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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起於1948年,以臺灣省立師範學院(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主體,串聯國立臺灣大學所發起要求提高公費待遇的「反飢餓鬥爭」,以「救苦、救難、救饑荒」為主的學生運動。當時除了不少中國大陸的學生流亡台灣並在台大與師大就讀,而且當時台灣不少的知識份子都有社會主義的素樸理想,其中不乏由於對國民政府失去信心而對中國共產黨尋求精神寄託者,導致中國大陸學生運動與臺灣的學生運動合流。之後引發政府當局大規模逮捕學生的行動。

1949年3月20日晚上9點15分左右,臺大法學院一年級學生何景岳和省立師範學院(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物系學生李元勳,共乘一輛腳踏車,經過大安橋附近時,被中山路(一說中正東路)員警謝延長以違反交通規則攔下,雙方發生衝突,兩名學生被毒打一頓,並於10點左右押往台北市第四警察分局(今大安分局)拘押。之後臺大與師院數百名學生知道此事,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聲援同學,並提出五項要求:一、嚴懲肇事人員、二、受傷同學由警局賠償醫藥費、三、由總局長登報導歉、四、請總局長公開向被害同學道歉、五、登報保證以後不發生類似事情。警方只得釋放兩名學生;次日3月21日,臺大與師院的學生選派代表前往台北市警察總局請願,陪同請願的學生與民眾超過1000人並包圍警局,致使警方在群眾壓力下被迫道歉。然而學生沿路高唱中國大陸的學運歌曲《你是燈­塔》、《跌倒算什麼》,並且高呼中國大陸的學運口號:「­反內戰」、「反飢餓」、「反迫害」,引發當局高度關切,認定校園受到中國共產黨的統戰與滲透。3月29日,台大法學院舉辦營火晚會,會中高唱中國大陸解放區歌曲,消息傳到當時派任臺灣的臺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時,陳誠便決定鎮壓學生運動,下令當時擔任警備副總司令的彭孟緝緝拿「主謀份子」。

1949年4月6日,軍警便包圍臺灣大學宿舍與師範學院宿舍進行逮捕行動,引發學生利用餐桌、椅擋住樓梯口,並且向軍警摔東西的反抗;最後軍警衝破包圍逮捕學生,並以卡車運走學生,其中師範學院治會主席周慎源雖然逃脫,但是據說不久後在清鄉中也遭到殺害。當天共有100多名學生遭逮捕入獄,其中有7名學生被捕後槍決,此事件後部分學生紛紛出走中國大陸。

時任臺大校長傅斯年對當局不經法律程序逕行進入臺大校園內逮捕師生高度不滿,親自找國民黨最高當局交涉,要求逮捕臺大師生必須經過校長批准。他甚至警告當時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司令彭孟緝:「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拚命!」傅斯年極力保全涉案學生,少數遭逮捕的學生,如顏世鴻等,傅斯年也要求軍警不得上手銬,並保留他們學籍,希望他們將來有機會復學,因此台灣大學在四六事件中受創較輕。

而其他學校,如師範學校校長謝東閔,則高度配合政府,甚至協同軍警一同前往逮捕學生。師範大學成立整頓學風委員會,由劉真任主任委員,後接任校長。許壽裳生前好友謝似顏(時任省立臺灣師範學院體育教授兼主任)會同林本王德昭黃肅秋等多位教授搶救學生,被當局解聘。

之後除了部分涉入的學生遭到逮捕、槍決的命運,之後臺灣省政府命令師範學院停課,所有學生一律重新登記,師範學院與臺灣大學都被大力的「整頓」一番,校方實行軍事化的管理,校園戒嚴正式開始。一般認為,「四六事件」是台灣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濫觴。

臺灣學者、作家、國際知名考古學家張光直也在事件中入獄,他在回憶錄《蕃薯人的故事》裡面有專章敘述。

1995年,臺大與師大的八個改革派社團共同發起四六事件平反運動。臺大校方於6月做出回應,決議成立四六事件資料蒐集小組。四六事件資料蒐集小組於1997年6月7日對四六事件提出總結報告,肯定當時學生「參與民間社會,縱論國事的熱情與視野。」2000年12月25日,《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進行修正,將四六事件受難者列入適用此條例的對象,並由教育部向受難者家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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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兒子挺洪崇晏(也有警察的妻子挺,她姓房)

王立柔
2014/04/13 02:06

而日前在PTT八卦板發文,還原「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過程、力挺洪崇晏的網友kk13942001,則是台大法律系學生邱丞正,爸爸正是年資剛滿30年的警察,媽媽的資歷更有30多年,邱自己也常跑社運場合,和洪在台大學生會共事時就是好朋友,12日傍晚與洪一起接受專訪談警察勞動權與抗爭的議題。

 

Q:如何看待警察勞動權問題?

