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3年11月06日

以低價棉籽油混充高價橄欖油,是摻偽假冒(最高處罰3000萬)?還是標示不實(最高­處罰20萬)?其中的解釋空間差很大。知名大廠掛蔬菜油賣的卻是調合油,遭到暫停販售­的處分後,加貼了一個標籤,當天傍晚就已經重新上架,連標籤都不用換。
塑化劑案件,消費者求償出現荒謬的數字:新台幣9元,法院的判決居然是根據衛福部公告­的一份衛教手冊。這次問題油事件,衛福部也在第一時間,公告了棉酚的檢測報告。主管食­品衛生的衛福部,為業者混充的棉籽油掛保證,作為是否適當?這份報告,會不會再次成為­企業的護身符?讓消費者再次成為弱勢的受害者?

 

 

發佈時間:2013年11月06日

國產米沒有一粒台灣米
知名泉順山水米 兩年十八次違規紀錄
標示不實? 摻偽假冒?
傻傻分不清楚

就在大統棉籽油被人踢爆之前,還有混米事件,也存在我們周圍很久了,情況也很類似: 廠商標榜賣的是國產米,裏頭卻一粒台灣米都沒有,而是道道地地的越南米,成本足足便宜­4成。短短兩年內山水米就曾有18次違規紀錄,為什麼這些前科累累的商人都被輕輕放過­? 這就是因為主管機關採用了標示不實,比較輕的罰則來認定,讓廠商有灰色地帶可以閃躲。­那麼我們也來問問消費者,你認為越南米混充台灣米是標示不實還是摻偽假冒? 獨立特派員繼續追蹤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