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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率20%以下 股利所得免補差額

2012/11/16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投資稅負有多重?證所稅開徵之後,財政部估計,採取設算扣繳制的投資人,出售股票的實質稅負「最低0.32%、最高0.36%」;持有股票期間的股利所得,因享有抵稅權之故,個人適用稅率在20%以下者,股利所得都免再補繳差額所得稅。

財政部資料顯示,薪資所得仍是綜合所得稅的課稅大宗,全國逾3,000億元綜所稅收中,來自薪資所得繳納的稅捐約占六成;未開徵證所稅之前,股利所得繳納的稅負,扣除兩稅合一賦予的抵稅權後,實質稅負只占綜所稅總收的一成。

不過,股票投資稅負並不只有1種,持有及買賣階段投資人需負擔不同稅費,例如買賣股票,必須支付證券交易稅、手續費;持有期間則有股利所得稅,加上明(102)年開徵的證券交易所得稅,以及擬議中的健保補充保費。財政部認為,投資稅負種類繁多,易使投資人有稅負沈重的誤解。

與國際主要股市比較,中國大陸、南韓及英國是同時課徵證所稅與證交稅的國家。多數國家只就證所稅與證交稅擇一課徵,其中包括日本、新加坡與香港。個人證所稅率較重的國家首推美國,最高稅率可達35%,2013年將再調高為39.6%。財政部指出,台灣證所稅加計證交稅的稅負並不重,以選擇設算扣繳制的投資人為例,假設股價指數達到8,500點,出售100萬元股票者,只需課徵200元證所稅(按出售價的萬分之2計稅);證交稅則是3,000元,合計買賣稅負是0.32%。

若是持有股票期間獲配的股利所得,申報所得稅時,公司階段已納所得稅(17%),可由公司分配給股東扣抵個人所得稅,可扣抵上限最高達20.48%。財政部說,換言之,個人股東適用稅率只有在超過21%以上的水準,才需再就股利所得增繳差額稅款。

根據財政部統計,95年至98年股利所得的應納總稅額最高1,748億元,最低1,058億元,扣除股東用以抵稅的可扣抵稅額之後,個人投資者實際繳出的股利所得稅總額只有191億至520億元,占綜所稅總收入比重的6%到13%,低於薪資所得者的60%水準。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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