 

邱:我覺得洪崇晏的主張很對啊,警察應該要組工會爭取自己權益,我看我爸他們好多同事每個都加班加很多肝臟都好幾顆腫瘤,連我爸都3顆耶,不管良性惡性,正常人怎麼會長好幾顆腫瘤,這一定有問題啊!有一些縣市的較偏遠地區甚至每天固定給8小時薪水,管你上幾小時的班,活該捐給國家的。

 

國家對警察照顧是很多沒有錯,但那不代表他們就應該承擔這種沒日沒夜的生活。因為工時等關係,警察承受很大壓力,警眷也連帶承受很大壓力,已經成為社會上一個特殊的群體,作為特殊群體的警眷一員,我認為警察現有的福利不錯,但遠遠不足以抵銷他們為這個社會所作出的犧牲。有些人認為警察罷工權的行使會導致治安下降等,講實在話,罷工權行使也是可以商議的,不一定需要全罷,例如罷1/2或1/3。

 

Q:街頭抗爭增加社會成本,害警察更累?

 

邱:對我爸他們來講那就是「責任」。他結婚沒多久1個星期吧,連蜜月都沒有渡,就去睡高速公路,因為有黑名單的異議人士回國闖關。但那對他們來講那是一種責任,反正長官一句話就什麼都擔下來,他們其實已經被規訓到已經不懂爭取自己權益了,所以才要靠其他聲援者和警眷去爭取,警察連一個人都不會出來講,有的是「不敢」講,有的是已經「不會」講了。警察根本就沒有反抗意識,是台灣最「順民」的一群勞工。

 

洪:以台灣人的行為模式來說,其實可以很好地管理自己,但這個政府還用過去鎮壓人民的手段來管理人民,造成這麼大衝突,既然我們可以把垃圾通通掃好,連噴漆塗鴉都盡量恢復原狀,是不是警察真的有必要一直站在人群的對立面,而不能在旁邊確保大家意見能夠完整表達就好?

 

Q:怎樣看待部分外界曾以「警察很辛苦」的理由,呼籲318運動停止?

 

邱:這樣講的人,沒有看到背後的結構性問題,警察什麼時候不辛苦了?我支持抗爭啊,318運動我爸也差點被調上來,我對於該動用多少警力,覺得是專業判斷範圍,不予置評,但蠢到不讓警察輪休,蠢到沒辦法讓警察找到一個好的休息地點,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他們就直接睡在大馬路上、露天沒有遮蔽的地方,我不相信警方沒有弄到地方讓大家休息,這不太對勁。

 

而事實上,本來台灣就是所謂的弱弱相逼。警察在他所屬的勞動環境裡是最大的弱勢,他根本沒有反抗上級的意志力,是基層中的基層,像方仰寧在警察裡地位蠻高,在整個國家體制下也是很弱勢的一個人,他沒有對行政院長江宜樺說不的權利;我們不是常常引用柏林圍牆判例,說警察可以把槍口抬高一厘米嗎?台灣警察沒有這個「權利」,也沒有這個「能力」,但當然,一定存在少數個體「以打人為樂」,這是任何社群都有的問題。

 

Q:怎麼看部份警眷發起「康乃馨活動」,呼求「孩子們回家」?

 

邱:每個人立場不同,我尊重他們的發言權利,但我不覺得這樣問題有解決啊!如果今天這個社會不改善,改天只是換另一批人上街,換另一批警察出來燒肝而已,所以根本不是大家當作沒事回家,而是要真正改變這個社會上的問題,真正要改變造成警察辛苦的值勤制度,真正改變學生會上街的原因,也就是社會制度,不是嗎?整天在那裡吃止痛藥,拿康乃馨當止痛藥,牙齒不拔吃止痛藥有什麼用?

 

Q:究竟要從何解決警察勞動議題的困境?

 

邱:分成兩個面向,第一是政府要試著從這次抗爭當中,發現已經過度使用警力,而警察身體不可能是鐵打的,我們已經看到各式各樣的警察健康在走下坡,在這種狀況、現有的值勤制度之下,國家官員們應該思考的問題是如何讓警察有好的休息,值勤品質提高?

 

接著最根本的問題在於,警察要怎樣團結起來爭取自己權益?我覺得這是最困難的東西。

 

Q:要警察爭取自己的權益,為什麼很困難?

