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1

魏明谷表明將向中央提出申請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真的不做了?引發綠營自家人內鬨的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縣長魏明谷十日在議會表明,縣府會向內政部、經濟部撤銷開發案,轉朝農業發展。該開發案目前在工程設計階段,縣府要提前終止開發契約,需「賠」廠商已自行付出的開發成本約一億元,不過反彰南產業園區自救會說,口頭宣誓不算什麼,要有文為證,他們才會相信。

  • 前朝規劃的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目前進行到工程設計階段,圖為示意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前朝規劃的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目前進行到工程設計階段,圖為示意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 彰南產業園區位在台糖水尾農場,緊鄰中山高旁,當地居民以保持環境純淨,保護優質農地,反對高汙染產業進駐破壞農田。(記者張聰秋攝)

    彰南產業園區位在台糖水尾農場,緊鄰中山高旁,當地居民以保持環境純淨,保護優質農地,反對高汙染產業進駐破壞農田。(記者張聰秋攝)

若終止契約 需賠廠商先期成本約1億

今年三月十三日,魏明谷在縣議會臨時會施政報告,沒有對選前簽署當選後即撤銷彰南產業開發案承諾,做出明確表態,反以案子維持現狀含糊帶過,引發地方反彈,甚至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到彰化輔選時機,當場告狀,指魏明谷失信於民。

昨縣議會臨時會上,縣議員黃秀芳質疑縣府如何善後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魏明谷說,縣府決定撤銷開發案,朝農業轉型,以「彰南農業、彰北工業」的開發原則,讓農業、工業涇渭分明,想投資的人盡量在彰北投資,農業發展盡量在彰南。

縣議員李俊諭仍不放心,繼續質詢要求縣府說明撤案日期和撤案後續作為。

縣府建設處長陳詔慶說,縣府會馬上啟動撤案動作,依照流程儘快向內政部和經濟部申請撤案,撤案後跟開發廠商終止開發契約,全案就不存在,當初,縣府依據產創條例委託廠商進行工業區的開發,由廠商先自籌資金開發,廠商的開發成本最後核算後再由縣府支付開發金,中途若終止契約,縣府需支付給廠商已自行付出的開發金,金額多少就看開發到哪個階段進行核算,縣府初估需支付給廠商約一億元開發金。

尚未取得開發廠商華友聯回應

昨天傍晚,記者致電開發廠商華友聯市地重劃股份公司的辦公室,接電話的公司人員說,員工對案子不清楚,主管不在辦公室,無法代為回應。

反彰南產業園區自救會成員吳音寧則強調,自救會被官員騙怕了,他們要等看到縣府正式行文給內政部和經濟部的撤銷文,同時縣府也把原地恢復為原農牧用地,讓土地真正回歸農業用地,有文、有地目變更,同時在縣府任何相關計畫案都沒有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的內容,全部做到了,自救會自然會給予縣長肯定的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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