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殺警案有21名被告被依殺人罪起訴,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本案是非常典型的傷害致死或重傷害案件,未來判死機率很低。

法界:判死機率低

另有法界人士說,檢方昨對殺人罪被告「處以極重之刑」,這句話的意思是「從重求刑」,並不是「求處死刑」。高榮志也說,把「處以極重之刑」,解讀成「求處死刑」,這樣做法,放大了年輕人錯誤行為,形同對警察風紀問題輕輕放過,目前也沒聽說台北地檢署對警察風紀案的偵辦情形,北檢應對殺警案衍生的警方風紀案多加重視。

一名資深法官指出,依媒體報導,這些被告大多是夜店咖,平常在夜店打人是稀鬆平常的事,依常理來看,故意殺人可能性很小,如法官採信檢方的殺人罪見解,未來被判處14年到15年的可能性很大,除非監視器剛好拍到被告拿紅絨柱砸薛警頭部,這個被告就可能論處無期徒刑,但不至於判死。

此外,如承審法官不採信檢方殺人罪見解,屆時可能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一般會處以10年到12年徒刑。

量刑得依法官為主

若檢方舉證不足,承審法官認定部分被告與拿紅絨柱砸薛警者,彼此無犯意聯絡,只是單純湊熱鬧毆打薛警,部分被告甚至可能論以傷害罪。

2014-11-14

〔記者陳慰慈、姜翔、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昨依殺人、傷害致死、聚眾鬥毆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蕭叡鴻等60人,其中蕭叡鴻等21人,涉持紅絨柱攻擊薛的重要部位,被依殺人等罪起訴;曾威豪及劉芯彤僅依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起訴;檢方痛批眾嫌「目無法紀」向法院建請求處極重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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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案起訴60人 近年之最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被告對薛痛下殺手,更在大庭廣眾下叫囂挑釁,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建請法院求處極重之刑;至於「極重之刑」是否「死刑」?張介欽僅說「一切交由法官裁量」。

本案為近年涉犯殺人等單一刑事案起訴人數最多的案件,在押17嫌今移審法院,決定是否續押。

17主嫌續押否? 今決定

案發時,劉芯彤在現場跑來跑去、不斷用手比劃,狀似「主導指揮」,但檢方指出,她到夜店目的只為給安管教訓,未意圖致薛於死,但明知鬥毆有可能致人於死卻未阻止,故依傷害罪、傷害致死罪,將她和類似犯行者共12人起訴;只有叫囂的董玉堂、馬寅紘等27人,則依聚眾鬥毆罪起訴。

檢警透過監視器、指紋、DNA及證詞,揪出67嫌,認定曾威豪是金主,蕭叡鴻擔任「總司令」,透過郭士均、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四大司令」糾眾鬥毆;本案昨有鄭森文、莊乃泓2嫌到案,各以5萬、1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9月13日凌晨2點多,曾、劉在台北市信義區ATT 4 FUN夜店「SPARK」與安管衝突,凌晨3點劉打電話約蕭至中山區金潮酒店商討討回公道,蕭透過微信與LINE名為「中山好青年」通訊群組留言,「我朋友在夜店被打,晚上要去理論,有空的陪我去」,當天深夜一群人至大佳河濱公園集結,蕭帶頭大喊「癱瘓夜店」後,14日凌晨1點前往夜店。

蕭先拉住SPARK安管理論,休假中接獲通知的薛貞國,前往現場排解,進大樓後表明警察身分,怒斥「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並踹了曾一腳,周譽騰、郭士均等人高喊「乎伊死、殺死他」,周並喊「拖出去」,蕭勾住安管頸部,阻止救援,還指著薛,洪翊揮拳毆打薛,見現場有20根紅絨柱,許淳凱、茍桓銘等人拿起來就K,將薛活活打死。

薛貞國遺孀昨得知起訴後回應「一切交由司法」;民事求償部分,將與律師商討;撫卹部分,她希望檢警調查清楚,「如果是對的,證據會說話,該我們的就是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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