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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2日15:37 
 

北市簡姓婦人5年前自稱通靈能為人改運求財,騙3名女子支付「財庫金」共550多萬元,卻僅象徵性到宮廟添香布施,多數款項都被她拿去牛郎店找樂子及購買賓士車。簡女被揭發後辯稱罹患精神疾病,因幻聽而身不由己,一審原僅輕判一年半徒刑、得易科罰金,但高院認定簡女雖符合減刑條件,卻遲未和解還錢,今依詐欺罪加重改判2年10月徒刑及拘役50天,且其中1年徒刑須入監,全案定讞。

據悉,約40歲的簡女對外自稱SANDY,因與從事房仲的丈夫失和,2009年起流連牛郎店取暖,每周一次花費約2萬元,期間結識遭遇相仿的鍾姓女企業家,簡女自稱「玄天上帝」弟子,能通靈助人改運求財,宣稱鍾女有菩薩天眼只是未開,鍾女誤信簡女靠神佛之助賺大錢,前後支付簡女543萬多元「財庫金」布施宮廟作法。

簡女另以相同說詞,騙高檔美容院蔡姓、蕭姓髮姐支付共約10萬元「財庫金」改運,並以神明指示為由,用鍾女的錢買一輛賓士車代步,登記在蔡女名下,還借用蔡女帳戶買賣股票。鍾女3年前起疑要簡女還錢,簡女開芭樂票搪塞因退票破功,案情才爆發。

簡女認罪,雙手一攤表示沒錢還,鍾女僅取回簡女賣掉賓士車的錢,認為簡女藏匿財產,聲請法院管收簡女約6個月查無資產,連同蔡女與蕭女告簡女詐欺取財。一審採用醫院鑑定報告,認定簡女罹患精神疾病受幻聽影響,堅信自己妄想內容,依法減刑輕判1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54萬5000元。

檢方上訴指簡女心思縝密,要求重新鑑定犯案時有無精神障礙,高院認為無此必要,簡女確實符合減刑條件,但她把騙來的錢持續用於去牛郎酒店消費,又僅賠償蔡女與蕭女和解,未能彌補鍾女損失,一審判刑偏低,今將簡女所犯31個詐欺取財罪加重改判拘役50天與徒刑1年10月,得易科罰金71萬5000元,另徒刑1年須入監定讞。

簡女辯護律師今表示二審改判太重,不過簡女丈夫因本案才知道妻子生病,偵審期間不離不棄,照顧簡女服藥控制病情,並努力籌錢以免妻子繳不起易科罰金而須坐牢,簡女已做好服刑準備。(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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