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的神奇效應
如果IFRS讓潤泰集團財報成了最亮眼的聖誕樹裝飾,那麼IFRS的用意究竟是完整呈現全貌?還是剎那間的煙火高潮?
【文/徐玉君】

還記得二○一○年藍天率先公布提前採用IFRS,結果當年度半年報轉換影響數高達三二○億元,淨值因此拉高四倍,從原來的一三.○七元飆升至六五.二二元,逼得交易所不得不祭出《上市公司採用IFRS編製財務報告前資訊公開應注意事項》的「藍天條款」;如今潤泰集團第三季季報出爐也引爆了一連串的IFRS效應,究竟投資人該如何解讀IFRS財報?分辨可分配及不可分配的轉換增值空間?

先分辨清楚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與之前我們所採用的ROC GAAP(台灣會計準則)有什麼差異;除了表達方式、報表名稱及科目名稱不同外,最關鍵的在於認列/除列及「衡量原則」的變更,甚至連報表所載的「附註」都變得異常重要。

充分反應或保守穩健好?

由於台灣會計準則長期以保守穩健為原則,因此大多數的不動產、房產甚至轉投資,都採成本法認列;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則希望能夠實際反映企業的真實價值,因此「衡量原則」就成為企業「伸縮」的空間。

因此,在觀察最新的IFRS合併財報時,有幾個重要的會計項目,投資人一定要仔細衡量,尤其是資產負債表中的「非流動資產」項目,此項目是將現行的基金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合併為一大類別,當中影響數較大的細目則是採權益法的投資(包括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即原有的固定資產,大表中將不再列示各類別資產如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的金額等)、投資性不動產(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 建物)等。

這些點有什麼不同?恐怕有點難懂;我們拿藍天二○一○年採用IFRS編製的財報作說明;藍天之所以淨值暴增四倍,主要在於「投資性不動產」細項部分,根據IFRS的定義,若投資性不動產的服務比重高,就應歸屬於固定資產(也就是企業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抑或管理目的而持有者,且預期使用超過一個會計期間的不動產、廠房或設備;可採成本或重估價模式,不管採何種均需提列折舊,而評價時的增值,轉入股東權益,不可入損益表)項目下;反之,服務比重低者則屬於投資性不動產(也就是上述為了賺取租金收入或資產增值或兩者兼具所持有的不動產;可以採成本或公允價值模式進行衡量,最重要的是不須提列折舊,增值部分可納入損益)。

而藍天將其商場列入投資性不動產,但是,藍天以經營IT商場自居,因此服務價值理應高過投資目的;因此應該將其自有方式經營的房地產歸在「固定資產」項目下,這樣以其當時財報增值的三二○億來看,是原有帳面價值(一○三億固定資產中的房地產)的三倍,由於固定資產須提列折舊,因此折舊費用就會由當時的五.六億元暴增至二二億餘元,約一七億元,遠高過○九年的淨利八.八八億元,也就是說淨值雖然拉高了,但是未來的損益表將會相當難看。顯然IFRS的裁量空間極大,只要操弄租約,就可以決定分類,得到發行公司意圖的效果,所以會計師的判斷經濟實質能力及意願就會變得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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