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嗣林 當鋪老手 靠本業需求置產 翻身上億 (2014-01-02 理財周刊 文.洪佩玲 攝影.鄭暐琪)

經營當鋪40年且從電視節目《女人要有錢》爆紅的秦嗣林,因生意需求買房,由於地段增值潛力大,現有倍數價值身價達數億元。

「很多人生意做了三十幾年,最終一無所有,才發現要做房地產,只剩下那棟房子。」大千精品老闆秦嗣林提到,從事當鋪生意需要很多現金,只能把賺來的錢都投資到本業,目前手邊持有的物件是看需求而買,慶幸買到的地段增值潛力都不錯。

「錢是王八蛋。」採訪一開始,記者問了秦嗣林每天接觸為錢奔波的人,他又是如何看待「財富自由」的定義?他忍不住引用《大宅門》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七爺」白景琦所說的這句話,為他這前半生周旋於錢下了感觸深刻的註解。

堅持初衷 不隨波逐流

之所以會有此反思,歸因秦嗣林從事當鋪業四十年來,每天都在錢堆中打滾,深刻見識到人對錢的貪婪,以及金錢是如何操控人的命運:有錢人想要更有錢,沒錢的人一心想發財,一幕幕真實的人性大戲,天天在他的周遭上演。

例如他見過不少富可敵國的人,被錢的魔力所迷惑,認定自己是一尊無所不能的天神,從自我膨脹變成自我迷信,被自己無止盡的發財夢所困,最後由雲端摔到谷底。

也見過一心想致富的痴人,篤信買了開運神物、早晚三炷香便能一步登天,甚至為了錢偷拐搶騙,無所不用其極,彷彿是為了錢可以出賣靈魂的惡鬼。

從每個到當鋪的人身上,反映出台灣經濟生活演變,彷彿錢是一生最重要的事情。秦嗣林感觸說到,在芸芸眾生中,這些人都微不足道,甚至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但是每個人都用盡一生的氣力,滿足自己的精神追求,秦嗣林提到,「是他們讓我看清楚金錢只是改善物質生活的手段,完全無法解救靈魂,如同古人云:過江千帆皆名利」。

「常有朋友問我哪些投資可以賺大錢?」秦嗣林表示,世上沒有神只有人,任何貧富貴賤都是人,其實自己才是最好的投資,「我二十五歲就立志要終生做這行,不做任何例如股票、基金等業外投資,我只投資自己。」自此秦嗣林時時充實自己,事事保持冷靜,他認為能夠管理好自己的人,才不會容易受騙上當,「自己做莊才能自己玩,才有贏的勝算。」

民國六十年,秦嗣林負笈到台北念初中,借住在父親友人開立的當鋪。到了高一下學期,因為家逢巨變,便決定離開學校,正式成為當鋪的學徒,期間老朝奉張寅初先生的一言一行,更影響了他一輩子。

難道就是無止盡的金錢遊戲嗎?仔細想想,好像並非如此。然而秦嗣林可以確認的是,當他有一天在回首來時路時,發現當初所堅持的價值觀和那份純真依舊存在,即使最終不是外人所認定的價值,心裡還是充滿喜悅與滿足,這樣才是人生最大的成就。

傳承家訓 秉持「好名」及「好利」

「我從創業至今,籌措資金的腳步從沒停過。」回首創業四十年,秦嗣林如此說到,直到四十五歲那年,他終於有「脫貧致富」的感覺。他憶起那天公司會計部門說:「秦先生,你的支票本可以收起來了。」

秦嗣林指出,從十九歲開當鋪以來,他習慣用五本支票本跟朋友借款流通資金,每天處於現金流的周轉過程,曾經為了幾十元淚灑街頭,從那天起,他很開心終於脫離苦海。換句話說,就是四處借錢,也體會不少人情冷暖,他也意識到,「錢是最能讓人心變壞的。」

不用終日為錢操煩,更難堪的是世人對當鋪業的異樣眼光,讓從小深受父親儒家思想教育的秦嗣林,數度想放棄,尤其是有了妻兒之後,更有感於當鋪名聲差。他回憶,「當時在小孩學校擔任家長會長,散會後現場留下一桌子名片,全都是我的。」沒有人想把他的名片帶回家。

