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27

〔記者林良哲、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婦產科名醫葉柔慶非法提供墮胎藥給17名少女,每次收取6千元到7千8百元不等費用;台中高分院審理後,發現有一名少女拿了藥沒吃,其餘少女都有服用,依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葉柔慶(53歲)為婦產科醫生,任職於大葉婦產科診所。他曾因欠稅525萬元,遭台中行政執行署管收。此次爆發非法提供未成年少女墮胎藥案件,起因於貨車司機林凱威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懷孕後,林男佯稱是少女的舅舅,帶她去找葉男進行人工流產。

林男偽簽同意書後,葉男提供口服藥「保諾錠」(RU486)以供墮胎,少女母親事後得知提起告訴。

檢方偵辦時,發現葉柔慶97年到100年間,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陸續提供墮胎口服藥物給17名少女、共進行20次墮胎,因而將他起訴,台中地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8月。

葉柔慶不服、提起上訴,他坦承提供口服藥物給少女,但辯稱自己只是沒有仔細核對求診者的身分。葉男的律師則表示,被告是合法醫師,若未對少女終止妊娠,少女勢必私下去找密醫處理,對少女危害更大,並非「意圖營利」。

法官審理後認定他有罪,但依圖利受託使婦女墮胎罪,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

署立台中醫院副院長黃元德表示,口服的「保諾錠」為自費藥,依懷孕週數及檢查項目不同,價格在5千到1萬元間;且胎兒是在7週以下、孕婦沒有心血管疾病及子宮外孕情況。若孕婦未成年,要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開立此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