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3日14:08 
 

近期網路流傳,有位網友自爆對中發票200元獎金,卻因為網購發票上的買受人寫的是藝人名字「屏東張孝全」無法領獎,讓他哭笑不得,也引起網友爆笑回應,建議是否拿身分證改名領獎,有錢不能領的感覺真糟!

賦稅署官員表示,根據發票給獎辦法,買受人與領獎人必須是同一人。因為許多民眾網購會用暱稱或英文名字,所以特別給予便民服務,如果網購用的是非真實姓名,只要能提供e-mail交易成功顯示真實姓名的證據,也可以領獎。

不過官員解釋,上面這位網友使用的名字是張孝全,常理上會被認為是另一人,無法確定屏東是否真的有張孝全這個人,因此郵局仍然無法給獎。

建議網購最好還是用真實姓名,用暱稱別用藝人明或太像真實姓名的外號,以免那天對中千萬大獎卻無法領獎,心痛遺憾終身啊!(林巧雁/台北報導)

 
2015年02月27日10:56 
 
 

屏東張孝全中統一發票卻沒辦法領獎!

網友lala0317的男友去年網購衣服時,玩了超商取貨梗,把收件人姓名寫「屏東張孝全」,沒想到日前對獎時,這張購物發票幸運中了2百元,去領獎時卻被告知「買受人與領獎人名字不符」所以無法領獎,讓lala0317直說有錢不能領的感覺好糟,呼籲大家不要再玩取貨梗了,要是中2百萬就哭笑不得。

有網友看到lala0317不能領獎的糗事後,表示長知識了,以後不能亂寫收件人,還有網友要lala0317去請張孝全幫忙領獎。(胡治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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