立志要一生經營當舖的秦嗣林,不諱言自己「好名」喜歡好名聲,及「好利」喜歡做生意的個性讓他吃了不少悶虧,但追求「理得心安」是他秉持父親傳承的家訓。

父親被倒債 休學到當鋪做學徒

說起秦嗣林與當鋪的淵源又是一段故事。秦嗣林的父親原本是讀書人,隨政府來台後開起建材行,後來開營造公司賺了很多錢,卻在他十七歲那年,因友人捲款潛逃留下債務,父親因此罹患重病,加上官司纏身,秦嗣林每天過著凌晨就有人來家中討債的日子。 那時一心想賺錢的他,想起十二歲在台北念中學時,曾寄住父親開當鋪友人家的經驗,於是毅然休學到當鋪當起學徒。

想不到,做了兩年當鋪老闆結束營業,失業的秦嗣林沒有後路可退,民國六十六年,憑著父親打官司拿回的四十萬零八千元,以一支電話、幾個鐵櫃,就自己在台北市民族東路及中山北路口開起了當鋪,開業初期為了省電費,還把雙管日光燈拆下一支。

「以前當學徒時,當鋪門庭若市,沒想到自己開店,三個月沒一個客人,上門的只有房東跟警察。」秦嗣林笑稱。更慘的是,第一個上門的生意竟是條花了八千元收到的「假」八錢重金項鍊,讓他賠到欲哭無淚……。

 

從被騙中學習 成就今天專業

沒背景、沒人脈、沒資金,秦嗣林這條路走得異常坎坷。「前十五年我的抽屜大多是空盪盪的。」他形容當年高中輟學,為了開當鋪四處籌措創業資金時,「身邊的叔叔伯伯沒一個人願意借錢給我這個毛頭小子」,要不是父親過去為人熱心,可能一分錢也借不到。

秦嗣林提到,開業初期因沒經驗,面臨被騙、搬家等狀況,創業資本額不到半年就賠光了,只好向親戚求援,常面臨吃閉門羹的窘境。所幸父親雖然做生意失敗,但在鄰里向來以重承諾講義氣出名,所以,父親出馬總能順利解決資金短缺情況。

終於在二十五歲那年,當鋪的生意漸入軌道,終於有嚐到賺錢的滋味,也讓秦嗣林立定要終身以當鋪為業,他笑說:「我可能是全台灣唯一『立志』經營當鋪的人。」

雖然後續逐漸上軌道,但借錢這事從未停過,因手上資金越多,生意好相對放款速度就很驚人。他說,當鋪每天開門做生意,十個上門客人中有二到三個是騙子和流氓,詐騙手法千奇百怪,不論是珠寶、手錶、汽車都有作假的可能,稍有不慎,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就可能瞬間化為烏有,因此,如何避免被騙就成了必要的課題。

人前是老闆 人後缺錢周轉

首先是專業的累積,在當時資訊較不發達,秦嗣林運用不同的管道充實自己的專業知識,以手錶為例,不但要對每年發表的錶款瞭若指掌,就連各家錶廠的歷史沿革、機芯等細部零件功能都要一清二楚,甚至聽到錶音就能馬上判斷。

例如車子也是,客人開車來變現,必須從有限的時間內,從生產年份、外觀、引擎聲、內裝配件等,判斷車子價值。幾十年的經驗累積,秦嗣林不諱言,有形的商品可以透過各式方法檢驗真偽,但萬法歸一宗,辨別關鍵在於「人」。

企業形象若出了問題,顧客信任感降低,生意就不會好,他提到也曾經誤收贓物,一個星期到地檢署報到四次。

後來秦嗣林也學到一個從身分證辨別真偽的技巧,他發現舊式身分證在承辦人員補辦身分證時,為了避免相片混淆,通常會在照片上寫上姓名,遇到可疑人士來典當,只要用手電筒往身分證上一照,在強光照射下,相片沒有透出字跡,十之八九是舊式假證件。不只是查驗證明能力,而是在鑑定物品時,也要客觀的分析眼前的人。

