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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王育敏修法 禁止午夜帶兒童上街頭抗爭

李筠平 2014年04月28日 18:1816297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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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王育敏修法 禁止午夜帶兒童上街頭抗爭

台北市28日清晨動員警力清空佔據忠孝東路的反核民眾。(余志偉攝)

今(28)日凌晨反核現場有民眾帶著孩子站上第一線,即使面對警方宣告將強制驅離也不願離開,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發表聲明,呼籲家長應該保護兒童,而不是帶他們站上街頭當人肉盾牌。

 

反核民眾佔領忠孝西路等交通要道,警方於今日凌晨展開驅離,除了強力水柱驅離外,也與在場民眾爆發多次肢體衝突,現場狀況十分危急。王育敏表示,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兒童都不應該成為抗爭的工具或籌碼,年幼的孩子深夜跟著家長滯留街頭,已妨礙正常作息,明顯不利兒童的健康,且這些孩子被迫站在第一線,人身安全明顯遭到威脅。

 

王育敏進一步指出,白天的集會遊行帶孩子做公民教育完全沒有問題,然而超過凌晨12點,路權申請時間已過,甚至警方已經宣告將強制驅離,家長卻還不肯帶孩子離開,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3款、第17款的「利用兒少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及「利用兒少為不正當」。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再發生,王育敏表示已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49條第12款,禁止任何人以迫使或誘使的方式,使兒少處於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她強調,修法並不單為今天凌晨的事件,修法也與核四爭議無關,希望該法修正案可儘速三讀通過,以落實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發表於 2006-9-15 06:18 

 

[新聞]兒盟:機會教育 不能強迫

許多家長投入反貪倒扁,把稚齡孩子也帶在身邊熬夜靜坐,兒童福利聯盟指出,這種行為雖無法可管,但請家長考慮孩子意願,不要把機會教育變成強迫教育。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指出,近日看到凱道上許多幼兒,跟著家長餐風宿露、睡帳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只限制父母不能帶孩子到「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未限制參與政治活動,但讓小孩跟著熬夜喊口號,家長應考慮是否影響孩子作息與健康。

王育敏說,有家長認為,倒扁是為了「孩子未來著想」,帶孩子前來也是機會教育,「但請父母也要尊重孩子意願。」她說,不能強迫孩子順從父母政治立場,把「機會教育」變虐待、或強迫式教育。

她建議家長,出門倒扁可盡量找親友托育,遇風雨不要讓小孩在凱道逗留,如非要把小孩帶在身邊,也不宜太晚「撤退」,影響孩子睡眠。

不過她也發現,許多孩子很高興能與爸媽在凱道「同樂」,對他們來說,整天有父母陪伴,比自己在家對著電視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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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反核現場可以看到一群自稱「親子共學團體」的父母帶著三到六歲的孩子一起上街頭,還動用十餘名志工圍來高喊「裡面有小孩」,直到清晨四點遭驅離才回家,這群家長遭質疑把孩子當「人肉盾牌」。該團體表示,他們想教導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帶小孩到現場,「父母壓力也很大,但不能以安全的理由限制孩子的成長。」學運總指揮之一陳為廷也在自己臉書表示為此覺得感動。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秘書長郭駿武說,他們是一群帶著孩子自學的家長,希望帶著孩子關心環境、教育以及民主人權議題;去年從聲援關廠工人、到前陣子反服貿,就和太太兩人一起帶著六歲的兒子上街,反服貿期間還在立院旁搭起帳篷駐紮了二十四天,每天用繪本和孩子討論服貿。

郭駿武表示,會內十個家庭帶著十二個三到六歲的孩子一起上街頭,從昨天下午待到清晨四點。外界質疑親子共學會成員把小孩當成「人肉盾牌」,他說,他兒子的第一個反應是「他們說錯了,父母才是我們的人肉盾牌,因為我被媽媽抱著。」兒子還告訴他,「如果大家都出來,我們就不用來了。」

郭駿武說,參與每個議題前都會事先跟小孩討論,三至六歲已經有基本的理解、互動表達能力,父母把小孩帶到抗議現場,是要陪著小孩一起了解公共事務,現場才是最好的教室,雖然他們壓力也很大,但未來也會持續帶著孩子參與公共事務。

 

【2014/04/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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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政府無理顢頇,人民(包括大人、小孩)又何苦放下相對舒服的日子出來遭受風吹雨打?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2014.04.29 文/林真美

