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3 出處:財訊雙週刊 第 480 期 作者:林文義

 

淡水的福勝證券,是一家規模不大的券商,但由於在地經營廣結人脈,營業廳人氣相當旺,6月26日早上10點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前往視察時,原本是想聽一下投資人對金管會的建議,沒想到大廳內的股民一看到曾銘宗,蜂擁而上並向他抱怨股市的稅太重,股民還激動地向曾銘宗訴苦:「虧錢還要課稅,國民黨就敗在這裡了!」

 

投資人參與股市除權息,領取股利一共要繳三種稅費,第一是股利的所得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累進課稅,這部分一年平均約繳到860億元;第二是今年開徵的富人稅,股利中所含扣抵稅權減半,財政部預計可課到500億元稅款;第三是,股利還要再加課二代健保費。

 

剝皮!股利年繳1500億

 

衛福部官員指出,從2013年起,獎金、兼差、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等六種所得,須繳納2%的二代健保費,一四年這6種所得繳納的二代健保費共247.6億元,而單單股利一項就繳了115.6億元,比重高達46%;更令投資人感到不滿的是,行政院最近在院會中,通過的《長照保險法》草案,也決定將來要再對股利加課0.48%長照補充健保費,推算下來,股利又要再多負擔27億元健保費。

 

財政部及衛福部不斷向股市壓搾的結果,往後投資人一年要負擔的股利稅、富人稅、健保費估算將近1500億元,當然令投資人怒火中燒。

 

曾銘宗到福勝證券時,股民們立刻抱怨:「我參加除息,除了股利被減一半(按:應是指股利抵減稅權被減半),填息也課稅,不填息也課稅,這不合理啦!」「宏達電從1000多塊跌到現在才剩幾塊錢?但宏達電配息也要課稅?這合理嗎?」曾銘宗聽到此處立即詢問:「你有買到宏達電喔?」股民回答:「有啊,我同意有所得就要課稅,但我參與除息,股票沒有填息就沒有所得啊,這為何要課稅?」甚至有股民愈講愈氣,直接跟曾銘宗表示,財政部不斷從股市課稅,散戶10個有9個虧,「國民黨選舉敗就敗在這裡了!」

 

面對群情激憤的投資人,福勝證券總經理麥淑媛不斷向現場股民安撫「你們的話,主委都聽到了。」曾銘宗也向股民表示,金管會是證券主管機關,對股市「該講的話一定會講」。

 

證期局局長吳裕群對此表示,金管會對股市大戶的問卷調查已經完成,同時也針對股市所負擔的股利稅以及健保費等是否合理,正委外進行研究,屆時將對問卷及研究結果進行分析後,再對外說明。曾銘宗也表示,除了分析大戶的問卷調查內容外,金管會也考慮對部分大戶擇期深度訪談,了解股市目前的問題,再對外發表金管會的立場。

 

此外,稅法規定,納稅人及股利繳納的健保費,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可列舉扣除,且扣除金額無上限,這看起來似乎很合理, 但其中大有問題。

 

根據衛福部統計,在一二年全國納稅人繳納的健保費有5000億元,但當年報稅申報列舉扣除的健保費只有10萬戶,占總申報戶597萬戶的1.6%,而申報扣除的健保費為379.8億元,占全部繳納5000億元健保費的7.29%。換句話說,納稅人繳的9成2的健保費,並未申報扣除,這個原因就出在健保費只能採取列舉扣除的規定上。

健保費應改為特別扣除額

因為稅法規定,列舉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只能2選1,報稅若選用標準扣除額,夫妻只能扣除15.8萬元,不能再列舉扣除個人的醫藥費、捐贈、健保費等。

而財政部目前在報稅時,都主動提供納稅人計算應納稅額,即試算稅額服務,但採取這項服務者,只能用標準扣除額,那就喪失列舉扣除各項費用的權利了。

按照財政部最新統計,今年的600萬件綜所稅申報案件中,使用稅額試算的就有193萬件,等於有3成2的報稅案件,自動放棄了申報扣除健保費用的權利,難怪稅法雖規定健保費扣除無上限,但真正納稅人列報扣除的部分卻非常少,因此,納稅人及投資人要特別小心,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使用財政部的稅額試算雖然簡便,但你扣除健保費的權利就喪失了。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許祺昌會計師指出,由於健保費課稅的範圍愈來愈擴大,包括打工族、股票族等,而股票族又繳了最多的二代健保費,股民在決定是否要用稅額試算時,要先精打細算一下,把自己繳納的健保費、醫藥費、捐贈等核算一下,若超過標準扣除額的金額,那就要採取列舉扣除方式,才不會喪失列舉扣除健保費的權利。

對於健保費的扣除方式,部分稅務專家表示,健保費是政府強制納稅人繳納的,納稅人不參加健保也不行,財政部應該訂一個「健保費的特別扣除額」,即不管納稅人採用什麼方式申報,所繳納的各種健保費都應准許扣除才合理。

目前台股投資人承擔的稅、費實在相當沉重,明年即將舉行總統大選,執政的國民黨實應認真聆聽股市投資人的各種抱怨,作為政策改進的參考;否則一旦失掉股民的民心, 國民黨的總統選戰就更難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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