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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20:06 
 

榮化(1704)福聚太陽能今宣告破產,福聚太陽能總經理吳銜晉在證交所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他表示,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故董事會決議宣告破產。

據悉,福聚太陽能仍有123名員工,吳銜晉評估,只會留下20名必要人員,從事生產線機器設備的基本保全動作。榮化原始投資福聚太陽能金額為78.3億元,2013年底帳上餘額為7.5億元,依舊會計準則只要認列到7.5億賠完即可。

吳銜晉今天在證交所表示,依去年財報顯示,總資產台幣22.81億元、總負債143.80億元,兩者所差距之額即為股東權益淨值,計算後為-120.26億元。由於原聲請重整遭法院駁回後,雖曾提出抗告,但現已先撤回抗告,再向法院聲請破產。故依照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董事會決議宣告破產。

他還說,原已在4月7日向法院聲請重整,但遭駁回,隨即於4月15日提出抗告。因此,現在董事會決議宣告破產,向法院正式聲請破產前,仍須撤回4月
15日的抗告。未來將視法院聲請破產裁准內容,依法辦理。

吳銜晉強調,福聚太陽能聲請破產實在是不得已,目前包括生產線在內資產,已全數抵押給債權銀行,由債權銀行接手,後續處理將聽取債券銀行意見。(周義朗╱台北報導)

 

福聚能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案
(103/11/17 10:18:39)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4975)福聚能-公告本公司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案

1.事實發生日:103/11/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近日已收受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兆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法院聲請面額新台幣各3億3仟萬元、3億元及3億1仟萬元之本票裁定獲准,其中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實際未付款餘額為5仟萬元,兆豐商業銀行實際未付款餘額為2億元。本公司已面臨將受各債權人陸續對本公司資產進行強制執行程序而使本公司重要資產設備因欠缺維運費用而嚴重貶損其價值之重大風險。
3.因應措施:為使本公司重要資產設備得以妥適維護而確保其價值,維護本公司債權人及股東之權益,並使本公司得藉重整而繼續營運,擬依公司法第282條、第287規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負債總額: 13,844,133仟元(103年第三季季報)
(2)處理過程:經103年11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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