也因為第一次被騙經驗,秦嗣林決心苦練對金飾的手感,不論客人拿幾件金飾上門,都先用手掂掂看,試著估計總重量和每件物品的重量差異,再拿到秤上量一下實際重量。

幾年下來,不論金塊、金飾或金幣的手感經驗累積,對於重量的精準可說是駕輕就熟。

需求導向 房地產為主要投資標的

「都是機緣,不是刻意。」秦嗣林談到人生第一次買房經驗,他認為是運氣使然,當初創業一開始是租屋在吉林路一一一號,民國七十幾年治安不好,加上店面地處牛蛇雜處的中山區,為了家人安全考量,決定將住家和營業場所分開。

剛好當時當兵同袍有天突然有個物件在吉林路一四四巷出售,開價三百萬元,雖然秦嗣林很想買下,但當時身上沒有閒錢,朋友透過在銀行當經理的親戚居中協調,最後以頭期款十萬元,買下人生第一間房子,後續隨著房價增值及換屋需求,將這間房出售也小賺出場。

民國八十四年,因店面房子要拆除改建,只好買下周邊一二一號約三十坪的房子,加上地下室當庫房總計約六十坪,至今還是秦嗣林的創始店,雖然他也忘了當初多少錢購入,但目前房價也增值不少。

「買下這間房子主要是因為生氣把房東開除,加上東區是我認為全台北市最精華區,值得下手。」他自豪地表示。

秦嗣林的店位於台北東區,四層樓的房子,各個樓層加起來至少上百坪,原本是租的,一個月要八、九十萬租金,但後來因與房東之間為了租金問題,幾年前一氣之下咬牙花了近二億,買下一整棟四個樓層,除了賣流當品,也提供鑑定鑑價的服務,最主要的業務,還是提供典當融資。

進駐東區置產開業 房價增值一倍

這家店從大門就有門禁管制,當鋪一樓陳列很多流當品,包括鑽石、鑽錶、珠寶以及玉,一邊是銷售區,另一邊陳列包括玉觀音、珊瑚煙斗、陶瓷彩碗等物品;至於簡單鑑定或是融資必須搭電梯到二樓,而融資部門的典當品就在地下室寶庫房。

秦嗣林說,一樓流當區賣東西,基本上只是他的副業,真正的主業是融資,就是借人家錢賺利息,出入這裡的客群非富即貴。「當鋪是伺候有錢人。」秦嗣林提到在東區置產開業的主因。而當初以一億多元買下的東區延吉街店面,目前房價增值也達一倍之多。

善用流當品特賣 有效管理現金流

「我沒有背棄理想,我希望可以把這種工作做好,我的員工跟著我學習可以抬頭挺胸過日子,不像我背著垃圾袋過日子。」秦嗣林提到,對大多數的人而言,當鋪是籠罩著神祕面紗的行業,甚至有人會將當鋪與地下錢莊混為一談,對此秦嗣林特別解釋兩者之間的差異。

他表示,當鋪是特許行業,須由政府機關發給營業執照才能經營,地下錢莊則沒有營業執照,顧客需要抵押品才能到當鋪周轉借錢,而有些地下錢莊無須抵押品,只憑支票或本票就可以借款。依法律規定,當鋪收的年利息不能超過30%,而5%管理費只能收一次,但地下錢莊光是月利息就高達10%以上。

另外,現在坊間也出現許多新興當鋪,標榜來就借,萬物皆可當,確認身分就可借款。其實這類新興當鋪比較接近融資業,符合現代人講求效率,但相對風險也較高。最簡單的判別方式就是,傳統經營的當鋪,觀看店門口或店內是否有陳列流當品的櫥窗,因為販售物未被贖回的商品,是當鋪流通貨品與資金的方式。

「當鋪業需要的是現金流,至少要2000萬,庫存品就是公司負債。」因此,秦嗣林提到,當鋪業現金流管理很重要,只要流當品保存6到9個月賣不掉,就會利用每年年底舉行一年一度的清倉回饋特賣會。


去(2013)年的特賣會於12月14日舉行,開賣前幾天就有愛好者徹夜排隊,10點半準時到領號碼牌,這次有超過1千件的特賣商品,當天總人次約700人想把握低價收藏珠寶的機會,希望買到最物美價廉的流當品,也讓秦嗣林當天總獲利金額高達2000萬元。

