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宜倫 | TVBS – 2015年9月11日 下午6:11

有民眾拿著牌子天天站在巷子裡,本來附近鄰居都以為這是在抗議,一問才知道,原來上頭是寫著欠錢不還,遭到指控的是之前人稱布料大王的翁春軒,他欠下8000多萬元的貨款,廠商找到住家後舉牌要求還錢,他反而報警趕人,只是對此求證當事人女兒而大門緊閉不回應。

員警一到現場,就要求舉牌民眾不要再繼續站崗。

員警vs.舉牌民眾:「我們也沒怎樣啊,就欠債還錢,對不對?我覺得你們看可不可以收起來,不行啦、不能收。」

但其實這不是抗議場合,原來他們是來要錢的,站在馬路邊也沒有阻擋住戶進出,更沒有吵鬧,所以警方也束手無撤, 但三番兩頭就接到報案電話說人身受到威脅。

原來報案人是這名男子翁春軒、人稱布料大王,之前曾風光一時開過36家製衣廠,年收入上看30億,至後把工廠遷移到柬埔寨,但2008年因詐騙成衣商案遭移送法辦,法院判處緩刑後,又再遭到控訴欠錢不還。

遭欠款廠商謝先生:「欠我的金額差不多將近7千多萬元、將近8千萬元,裝可憐就說我柬埔寨的工廠,若沒有去付薪水的話就會倒閉,還有他要過公司的支票沒有過的話,工廠就經營不下去。」

拿著厚厚一疊都是翁春軒所開的空頭支票,實在好無奈,因為他不但會故意大量下單布料還開空頭支票,布料也要不回來,2年來積欠8000萬元貨款,不還錢也避不見面,長期住在柬埔寨,廠商更發現他在當地變大亨,新成立3000名員工的製衣廠,還有錢在新店買下2戶豪宅,謝先生遲遲拿不到錢只好追到住處,天天站崗要求還錢,附近鄰居還以為是街頭抗議,而對此求證當事人女兒的公司大門緊閉不回應。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

耍賤找黑道 布料大王吞 2.5 億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台北報導】 2008.07.04 03:24 am 十年前風光全台的「布料大王」翁春軒,涉嫌以人頭公司向廠商詐購兩億五千萬元布料 和副料,運往柬埔寨製衣再回銷台灣,留下退票爛帳,裝可憐拖延付款或找兄弟談判要 求以兩折處理,昨天被刑事局移送法辦。 警方說,翁春軒(五十一歲)曾任台灣區製衣工業同業公會第十屆監事,當年在全台有 卅六家廠房,年收入九千萬美元(約近三十億元台幣),規模全台第一;前晚被拘提到 案,聲稱因經營困難,才要求供貨廠商讓他打折付貨款,絕非詐騙。 一家股票上櫃的布料公司出貨四千七百萬元,不滿翁春軒只付兩折貨款,向刑事局報 案。警方前晚搜索拘提翁春軒及女帳房蔡淑美(四十九歲),查扣公司大小章及帳冊等 資料,初估翁嫌三年騙了兩億五千萬原料。 刑事局偵一隊調查,翁春軒、蔡淑美於九十四年先後在台北市中和、新店及永和地區, 以人頭成立「協典」、「新茂」、「遠信」、「偉凱興業」、「吉紡」、「富勝製衣」 等十五家公司,向上游廠商訂購主副原料。 翁嫌等人一開始小額進貨,開即期或短期支票並如期兌款,和廠商「搏感情」培養信用, 再下重手密集大量訂貨,以遠期支票或芭樂票付款;購進的布匹、拉鏈等原料運往柬埔 寨,透過當地工廠加工製成衣服再回銷台灣或分銷海外。 據指出,翁春軒的貨款支票跳票後,向廠商裝可憐聲稱財務周轉困難,不斷要求「換票」 拖延時間;也有廠商指證翁在協商債務時找兄弟助勢,要求貨款打兩折,他們只好「拿 多少算多少」自認倒楣。 警方查出,李姓布商被翁春軒詐購布料,負債一億八千萬元,一夕之間從工廠老闆淪為 作業員,處境令人同情。翁、蔡兩嫌應訊後,被依詐欺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刑事 局持續追緝在逃同夥。 【2008/07/04 聯合報】

2008-07-04 •中國時報 •【蔡旻岳/台北報導】 成衣業大亨翁春軒涉嫌夥同蔡姓女會計,從九十四年起,陸續在大台北地區成 立多家人頭公司,大量訂貨後,再開立遠期支票給被害廠商,從中牟利,警方初估 詐騙金額超過兩億五千萬元。 刑事局偵一隊獲報深入調查發現,涉案的竟是成衣副料的業界知名大亨翁春軒 (五十一歲),涉嫌夥同女會計開設十五家人頭公司,並透過公司業務員向被害廠 商,訂購少量的成衣主副衣料等貨品。雙方合作初期,除給現金外,也開立都會兌 現的小額支票,取信被害廠商。 刑事局表示,翁嫌曾是績優廠商,也曾當選成衣布料工會理監事,過去靠著在 台開設的卅六間廠房,每年營收超過廿多億元;但近年因經濟不景氣,又無法因應 大陸市場的低價衝擊而逐一關門,甚至不得已遠赴柬埔寨設廠。 警方指出,翁嫌一方面原料送往柬埔寨製作成衣,再運回台灣販售牟取暴利。 另一方面則持續利用「新茂」、「協典」、「遠信」等十五家人頭公司大量訂單及 開立巨額遠期支票,等如期出貨後,支票就一張一張跳票。 許多被害廠商得知幕後詐欺主嫌是嫌犯翁春軒後,翁某竟還透過幫派分子邀約 被害廠商出面協調,並只願支付二成貨款強迫被害廠商進行和解,部分廠商迫於黑 道恐嚇下,只好無奈地接受和解。 不過,翁嫌到案承認開設人頭公司,且已與被害廠商和解,並未涉及詐欺。但 被害人指證歷歷,最後仍將兩人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