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農民「共體時艱」泉順有機米收購價竟比公糧低

 

要農民「共體時艱」泉順有機米收購價竟比公糧低
本文摘要:泉順公司去年被踢爆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12月遭農糧署撤照,不過上月15日泉順訴願成功,農糧署復照。泉順竟要求有機米契作農民「共體時艱」,今年起調降收購價2到3成,比農委會公糧收購價15.6元還要低,許多有機農民乾脆不種了,但也有老農因長期和泉順契作,無法自產自銷,「只能含著眼淚交。」
 

泉順公司去年被踢爆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12月遭農糧署撤照不過上月15日泉順訴願成功,農糧署復照,在這段時間,泉順照常收購稻米,改以大包裝賣給餐廳,但竟要求有機米契作農民「共體時艱」,今年起調降收購價2到3成,有機米乾穀收購價僅15.24元,比農委會公糧收購價15.6元還要低,許多有機農民乾脆不種了,但也有老農因長期和泉順契作,無法自產自銷,「只能含著眼淚交。」

收購價調降2到3成,農民含淚賣

泉順食品公司是國內第3大糧商,去年8月被踢爆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泉順自1996年開始在苗栗種有機稻田,農友多分佈在苗栗苑裡,目前在苗栗和四個有機米產銷班,總共130多公頃、約130個農戶契作,著名「鴨間稻」上過不少報章雜誌。

在泉順撤照之前,泉順有機米依品種不同,以慣行稻穀(使用農藥化肥栽種的一般稻米)的大盤收購價乘以1.8到1.3倍,作為有機稻穀的收購價。但多位苑裡農民表示,去年底泉順遭撤照後,提起訴願同時,竟要農民「共體時艱」,不論什麼品種,收購價一口氣調降到慣行稻穀收購價的1.2倍。但越光米的產量遠低於其他米品種,因此調降後幾乎不符合栽種成本。

以去年苑裡乾穀市價每斤12.7元計算,有機越光米本來應乘以1.8倍、每斤22.86元,調降後只剩15.24元,相較同業收購價每斤24元,泉順價格低的離譜,甚至比農委會公糧收購價15.6元還要少。

由於價格實在太低,許多有機農民這一期乾脆不種,但也有農民不知何去何從,只能勉強接受。一位和泉順契作了16年的農民,雖然留了部分有機越光米自產自銷,但仍交了7千斤給泉順,調降後就少賺5萬塊。

他無奈地說,泉順契約一年一簽,去年就說今年要調降,但自己沒本事銷,只能給泉順,今年剛收割,市價還沒出來,不知道可以賣多少錢,可是辛苦幾個月沒噴農藥,價格可能比交公糧還低,「真的是含著眼淚交。」未來若有別家業者契作,會考慮和他們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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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低收購價,女兒卻高價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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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平台販售禾掌屋頂級越光米http://bit.ly/1pJYrmV

泉順一手壓低收購價,一手卻高價賣出。去年雖遭撤照,但其家族有9張糧商執照,今年仍繼續收米,女兒李逸萍開設的「禾掌屋」更以高價賣米,「鴨咪頂級有機越光白米」每公斤就高達216元(每台斤130元),乾穀碾成白米約有4成耗損, 換算成白米收購價來看,撤照前泉順每公斤白米收購價約65元(每台斤38元),今年調降後收購價更只剩42元(每台斤25元),扣掉成本實在「賺很大」,

諷刺的是,泉順在自己的部落格上還標榜,自家越光米以日本越光米稻種為主,但「每公斤售價整整比日本便宜100元」。

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表示,確實聽說泉順降低收購價,但無法證實,台灣有機米供不應求,「一種出來,廠商就會來收」,泉順應不可能跟行情差太多,否則農民可以拒絕,或是自己賣,若有問題可以和農糧署說,農糧署會盡力媒合廠商。