 

邱:其實這麼久以來,警察本身也只出現過去年那一次抗議,而且幾乎都是警眷,20多位太太,但像我爸媽和大部分警察,就是看到那些人避之唯恐不及,你一加入這種團體就被貼標籤,黑掉了。也基於工作模式和生活型態,警察是很封閉的群體,跟一般人生活有點脫節,不能理解不是這個群體的人來幫他們,覺得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而他們的終極目標,其實就只是透過那個「恩庇關係」,跟上級爭取到更多的利益,他們就會乖乖回去做事情。

 

洪:某種程度來說,如果警察自己不出來爭取,我們也很難介入,其實其他抗爭運動也都是他們自己願意站出來。我後來一直在觀察警聲會和相關的人,但不容易合作,我覺得他們沒有真正認識到自己的處境,也不知道學生在幫什麼。我覺得要從一些勞教,也就是勞動權相關教育著手。

 

邱:但警察的對外防衛心很重,所以會看到像現在他們全部挺方仰寧,全部罵洪崇晏。他們會極度、極度傾向「體制內」解決問題,所謂體制內就是跟長官講、跟長官喬,通常也喬不到,更別說敢於反映的時候,往往就是一些嚴重到無法改變的問題。有人跳出來爭取時,他們會棒打出頭鳥,把那個人打下去。至於像洪崇晏,他們會說謝謝喔,繼續棒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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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崇晏表示,他不認為411當天會重演中壢事件,但也很慶幸最後沒有流血衝突。圖:林雨佑/攝
 
新頭殼newtalk2014.04.13 林雨佑/台北報導

1位411包圍中正一分局行動指揮洪崇晏的友人在批踢踢上發文指出,當晚若不是洪崇晏跟其他有經驗的運動者擋在前面,沒人能保證上千群眾會不會像1977年中壢事件,群眾放火燒毀分局。對此,洪崇晏昨(12)日接受新頭殼記者專訪時表示,他不認為會重演中壢事件,也很慶幸最後沒有流血衝突。

洪崇晏指出,包圍中正一現場群眾經歷過多次集結,有人還有行政院鎮壓經驗,大家其實相對來說都有一定心理準備及判斷和行動能力,但仍有很多人心態還停留在「我只是路過,不會怎樣」,這兩群人因為無法互相溝通,會自亂陣腳,不會發展成像中壢事件這麼嚴重。

洪崇晏表示,即便沒有他,也會有其他人出來扛下指揮,但他真的很害怕流血衝突,到最後平和落幕,讓他很慶幸。

洪崇晏說,當初只想說頂多會有5、600人,沒想到最後來了上千人,現場還有很多人負責讓溝通順暢、傳遞物資、觀察警察動向,他不敢說他自己有功勞,如果有也是歸於全部自發來的群眾。

至於有人將他比喻成323行政院行動,自願接下指揮棒,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的魏揚,洪崇晏謙虛地說,他不敢跟魏揚比,是魏揚鼓舞了他,因為魏揚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做出進場指揮決定,而且行政院那天傳令系統處於瓦解狀態,行動也更為激烈,魏揚要承擔的責任遠遠高於他,「魏揚比較勇敢啦」。

記者問「想當鄭南榕嗎?」,他笑笑地說,還沒做好成為鄭南榕的準備,「但我希望替台灣的進步付出一點代價,這樣的話,別人或許就可以少付一點」。

 

公投盟路權違憲爭議[編輯]

  • 儘管太陽花學運抗議學生已陸續撤出立法院,但部份團體(如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等人)不願離開,蔡丁貴盛怒之下,跳到車道被車撞傷。[14][15]
  • 2014年04月11日,民主進步黨台北市議員高嘉瑜還批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盟的集遊權,已違法違憲,提言追究警方的違法違憲責任。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表示,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今年4月3日、6日、7日分別在立院周邊阻礙立委及官員進出立院、在總統官邸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遊,才依《集遊法》取消其至4月19日在立院周邊的集遊權,「這是我的職責」。方也強硬表示,蔡已申復,將由北市警局受理,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16]
  • 2014年04月11日晚上,因中正第一分局宣布「對於(公投盟)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群眾包圍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力挺公投護臺灣聯盟的蔡丁貴教授,要求警方返還路權。[17][18]
  • 2014年04月11日晚上,台北市長郝龍斌及市警局表示,不會在調查報告沒出來前,在群眾壓力下,就任意要求執法的同仁下台,包括方仰寧在內。郝龍斌認為,若讓對方就這樣請辭,以後人人都可以當審判者,並不符合社會期待。[19]
  • 2014年04月12日,網友發起的「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粉絲團,已經有十多萬人按讚,加入力挺方仰寧。新北市金山警分局警員莊翼飛發起「肉搜洪崇晏,路過他老家」的粉絲團,因洩露個資問題,引發爭議,因此已決定取消活動[20][21]
  •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表示方仰寧違背憲法,讓這次事件具有高度重要性及法律正當性,就如同太陽花學運雖然以體制外方式佔領國會,是人民為度抗政府非法作為所必要採取的手段。[22]

