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佔國有地5年就可買地 藍綠竟都提案

2015-03-12  22:58

〔本報訊〕朝野各有版本的《宗教團體法》討論多年,因故遲遲走不出立法院。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12)日指出,不論是藍委或綠委提案的《宗教團體法》都主張,宗教團體佔用國有非公用土地5年以上,就可直接請國家讓售給宗教團體,這個條文不公不義,卻有多名立委支持,令她感到不可思議。

  • 現任台中市長、前民進黨立委林佳龍等人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也有類似規定。(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現任台中市長、前民進黨立委林佳龍等人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也有類似規定。(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政院也提處理要點 似為宗教團體量身訂做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第17條明訂,「宗教團體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滿五年者,得申請讓售。前項不動產供宗教目的使用之土地,得優先辦理都前計畫或使用地點變更登記。」

現任台中市長、前民進黨立委林佳龍等人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第20條也明訂,「宗教法人於本法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從事宗教活動滿五年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經主管機關核轉土地管理機關,依公產管理法規辦理讓售。」

林淑芬今在臉書PO出上述草案批評,更加碼爆料,宗教團體佔用的國有土地都在國有林地上,不是非公用土地,無法適用上述2個版本的《宗教團體法》讓售規定;而行政院農委會,竟疑似為此量身訂做一個《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土地財產處理要點》,規定宗教寺廟所在國有林地,可逕行變更為非公用。林淑芬說,該處理要點經她抗議後,已於今年1月公告廢除。

林淑芬:此事不分藍綠 黃昭順居功厥偉

林淑芬晚間接受壹電視《正晶限時批》電話訪問談論此事,主持人詢問,究竟是哪些力量、哪些人在刻意強渡關山?林淑芬回答,這件事不分藍綠,但黃昭順委員「居功厥偉」,長年以來著墨在這一塊,民進黨立委也有人提案。林淑芬不解,這種不公不義的法案,怎會有這麼多人搶著連署當提案人?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林淑芬說,提案立委可能認為這是討好宗教團體,可獲得支持,還有很多委員本身就是基督徒或佛教徒,可能想幫助自己所屬的教派,但對人民來說,這個法案問題非常大。

 

 

 

違建寺廟擬「就地合法」

 

 

 

國民黨、民進黨、共產黨都愛的佛光山

正當主流媒體把焦點都放在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怎麼處理位於保護區的「慈濟內湖基地」之際,我想提醒大家,高雄市長陳菊要怎麼處理滿山都是違建的「佛光山」,還有馬政府要怎麼一視同仁地依法處理「全台各地眾多破壞山林水土保持的寺廟和靈骨塔」,才是真正的關鍵。
 
比起慈濟,「佛光山」仗著開山宗長星雲法師深厚的黨政關係,破壞環境、無視法律的惡劣程度,在台灣佛教四大道場高居第一,是更該集中火力砲轟徹查的對象。
 
中國江蘇出生的星雲法師1949年來台,被指為「匪諜」而遭國民黨逮捕入獄23天,為了避免政治迫害接受勸說加入「國民黨」,是台灣知名宗教領導人唯一擁有國民黨證的「政治和尚」,還曾任黨務顧問、中央常務委員、中央評議委員。但他不只跟國民黨關係密切,跟民進黨、共產黨關係也很好,為了討好共產黨還曾在2009年不惜說出「台灣沒有台灣人、台灣哪個不是中國人」的名言 。星雲順著中共和馬英九的「統一路線」,當然非常受中共的歡迎,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來台,特別去拜見星雲,中央社報導:「是向台灣人展示正面形象」,其實只是讓他和星雲在「台灣人」心目的形象更糟糕而已。
 
 
知名佛教學者江燦騰在「台灣佛教四大道場的經營與轉型── 佛光山、慈濟、法鼓山、中台山」一文,曾詳細剖析過佛光山崛起成為台灣佛教界第一大勢力的經過:60年代星雲展現過人的社交才華,說服軍方允許他在高雄海軍管制區壽山公園內,修建壽山寺,證明星雲法師的人脈關係已經深入高雄地區的國民黨、政、軍社交圈內,其後才讓星雲在1967年年抓住機會,買下高屏溪上游大樹鄉麻竹園十幾甲的山坡地。
 