去年撤照後農糧署就多次到苑裡輔導契作農民,但當地農民陳文龍說,農糧署允諾轉介卻沒下文,農民還是靠自己比較實在,今年他仍繼續和泉順契作有機米,且走且看,若有其他廠商洽談也可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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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掌屋販售說明http://bit.ly/1pJYrmV

撤照半年,家族仍繼續收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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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順有機越光米在其他通路販售的價格為每公斤200元(每台斤120元)http://bit.ly/1nA4U0H

泉順收購的米到底去了哪裡?據當地人表示,泉順遭撤照後,改以30斤大包裝賣給餐廳,大卡車仍進進出出,不過也賣掉很多台,多位員工被裁員或放無薪假。

雖然《糧食管理法》在本月24日重新修訂後,一個地址只能申請一張糧證,但泉順旗下碾米、包裝等設備,仍可轉租給家族其他人,苑裡農民吳水池就表示,去年交慣行米給泉順仍沒有受到影響。

即使泉順記錄不佳,但許多農民長期依靠其家族收購,依存關係十分微妙,吳水池的米雖大部份交農會,另和三好米契作特定品種,但泉順去年發生危機時,吳水池仍留了一部分米給他們,「總不能做太絕,多少顧一下情義。」他雖沒契作有機米,但也聽說泉順調降收購價格,他認為,很多農民繼續契作是情義相挺,泉順若復照後沒恢復價格,實在說不過去。

記者昨天多次致電,泉順老闆娘葉淑蕙手機皆無人接聽,公司則以負責人不在,拒絕發表回應。

 

 

2014-06-24

〔記者洪素卿、蔡政珉/綜合報導〕生產「山水米」的泉順食品去年因為使用進口米混裝台灣米販售,遭農委會下重手廢止糧商登記。不過,農委會昨日證實,行政院訴願會已撤銷該項撤照懲處,農委會也恢復泉順公司的糧商登記。

  • 生產山水米的泉順食品公司因屢次混米,去年底被農委會撤銷糧商登記證,業者提出訴願,行政院訴願會已撤銷該處分。(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生產山水米的泉順食品公司因屢次混米,去年底被農委會撤銷糧商登記證,業者提出訴願,行政院訴願會已撤銷該處分。(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去年四犯 被農委會處分

泉順食品是在去年八月爆發以進口米標示台灣米銷售事件,當時農委會擴大稽查後,共查獲三件混米,後來農委會公布稍早前已抽樣的檢驗結果,泉順違規再添一筆,便依據去年九月十八日修正發布的「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規定,認定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累計四件產品受處分,構成糧食管理法廢止糧商登記條件,因此於去年十二月十一日廢止該公司糧商登記,並註銷其登記證。

泉順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會審議認為,泉順公司四件違法中,有三件在去年八月廿九日取樣,九月廿三日裁處;至於第四次遭受裁罰的時間雖然較晚,其樣本卻是早在當年八月十九日就已取樣,只是拖到十月廿一日才公布、裁處,亦即業者在前三次受罰後,即便想要改善,但農委會老早已取走樣本,業者根本沒有改善機會、相當於直接累計第四次犯規,因此決定撤銷農委會廢照的懲處。

消基會痛批農委會無作為

對於訴願會的決定,農委會默默接受,立即恢復泉順證照。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則批評,農委會隨即恢復泉順糧商登記,而沒有考慮採行其他措施的作法,令人痛心;訴願會在考量程序正義的同時,似乎不應該忽略泉順違規情節其實相當重大,其混米的作為等同「詐欺」﹔且泉順過去累計高達二十多次違規,根本就是慣犯,因此,並非沒有維持原處分的空間。而且當初業者有高達八、九張證照,還是用其他牌照在賣米,消費者才是最大受害者。

泉順食品總經理葉淑蕙說,公司去年遭受很大的衝擊,等事過境遷後再做回應;泉順董事長李東朝則說,他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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