 

方仰寧其他爭議事件[編輯]

一人散步繞行總統府 違反集會遊行法[編輯]

  • 台獨聯盟代主席吳庭和,2012年5月15日至6月02日,每天身穿印有「他馬的」、「停止賣台」字樣T恤,散步繞行總統府約二十圈,十三日竟遭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以「調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約談。吳感嘆,「難道總統府廣場已變成天安門廣場?」方仰寧則表示,自上月二十五日起,吳庭和每日率十至三十名不等的群眾,身穿相同「反美牛」T恤、頭戴印有「無能下台叛國死罪」的棒球帽,在總統府四周集會遊行禁制區以靜默方式繞行,經警方舉牌制止仍持續,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規定。[3]
  •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則發表聲明表示警方當天在抓走吳庭和前,並未依法舉牌(請警方出示當天的蒐證錄影帶說明),當吳庭和一個人慾通過凱道時(時間約10月11日上午9點02分左右),即被制止,吳庭和問警方「為何別人可以通行,我為何不能通行?」,警察回答:「因為你穿那件衣服」,隨後吳庭和將T恤脫下,「這樣可以走了吧」,欲繼續前進時,警方說:「抓起來」,吳庭和極力抗拒(如照片所示,時間是10月11日上午9點5分),4個著制服警察+1個刑警(蒐證者)馬上逮捕將他抓進警察車(時間是10月11日上午9點7分),在極其有效率的情況下,前後不到2分鐘的時間,吳庭和即消失在凱達格蘭大道總統府前,連在場的記者都還來不及拍到畫面,警方並沒有所謂經過依法舉牌的程序,警方不僅違法逮捕,侵犯人權,更在事後說謊! [4][5]

拿長竿戳遊行勞工[編輯]

  •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員警,在五一勞動節苦勞上街頭時,拿長竹竿回戳勞工。方仰寧則坦承竹竿是他提出的構想。委員會決議,未來警局不得使用非正式器材對付民眾。[6]

323行政院驅離事件[編輯]

被水柱衝倒的抗議者
  • 警方憑藉著優勢警力在晚間2時先後展開5波驅離行動中也使得雙方肢體衝突不斷,進而造成警方與民眾都有人受傷,同時許多綠營政治人物、學生與社會評論亦指控警方執法過當[7]。部分受傷民眾前往由抗議群眾之醫療團隊在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成立的救護站包紮,其餘則分別送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與臺安醫院醫治。根據警方在3月24日的估計在這次清場行動中有52位警員受傷,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林奇宏則表示大約有109名民眾前往醫院就醫,並且有1人住院治療、14人因為這次事件而留院觀察[8]。而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至3月24日為止共有174名警員與民眾受傷,其中有119名是警員。大部分受傷情況都是輕微挫傷或者擦傷,因此在處理包紮後便離開現場或者回家休息[9],不過也有部分因為遭到警棍或者警盾毆打而流血受傷[10][11]
  • 2014年03月26日時立法院召開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要求就「3月18日至今反服貿學運活動之立法院警力維安勤務檢討」以及「3月24日清晨警方於行政院強勢驅離學生導致流血衝突事件」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不過而在會議中僅有綠營立法委員出席。在會議上在野黨立法委員質疑3月24日警方驅離佔領行政院抗議者的做法失當,認為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應該道歉且必須提出懲戒名單。[12]
  •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管碧玲批評警方以優勢鎮暴警察和和平靜坐學生發生流血衝突,明顯違­反《特殊任務警力編裝訓用規定》所紀載特殊任務警力乃為「打擊有組織、有武器之暴力犯罪­」;並且從事發影片中指控是警方搬動行政院桌椅堆置門口,而不是抗議學生破壞公物造成的結果。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議瑩表示官方報告不願意承認警察打人的事實,並且僅強調其作為都是依法行政。而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則出示了一些警察毆打群眾的照片,並且批評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在之後召開的國際記者會上公然説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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