 

行賄案作偽證 鑑價達人緩刑

當鋪業找立委護航 贈300萬謊稱借款

2013年12月07日  
知名鑑價達人秦嗣林,因作偽證遭判緩刑2年。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在《女人要有錢》電視節目,鑑定古物而走紅的鑑價達人秦嗣林,被控在當鋪業者行賄立委案中作偽證,謊稱捐給法務部前科長黃錫星及任職立院的黃妻阮森夫婦300萬元,是借款並非賄款而遭起訴,因秦、黃等人坦承犯行,台北地院日前依偽證罪判秦1個月徒刑,另2人各遭判刑1月、4月,但可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目前人在墾丁的秦嗣林昨表示:「貪污案不成立就不應有偽證問題,得知被起訴後開始生病,常覺暈眩。」他無奈說:「看到全家因我一人深陷官司而焦慮、壓力大,與家人討論後才決定『認輸』結案。」立院人士表示,阮森已於今年12月3日退休,無法代其回應。《蘋果》昨致電阮森,手機轉入語音信箱,聯繫不上。 

遭來賓持槍恐嚇

秦嗣林(55歲)是台灣當鋪界最資深的鑑定師,現任北市當鋪公會榮譽理事長,近年來因上電視鑑定古物而聲名大噪,還出版《29張當票》等暢銷書;但人紅是非多,曾有節目來賓不爽雕刻品被他鑑定為假貨,持槍恐嚇,但秦仍處變不驚,孰料卻因作偽證吃上官司。
秦嗣林被控在13年前擔任北市當鋪公會理事長時,因擔心立法院審議《當舖業管理法》草案,將限縮當鋪業利息及開放家數,與常務理事林豐澤等同業組成5人小組,自行草擬業者版本。 

各捐公益金2萬

5人小組透過時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黃錫星及任職立法院司委會簡任秘書的黃妻阮森牽線,找上當時擔任審議該法案的主席張明雄立委護航,後來立院果然通過對業者有利的版本,5人小組認為黃、阮有功,輾轉交付300萬元支票。
全案3年前被立委葉宜津揭發,檢方偵辦時,秦、林及黃應阮森要求作偽證,謊稱300萬元是借款,後才坦承說謊;但行賄張明雄部分,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秦等人反被依偽證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秦嗣林等4人均坦承犯行,法官依教唆偽證罪判阮女4月徒刑,緩刑2年,並在判決確定後繳國庫16萬元;而秦、林已各捐公益金2萬元,各遭判刑1月,緩刑2年;黃則另案服刑中,雖判1月但沒緩刑。 

秦嗣林小檔案

◎年齡:55歲
◎婚姻:己婚,育有2子1女
◎學歷:基隆中學肄業
◎現職:台北市當鋪公會榮譽理事長、大千典精品當鋪負責人、《女人要有錢》鑑價師
◎經歷:
.首創國內24小時營業的當鋪
.台北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主委
.台北市當鋪公會理事長
◎著作:《29張當票》、《當舖裡特有的人生風景》等書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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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100,台上,7205
【裁判日期】 1001222
【裁判案由】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
1001222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
【裁判全文】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一○○年度台上字第七二○五號
上 訴 人 黃錫星
      黃錦星
上列上訴人等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四日第二審更審判決(九十九年度上更
(一)字第八0號,起訴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六年度
偵字第五0五0、一一八五六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裁判字號】 99,上更(一),80
【裁判日期】 990914
【裁判案由】 貪污治罪條例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上更(一)字第80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黃錫星

選任辯護人 杜英達律師
      謝啟明律師
      王家鋐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乙黃錦星

選任辯護人 余淑杏律師
      羅詩蘋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62號,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第一審判決(
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5050、11856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本院判決如
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甲○○、乙○○共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部
分撤銷。
甲○○共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處有期
徒刑肆年陸月,褫奪公權
年。
乙○○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
遂,處有期徒刑肆年肆月,褫奪公權
年。

 

數位網路報: 張秀蓮姑爺黃錫星,判4年半定讞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2/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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