28日凌晨在警方驅離的影片中,有群眾對著強勢展開驅離的警力大喊:「有小孩!有小孩!」但我們並沒有看到警方的攻堅因此而趨緩,甚至,接著傳來的是母親在一片混亂中的尖叫……。

針對這樣的畫面,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痛批父母將兒童當做人肉盾牌,並表示要儘速增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任何人以迫使或誘使的方式,使兒少處於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王委員可能有所不知,這幾位親上火線的親子,在幾次的社會運動中,都是一起行動的。孩子們跟著爸媽,因為身歷其境,也自然而然成了「參與其中」的一員。太陽花學運期間,他們在院區紮營,一起守護立法院的學生長達二十餘天。四月四日兒童節,他們在凱道的拒馬前面,掛上了寫給總統的明信片,請總統不要打人、不要騙人、不要躲起來……。

稚齡的孩子,因為觀看、因為東聽西聽,他們其實很快就理解了周遭發生的事。即便不懂背後很多複雜的政治糾葛,但他們總能以最澄澈的眼睛,向成人世界提出最素樸的疑問,或說出最一針見血的話。

經過上述的民主洗禮,孩子們沒有理由在反核的隊伍中缺席。他們知道,核能的災害在鄰國日本真的發生過,簡明的推理,地震島國台灣的核電廠也威脅著他們的生命安全。就我所知,父母會用孩子聽得懂的話,讓他們知道為什麼要一起反核。至於襁褓中的嬰幼兒,對日夜照顧他們的父母來說,為了孩子的未來,不管或抱或揹,不論路有多難走,他們也要勇敢的帶著孩子站到第一線。縱有風險,他們也都下定決心,在保護孩子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他們要形成一列溫柔的力量,讓有可能對群眾施暴的國家警察放下警棍,或是讓大家看到,當政府不能保護兒童的基本生存權利時,兒童的出現,是最強烈的控訴。

聯合國於1989年公布的「兒童權利公約」,是人類文明進程中的重大一步。公約中除了認定兒童是需要善加保護和照顧的對象外,更前所未有的提出兒童也是個可以行使權利的主體。換句話說,小孩的發聲權需要被尊重,小孩的社會參與權也不容被成人忽視。唯有大人願意放手、願意相信兒童,兒童才有可能成為我們生活中的真正夥伴,而世界也才有可能因為兒童力量的展現,變得更好、更不一樣。

這十對左右的親子,以行動落實他們的公民權利行使,值得台灣社會給予肯定。在過程中,並無迫使或誘使兒童的問題,反倒是他們的父母願意相信小孩自有其思辯,他們不僅打破社會一般對小孩「無知無能」的成見,也給了孩子培養「公民意識」的最佳土壤。

主張重視兒少福利的立委,既沒看到核電對兒童的威脅,也沒考慮到赤裸裸的國家暴力對兒童所帶來的壓迫,卻反過來指責父母將小孩帶到反核的現場,實在讓人感到價值錯亂。

試想,如果不是政府無理顢頇,人民(包括大人、小孩)又何苦放下相對舒服的日子出來遭受風吹雨打?如果國家對於人民(包括大人、小孩)的抗議聲音儘早給予正面的回應,又何來後面的「公民不服從」呢?至於以強力水柱和帶來風聲鶴唳的鎮暴部隊驅離群眾,也不是一個政權該做的事。

是以上種種,讓我們的孩子處於飽受威脅的環境。面對這樣的世界,唯有他們的父母,才會願意和自己所摯愛的孩子,攜手打拼。也唯有比任何人都愛他們的父母,才有可能在那最緊急的一刻,用肉身保護自己的孩子。

一名六歲三個月的孩子在聽完父親敘述王委員抨擊他們被利用、被當做人肉盾牌後說:「爸爸媽媽才是我們的人肉盾牌」、「如果其他人願意站出來,就不用我們出來了啊」,說得真好!為了孩子們的未來,爸爸媽媽們用了最強烈的方式守護,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還好,他們都在人肉盾牌的保護下,平安回家了。



作者:林真美,為台大、清大等大學兒童文學、兒童文化等課程兼任講師,推動「小大讀書會」及譯介繪本逾20年,為國內繪本重要推手。創設「兒童文化研究社」,近年戮力於「兒童權利」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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