇不幸,高雄地院判決2家公司連帶賠償共19萬元予蘇等人。

雲林縣富崴飼料公司(原名吉泰飼料公司)在97年底製造「狗糧居」飼料,含過量黃麴毒素,易導致犬隻肝組織發炎、壞死,並經農委會在隔年1月間要求收回,劉姓、蘇姓、鄭姓和2名林姓等5名飼主不知情購入該飼料,致使愛犬吉娃娃、黃金獵犬、威爾斯柯基犬等10隻犬,因肝臟衰竭死亡,另有一隻柯基犬生病治療。

蘇、劉等飼主認為飼料由聯億公司下單,並負責外包裝和銷售,由富崴公司製造,因此要求2家公司連帶賠償共68萬元。

富崴公司說,飼料當中的玉米原料有問題,但農委會僅部分抽驗,而未查出瑕疵,也有過失。並說,知道飼料有問題,曾通知聯億公司收回,對方卻未理會而延誤回收,也要負部分責任。聯億公司則說,僅負責飼料銷售,未提供富崴生產原料,也未參與製造過程。

承辦法官指出,經查製造飼料的原物料,送檢流程需要約20天,被告卻在原物料短缺情形下,未等到送檢通過,即以原物料來製作,發生有超量黃麴毒素情形,認定富崴公司有過失;聯億公司為經銷商,對富崴公司負有監督之責,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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