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4 02:43:26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余姓貴婦委託從事保險的陳姓胞妹投保儲蓄險,陳女卻將保單變成年費400萬元的富豪避稅險,余婦知悉決定停保,陳女將保單轉賣給李姓前同事,李為承接佣金高達百萬的保單,偽造余婦是他員工,證明雙方有保險利益,台北地檢署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將陳女與李男起訴。

據了解,余婦與陳女是親姊妹,兩人感情相當深厚。檢方調查,2006年余婦委託陳女投保投資型儲蓄險,期滿可全額領回,陳女私下將保單變更為富豪避稅險,此保單年費需繳交400萬元,期滿後複利高達3~6%。余婦花了800萬元連續投保2年後,才知自己保的是富豪避稅險,該保險規定死亡後才能領錢,與余婦最初保險目不符,因此要求陳女停保。

該保單年佣金高達130萬元,陳女不願辦理停保,因此與跳槽到宏泰人壽的李姓前同事商議,希望將保單轉賣給李男,由李男承接這份保單。2007年,李男為了設定與被保險人有利益關係,偽造一份余婦是他旗下公司員工的在職證明,余婦發現後憤而提告,指控陳女與李男涉犯偽造文書。

2015-04-03  11:2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余姓貴婦年付400萬元委託從事保險業的妹妹投保儲蓄險,妹妹卻將保單轉賣給跳槽到別家壽險公司的李姓前同事,為向壽險公司證明雙方有保險利益關係,竟合謀偽造在職證明,編造余婦為李男私設公司員工的假象,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以不實的在職證明替余婦投保,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將2人起訴。

檢方調查,94年至95年間,余婦委託在南山人壽擔任保險業務員的妹妹投保儲蓄險,年付400萬元並已支付2期,未料,96年間,妹妹將余婦的保單轉賣給跳槽到其他人壽公司的李男,保單因此被變更為被保險人死後,由受益人提領的富豪避稅保單。

余婦不滿原保單投保期滿即可全額領回的儲蓄險,變更為被保險人死後由受益人提領的富豪避稅險,怒告妹妹及李男涉詐欺、業務登載不實。

余婦指控,妹妹及李男未經她同意,竟擅自變賣更動保單內容;余妹及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投保內容都徵詢過余婦,經其同意簽章才投保。

檢方認為,余婦提告2人涉詐欺的部分屬於民事糾紛,所以不起訴,至於2人涉嫌偽造余婦的在職證明向新的壽險公司投保,經查余婦並非李男開設的公司員工,此部分涉及業務登載不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