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逾期未用完 傳輸量自動成通信費

2014年03月18日12:45  

消基會日前點名各大電信業者全違規、電信預付卡訂出使用期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指出,將修正「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行動通信業者所推出的預付卡上網儲值型服務,由現行「逾期未使用完之傳輸量,用戶得申請折抵為通信費」,修正為「逾期未使用完的傳輸量,如用戶未作其他聲明,則自動折抵為通信費用」,並要求業者先行遵照修正後的規定辦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NCC說,NCC已於今年3月14日邀集電信業者開會,責成業者先行遵照前述修正後的規定辦理。未來,NCC會持續查核,並督導業者落實該項服務。依「行動電話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規定」,預付卡門號有效期限屆滿時,未使用之餘額(不含贈送額度),用戶得將餘額轉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任一門號;如用戶未持有其他門號,得向業者辦理餘額退費。但超過有效期限6個月後,業者得酌收該未使用餘額的保管費,直至餘額扣抵完畢為止。(戴安瑋/台北報導)

預付卡餘額 消費者可要求退費

【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過期的手機預付卡餘額不該被電信公司吃掉!消基會14日踢爆,台灣電信業者發行的11種預付卡、網卡,都標示使用期限,消費者通常誤以為必須再次加值,或將移轉其他門號才能保留剩餘額度。但消基會強調,根據「禮券定型化契約」規定,預付卡不應該有使用期限,即使過期,仍可領回剩餘金額。

對此,電信協會表示,標示使用期限是與刑警配合遏止海外犯罪的措施,消費者可主動向門市查詢退費機制。NCC則回應,96年的確明訂禮券定型化契約不應標示使用期限,未來將督促業者改善。

【誤導消費者】 家長幫小孩辦門號、或短期旅遊觀光,通常會選擇不用綁約、儲值多少用多少的預付卡。但卻很少人注意到,預付卡「預繳金額」的方式,屬於定型化契約;與百貨公司禮券一樣,根據明文規定,不可以標示使用期限。

消基會調查11件台灣業者發行的手機預付卡 (包括中華電信、亞太、遠傳、台灣大哥大、威寶、7-mobile、家樂福),發現不管是通話金額預付,或網路計量預付卡,業者在實體卡或收據上,都註明有效期限。

消費者在看到「使用期限」後,誤以為通話餘額只能再加值、或轉移門號才能保留,預付卡過期後,就逕行丟棄、或不予理會,形同主動放棄自己權力,讓電信業者扣取管理費。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業者在網站上明示,逾期沒有提出退費申請將收取保管費;或在超過使用期限後,強制將未用完傳輸量歸零,都違反「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型化契約規定」。按照契約規定,預付卡不應該標示使用期限。

【業者喊冤】 針對消基會的指控,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回應,預付卡之所以標示使用期限、需要雙證件申辦,主要想防止有心人士大量加值後,離境犯罪、詐騙。而使用餘額轉移門號,是考慮到預付卡持有者很多是母子卡;之所以沒有現金退費機制,則是為了避免後續爭議糾紛,如小數點計算。協會也表示,如果消費者沒有其他門號轉移餘額,可以請電信業者幫忙保留門號。

關於網路計量型預付卡,協會則表示台灣與世界很多國家一樣,以「傳輸量+時間」的方式收費,比方說1G使用一個月的價格,價格會比1G沒有使用期限來的低廉,消費者可以依照需求選擇。

【爭取退費權利】 部分業者電話客服人員說,餘額可辦理退費,不扣取保管費,但消基會表示,若消費者沒有主動詢問,根本無從得知。加上許多預付卡並非實體卡,購買憑證只是一張熱感應紙,一旦遺失或毀損,就求退無門。建議主管機關正視預付卡退費問題,不可放任業者吃掉消費者的權益。

電信業者主管機關NCC回應,儲值卡屬於不記名禮券商品,未來將要求電信業者不得限制使用期限。針對門號保管費NCC也表示,業者可以酌收人事處理手續費,但是需要事先告知消費者。

電信預付卡 不可訂使用期限

 

消基會上午表示,調查11件預付卡商品都違規設定使用期限,呼籲政府應嚴格把關。
中央社非報系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實際購買電信預付卡,調查發現各大電信業者100%違規訂定使用期限。

消基會表示,一般消費者購買禮券,並不會因為消費一部分金額,就被要求把剩餘的金額在期限內消費完畢,但儲值預付卡卻只要一儲值就被規定使用期限,除非再儲值一次,但之前儲值的都已經用不完了卻還要一再儲值?消基會認為實不合理,且明顯違反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括中華電信、台哥大、e遠傳、亞太和威寶等知名電信業者都被點名。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消基會共調查檢視包括:中華電信如意卡儲值卡(實體卡)、亞太電信預付儲值卡(實體卡)、7-Mobile虛擬儲值卡、e遠傳易付卡、台哥大Fun心儲值卡、家樂福電信虛擬儲值$99、威寶旺卡300元補充卡、7-Mobile 3G上網1GB、e 遠傳易付卡無線飆網1GB、台哥大上網儲值1GB和威寶行動上網1G補充卡,共11件預付卡商品,竟100%違規訂定使用期限。業者甚至都還規定消費者必須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再次儲值,以延展使用期限,且一樣為期180天或30天,並非消費者儲值後即可一直使用到金額扣除完畢。上網儲值卡更只有30天,且要求必須要儲值才能延展期限,消基會認為全都不合格。

不過,雷立芬進一步指出,當消基會工作人員打電話詢問客服人員有關餘額處理資訊時,意外獲得中華電信、亞太電信、遠傳電信及威寶電信表示,餘額可辦理退費的資訊,但官方網站並未說明可辦理退費;台灣大哥大則僅能轉移,無法退費。因此,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若不再使用預付卡又還有餘額,記得一定要詢問業者客服人員是否可辦理退費。且雖然使用預付卡免綁約、免帳單,也可以輕鬆控管用量,但消費者應先了解清楚預付儲值相關規定,不要輕易讓自己的權益流失掉,也可以避免產生後續糾紛。

同時,消基會也呼籲業者應將餘額處理方式完整告知消費者,因為本次調查發現100%的樣本皆設定有效期限,雖然有部分業者提供餘額退費服務,但商品及相關網站卻都沒有任何說明,可能導致消費者誤以為到期未使用完之餘額僅能辦理轉移或是放到價值滅失,錯失將餘額領回的權益。

中華電信、遠傳:可退費或折抵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針對消基會點名各大電信業者預付卡設定有效期限,不僅不合理且明顯違反「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一事,中華電信公關蕭巧莉表示,使用期限內未使用完的預付卡餘額消費者都可以親自到門市或請客服人員依照個別需求,辦理現金退費或移轉至指定門號折抵通話費。

遠傳公關則表示,該公司所推出的預付卡有效期限使用指的是「門號」,並非「儲值金額」,因為購買易付卡者多為外籍人士(短期商務洽公或觀光)與外籍勞工,它們多屬短期使用。至於上網類型的預付卡商品部分,會有30天的規定,則因為那是個促銷方案,若期限內未使用完畢,消費者可以致電客服人員按照正常價格折抵成通信費,若本身非遠傳門號用戶,同樣也可折抵給第三方。

【2014/03/14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電信預付卡 不可訂使用期限 | 生活新聞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1/8547189.shtml#ixzz2wJZSNc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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