若放在今日,佛光山根本無法通過開發山坡地的環評,但星雲被佛學界譽為「天才」的高超經營手腕,早已將佛光山經營成人潮洶湧的觀光勝地(陸客到高雄必看景點),中央國民黨閉一隻眼,地方民進黨首長也閉一隻眼(前高雄縣長余政憲楊秋興是其中關鍵),監督佛光山建設的公權力雙眼緊閉,終於讓佛光山弄出台灣違建史上的超級傳奇:「占地總面積100多公頃、滿山都是違建的佛陀紀念館(園區)」。
 
壹週刊在2012年5月揭露佛光山耍特權,搞出最大違建群「佛陀紀念館」,隨後許多媒體跟進報導,在澳洲台基會聯盟有完整的相關新聞整理。然而陳菊主政的高雄市政府並沒有得到「監督佛光山」的教訓,甚至還要協助佛光山「就地合法化」,究竟憑什麼「佛光山」可以享有如此誇張、視建築和環保法規於無物的特權?就因為星雲深厚的政黨關係嗎?就因為佛光山和佛陀紀念館是高雄觀光的金雞母嗎?

上頭的圖擷取自去年的中時電子報,點圖即可連到新聞。慈濟還會等待申請,佛光山是說幹就幹,硬幹之後讓你罰款,然後仗著政黨關係去讓官員幫他「就地合法」,此等無法無天的行徑,請問陳菊市長,妳真的要繼續放任、同流合污嗎?

罰款怎麼會有用?年收捐款數以億計、坐擁資產以千億計的大型佛教組織,會怕簡直像零頭一樣的幾十萬、幾百萬罰款嗎?只罰款不拆除就是擺明「放水」。廟很大、已蓋很多年所以不敢拆嗎?來看看另一個例子,自由時報兩個月前的報導

天上宮只是一間廟,佛光山整個佛陀園區幾乎都是違建,違法的情況比天上宮嚴重很多,為什麼敢拆天上宮,不敢拆佛光山?台灣許多寺廟都是違法佔地為王,誰能佔得久、佔到就地合法,比的就是「誰的祖師後台硬」。監察院、內政部、環保署、農委會林務局和水保局等中央相關公權單位都是選擇性辦案,雜誌、報紙、電視新聞都已報導了佛光山大違建的消息,馬總統你看到了嗎?監察院是瞎子嗎?最重要的,陳菊市長,這是妳的管區耶!
 
佛光山的惡劣行徑,早在1993年就有台灣時報連續多日全版報導,標題包括「佛光山霸道多惡行」、「佛光山長袖善舞目無法紀」、「佛光山逃漏稅是公開的祕密」,揭露四大違失「違建、濫墾、垃圾汙染和漏稅」。結果佛光山不但沒有反省改善,還發動信徒包圍台灣時報的報社持續好幾天,對新聞自由造成嚴重威脅。當年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曾評論
 
即使是宗教自由是不可侵犯的,但宗教機構和團體所有的行為舉措也還是不能違反法律。宗教團體或個人違反了現行法律,當然無權有所豁免。政府的執法能力向來就有問題,對宗教人士在山區蓋廟更是一直多未依法處理。許多建築師都在幫忙蓋寺廟違建早已是公開的祕密。不合法的寺廟和宗教建築所在多有,單單是臺北市山區,如松山四獸山,就多得很。
 
台灣民間信仰鼎盛,全台上萬間廟宇比便利商店還多,有相當數量都是違建,中央和地方權責官員要嘛「不敢查」,要嘛「懶得查」,值此慈濟掀起「宗教建築常變更地目」、「宗教組織財務應透明化」的熱門話題之際,請問各位國民黨、民進黨和無黨籍的首長們,民氣可用時不查不拆,更待何時?

台灣好生活報總編關魚,20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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