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15日13:58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事務官周紀宏2013年協助偵辦大甲一家牙醫診所涉詐領健保費案,竟涉私自掉包證物包庇診所犯罪,再向陳姓診所負責人索賄600萬元,後因雙方價碼談不攏,陳男決定自首揭發此案,台中地院今依違背職務要求賄賂及洩密罪判周男12年8月徒刑,陳男則因自首獲判免刑。

 

法官痛批周男身為地檢署檢察事務官,竟主動與涉案當事人聯繫、邀約飲宴,還出示偵查筆錄企圖索賄,手段明目張膽、目無法紀,並數次透過手機通訊軟體或電話洩露偵查秘密,敗壞司法風紀,犯後飾詞否認犯罪、毫無悔意、態度不佳,依法判刑。

 

周男(47歲)於2013年11月27日搜索台中市大甲普全診所時,與李姓護理長(38歲)互加Line好友。周男藉辦案,多次透過Line約出李女及陳姓負責人(46歲),兩人邀請周男到「萬月樓」享用高級日本料理。

 

席間周男主動稱可幫忙掉包證物,但「我幫你們這麼做的話,我值多少錢?我一個月16萬元,你們要拿多少來買我?」李女問:「50萬元?你一年薪水?」陳男稱最高願用200萬元成交。但周男卻要求要600萬元。雙方價碼談不攏,陳男欲作罷,但周男仍多次騷擾兩人,陳男只好自首並告發周男索賄。

 

周男到案後坦承去萬月樓用餐,但否認索賄,辯稱向陳男借錢投資無塵衣事業,無犯罪意圖。不過陳男、李女指證歷歷,法官採信2人說法,判周男有罪。至於陳姓負責人涉詐領健保費部分,去年已被台中地檢署緩起訴,繳交罰金50萬元。(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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