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投資人向證交所申訴,伊在某證券商的帳戶庫存融資買進還有A、B、C股票共100張,竟然被證券商毫無預警地全部斷頭處分,1張也沒留下,讓伊虧損非常慘重。


證交所表示,依據「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相關規定,一旦委託人信用帳戶之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20%時,證券商應立即通知委託人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委託人於接獲通知後2個營業日內補繳或僅補繳部分(補繳後整戶擔保維持率未達166%以上),嗣後如任一營業日整戶擔保維持率又不足120%時,委託人應於當日下午「自動補繳」,證券商不再通知,如未辦理,證券商將自次一營業日起處分其擔保品。
證交所在接獲申訴後,即派人到證券商進行查核,發現該證券商於投資人信用帳戶整戶擔保維持率不足120%只剩下116%時,即通知該投資人,投資人亦於接獲通知後隔日補繳融資自備款差額,讓整戶擔保維持率回昇到125%,但是事隔3天,因為股市行情不佳,致使其整戶擔保維持率又下降到119%,不足120%,但該投資人卻沒有在當天下午「自動補繳」,結果就被證券商依照規定「斷頭處分」(處分擔保品)。

~竭誠為您服務,證交所小叮嚀~

為避免紛爭及保護投資人權益,證交所前曾發函請各證券商在客戶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20%通知客戶補繳差額時,務必要在通知書上以顯著字體提醒投資人,注意嗣後任一營業日倘整戶擔保維持率又不足120%時,客戶應該立即在當天下午「自動補繳」規定。另證交所也再次呼籲投資人應特別注意上述情形,以避免因未主動補繳差額致股票遭受處分。



全文網址: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792c5d20-2710-4cfe-8f62-37803ee4d4ba&c=MB06#ixzz2YhWMiXa6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