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1

離職後還被追討 引發社工界議論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社團法人高雄市小草關懷協會遭指控要求社工「回捐部分薪資」,離職後還被追討,引發全國社工界議論;社會局表示,除口頭告誡該協會不得再犯外,並嚴格督導其承包的委託案,也將在相關契約明令禁止,並發文提醒其他承包社團不可有類似陋規。

勞工局強調,原本勞方有兩人申請調解,但只有一人出席,協會聲稱當初「口頭約定」,社工必須回捐部分薪資,但社工否認,雙方各執一詞,調解不成,已經結案。

小草關懷協會遭檢舉 未回應

記者前天電洽協會,透過工作人員聯繫執行長楊沛綺回電,未獲回應;昨天再到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自認無法說明,將再協助聯繫,但直到截稿,仍未獲回應。

這起「回捐薪資」案因北部張姓社工投書本報「自由廣場」,而逐漸浮上檯面;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獲報初步調查,認為社團法人高雄市小草關懷協會要求社工「回捐部分薪資」,離職後被追討,協會還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當事人有被強迫的感覺,協會作法「很不適宜」。

葉玉如表示,該協會去年執行政府補助案到期後社工離職,卻發現還有許多訪視記錄通報未完成;依慣例,委託或補助案到期可有約兩個月的緩衝期,但協會拖到約今年五月底才完成,凸顯內部管理出問題。

葉玉如強調,補助案明定月薪三萬兩千元,就是希望協會聘用優質社工,經查協會如實支付薪資、照規定核銷,沒有偽造文書問題,但「回捐薪資」爭議,將再深入調查。張姓社工師投書分析,因社福團體募款競爭、民眾過度集中捐款給知名單位等排擠效應,為確保社團存續,產生「回捐部分薪資」現象,雖然有人感覺被強迫,卻礙於社工圈狹窄,擔心影響職業生涯,鮮少有人檢舉。

2014-08-01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二○一一年社工專協「台灣社會工作人員勞動權益研究」發現,近三十八%受訪社工聲稱社福單位要求回捐薪資,凸顯業界的陋規;高市勞工局也強調,雖然沒有正式統計,但因回捐薪資引發的勞資爭議,「確實不少」。

勞工局表示,曾有當事人與社團「口頭約定」回捐,社團直接扣款,當事人反悔,聲稱沒有承諾捐多少錢,因無書面同意書,社團有違反勞基法之虞,要求補足薪資。

勞工局分析,相關調解案例都沒有書面證明,也未發現社團以簽署「回捐部分薪資」同意書當作錄取門檻;不過,如果徵才廣告明訂薪資金額,錄取後社團沒有履行,還以不當理由扣款,就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廣告不實疑慮。

勞工局強調,社團要求回捐薪資,都是口頭約定,一旦勞方認為不合理而反悔,就發生爭議;就算有書面同意書,也要釐清有無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以及最低基本工資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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