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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建瓦斯再次聲明:

正確名稱:竹建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正確電話:037-462871
~~
~~依天然氣事業法規定,瓦斯公司每二年進行一次用戶安全檢查
但是,絶不進行強迫推銷及強行收費等行為!
~~近日,詐騙集團又再次出現,本公司沒有委外進行安檢服務。
請各位用戶們依『瓦斯帳單』上的電話,來電確認是否為本公司
之員工,若不是本公司員工,則不要讓對方進入!
~~
 
 
若已進入,請撥打110前往處理!
~~
 
 
~~
近期相關新聞,如下:
~~
假瓦斯安檢 賣防震器又來騙
 

竹南地區一家瓦斯公司疑遭人冒名登門「假安檢、真推銷」,不少用戶

收到檢修通知單都霧煞煞,有的老人家買了高價瓦斯防震器質疑受騙,

被冒名的瓦斯業者發聲明強調,每兩年安檢一次,絕不會強迫推銷,提

醒用戶不要上當。

竹南警方指出,目前還沒有接獲民眾報案,此種推銷手法尚難認定詐欺

,提醒民眾若遇到半強迫推銷的情形,可依消費糾紛途徑處理。

大厝里長王本宗表示,竹南地區兩年前就已出現類似手法,有人假冒瓦

斯公司名義舉辦產品說明會,邀老人家參加後,以贈送小禮品、紀念品

等讓老人家留下住址等資料後,不久就有人登門檢修瓦斯設備,半哄半

騙讓老人家花大錢買瓦斯防震器,兩個要價將近8000元,高於市價三、

四倍。

陳姓鎮民說,他的父親上個月參加此類產品說明會,業者宣稱瓦斯防震

器裝一個免費,但一次要裝兩個,要價近8000元,老人家不懂就花錢請

對方裝了,家人發現業者漫天要價,立刻致電要求退貨,業者拖了兩周

才肯還錢,但最近這種假冒瓦斯公司名義假安檢、真推銷的情況又死灰

復燃,提醒大家注意。

港墘里長陳裕章也說,日前有里民收到瓦斯公司的通知單,通知用戶將

派員「到府詢銷」,提供更換老舊瓦斯軟管及調整瓦斯爐、調整熱水器

等服務,有用戶向瓦斯公司查證,證實是騙人的,他已向里民加強宣傳

,避免受騙。

被冒名的瓦斯業者強調,依天然氣事業法規定,瓦斯公司每兩年進行一

次免費安檢,不會強迫推銷或收費,並強調無委外安檢,提醒用戶有疑

慮都可致電該公司查證。

~~

〈北部〉登門檢測瓦斯 強銷防震器

2014-07-07 自由時報

里長po文:不要被騙

〔記者彭健禮、鄭鴻達/竹南報導〕苗栗縣最近出現強迫推銷安裝「昂貴」瓦斯防震器集團,兩個一組索價七千元,高出市價三、四千元,竹南鎮港墘里里長林裕章在臉書po文並挨家挨戶提醒里民「不要被騙」!

  • 竹南鎮港墘里日前出現強迫推銷安裝瓦斯防震器情形。(記者彭健禮翻攝)

巫志偉說,若業者到民眾住家檢測時,明明瓦斯管線沒有外洩,卻利用儀器,讓民眾誤認為有外洩情形,而誘使民眾購買商品,涉及詐欺,過去也曾有業者被判刑的案例。

林裕章說,接獲里民投訴,有業者向宮廟租借場地,以新科技發表會的名義,招攬民眾參加,宣稱家中使用的瓦斯若遇地震外洩,容易發生爆炸意外,一旦加裝瓦斯防震器後,可防止瓦斯外洩釀災。

林裕章說,業者為取信民眾,還以「檢測」為由,跟隨民眾回家,以半騙半哄的方式,強行安裝瓦斯防震器且不願拆除,向民眾收費,兩個瓦斯防震器索價七千元至七千九百九十元不等。

林裕章說,已知至少有十戶被強迫安裝,且屋主都是老人家,據他了解,這類瓦斯防震器,市價每個僅約一、二千元,兩個一組頂多四千元,多年前也曾出現強迫推銷集團,沒想到又重出江湖,民眾要提防受騙。

消保官:可能涉詐欺

苗栗縣政府消保官巫志偉表示,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對購買的商品,有七天的「鑑賞期」,只要對商品不滿意,可保存完整外包裝,通知或以郵寄方式寄回給業者,若業者不願意退費,可向縣市政府消保官或消基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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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3年5月28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3年5月28日第1177次委員會議通過,「欣彰有限公司」散發極易使人誤認之服務通知單,使民眾誤認其與所屬轄區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假藉瓦斯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實,其整體行銷方式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該公司刻意選擇以與供應天然氣之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事業名稱,並在登門銷售商品幾天前,在導管瓦斯公司之營業區域內(臺中、彰化地區)投遞服務通知單之方式,利用一般民眾對導管瓦斯公司之信賴感,使民眾誤認該公司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故當該公司派員至民眾住家,假藉瓦斯安檢服務名義時,在民眾不疑有他情況下使之入內,隨後即以瓦斯有漏氣危險,使民眾心陷危機之下,進而推銷並為民眾安裝瓦斯安全器材;該公司為銷售之目的,誤導及欺瞞民眾為導管瓦斯公司之事實,並藉瓦斯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之實,整體行銷方式核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

公平會提醒消費者在面對業者登門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時,務必要問明來者所代表之真實事業及其目的,並衡量所推銷之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消費權益受損。如果消費者因不慎誤判,事後想退貨的話,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此種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另若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民眾可直接報警處理。

公平會復表示,該會向來重視瓦斯安全器材銷售市場交易秩序,自成立以來已處分逾90家「假安檢真銷售」之不肖業者。該會對於一再更名及變換銷售範圍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業者,以及某些依附在工商行號下,長久以來用假安檢真行銷不當手段之業務員,將依所掌握相關資料持續追蹤,倘經公平會查獲違法事證,絕不寬貸。

公平會最後表示,鑒於瓦斯安全器材業者之不當銷售行為似猖獗再起,不時傳出有民眾受害情形,該等違法類型可能另涉刑法詐欺罪嫌,公平會爰加強與檢警調機關協調合作,俾共同有效打擊不法,若有民眾亦受到該公司不當推銷瓦斯安全器材,可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報案,聯絡電話:04-23381344

 

(承辦單位:製造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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