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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力霸集團數年前因遇亞洲金融風暴導致資金短缺,前力霸負責人王又曾為籌資金挹注財務缺口,並進軍股市,成立力華票券金融公司,承辦力霸集團旗下多家子公司的授信業務。台北地檢署調查,力華票券副總翁武夫明知這些子公司無清償能力,仍指示違法授信並簽核,昨依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九十年至九十一年間,翁武夫承辦力霸集團旗下多家子公司的授信業務時,明知這些子公司無實際營業、無法提供足額擔保品,也無清償能力,卻違法簽核相關授信文件,造成力華票券鉅額損失。

翁武夫先前因涉及力霸掏空案,被控要求中華商銀的授信戶搭售力霸集團旗下公司債,雖遭高等法院判無罪,但高院法官審理此案期間發現,翁武夫另涉嫌違法授信給力霸集團旗下子公司,未曾遭檢方起訴,因此移交北檢調查。

借新還舊不斷續約掏空

檢方調查,因涉力霸案潛逃美國的王又曾,為籌資進入股市,涉嫌成立程星等廿多間子公司,透過子公司對開不實的進、銷貨發票等方式,虛增公司營業額,再透過力華票券承辦授信業務,與多家子公司簽訂契約對保,使多家子公司得以發行保證商業本票,並以借新還舊的方式不斷續約。

2015-08-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被控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推動修正公司法,讓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可發行公司債,被稱為「王令麟條款」,高等法院審理亞太電信掏空案時,認為王令麟此部分的背信罪嫌未經判決,發函交由台北地院補充判決,北院昨開庭辯論。王令麟除主打「為父贖罪」牌,自稱「細姨囝仔」,還強調「硬要說我推動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倒果為因、本末倒置,司法不可以先射箭、再畫靶」。

被控擔任立委時推動修正公司法

王令麟說,修法是當時社會共識,在立法院無異議通過,掏空案則是發生在修法後一年多,「我不知道修法後,我的家人(其父王又曾)會用這條法律來犯罪」,主張自己無罪。全案定八月卅一日宣判。

王令麟目前仍在台北監獄服刑。他說,這幾天監獄內溫度達卅七、八度,但他心情平靜,坦然面對,力霸案造成社會很大震動,雖然父債子還的規定已取消,但他抱著為父贖罪的心情,坦然承擔。

王令麟在庭內哽咽說,獄友笑他「你怎麼這麼傻、不逃跑?」他回答:「我生在這裡、長在這裡,我相信司法」,也想為父親贖罪,「我是細姨囝仔,八十五年就離開力霸集團,出外創業創立東森集團,與力霸完全沒有資金往來,力霸案發生後,力霸四家上市公司、六十多家子公司骨牌效應倒光,我的東森集團一間都沒倒,就是證明」。

王令麟說,九十年十一月修正公司法前,正是阿扁停建核四、股市跌到兩千多點時,他身為全國商會理事長和立委,邀集各界集思廣益找對策,修法是朝野共識,才會無異議通過,九十二年才發生王又曾用募得的亞太電信一百億元資金,購買力霸旗下眾紙上公司的公司債,「我推修法時沒想到父親會利用這法條來犯罪」,「硬要說我推動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倒果為因、本末倒置,司法不可以先射箭、再畫靶」。

強調未參與亞太營運與掏空決策

王令麟強調,他只是亞太的掛名董事,從未出席董事會,董事會是王又曾指示其他人幫他簽名蓋章,他未參與亞太營運與掏空決策。

2015-08-01

追繳沒收不法所得2020萬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宣判,在監執行的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不法,判三年四月徒刑,不法所得兩千零廿萬元應追繳沒收;前中華商銀分行經理陳文棟涉強售公司債違反銀行法,則判一年九月。兩案均可上訴。

  • 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宣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判3年4月徒刑。(資料照)

    東森力霸內線交易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宣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判3年4月徒刑。(資料照)

因力霸掏空案 目前服刑中

王令麟之前因力霸掏空案被判刑定讞部分,高等法院合併裁定應執行三年十月,他入獄服刑過半後,去年底聲請假釋,但因爆發獄政收賄案,他被控行賄獄所官員,假釋案也因此遭駁回;王昨被判涉東森內線交易案,若被判刑確定,他服刑的刑期將再加長。

王令麟昨發表聲明指出,尊重更審判有罪結果,但仍感到遺憾和無奈,表示不可能從事內線交易,並稱「這是天大的冤枉」,將上訴,期能獲判無罪。

更審庭也指出,由於力霸、嘉食化、友聯產險等相關案件案情複雜,昨改訂十四日再宣判。

更審庭判決指出,王令麟涉內線交易案部分,是王在九十五年三月九日以東森媒體集團總裁名義,和凱雷集團簽訂意向書,約定凱雷將以每股三十二.五元購買東森國際持有東森媒體十八%股權,總金額是五十二億多元,但王竟趁此重大消息未曝光前,即利用自己掌控的東森得易購、東森購物百貨、森暉旅行社等公司,提前收購東森國際股票,再陸續逢高出脫,獲取不法兩千零廿萬多元。

王令麟庭訊矢口否認內線交易不法,指與凱雷集團簽署意向書對他並無拘束力,不代表對方收購東森媒體股權的買賣契約一定成立,不能以此推斷他事先得知內線消息,炒作股票賺取不法利益。一審雖以事證不足判無罪,但更審庭綜合認定王涉內線交易犯行明確,昨改判王三年四月。

曾轟動一時的東森力霸案,緣於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嫌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及東森案,台北地檢署於九十六年三月起訴王令麟等王家子女在內共一百零七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則潛逃海外,遭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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