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2017年才開始,商用不動產便傳出好消息。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瀚星百貨砸下22億元,向上櫃公司全銓(8913)買進北市西門町好樂迪大樓,推估未來租金收益率超過3%。新買家大有來頭,為有線電視系統商吳振隆,除是西門町大地主外,更是前一波與台數科(6464)合作欲吃下東森電視股權的要角之一。

  • 2017年才開始,商用不動產便傳出好消息,瀚星百貨砸22億元買下西門町好樂迪大樓。(台灣房屋提供)

    2017年才開始,商用不動產便傳出好消息,瀚星百貨砸22億元買下西門町好樂迪大樓。(台灣房屋提供)

全銓租賃前身為華夏資融,於2013年才更名為全銓,該標的是2010年砸下9億6988萬元買下,相隔6年多以22億元出售,扣除相關稅費與利息,推估獲利至少10億元。

西門町好樂迪大樓坐落北市西寧南路上,為地上8層建物,基地面積約156.39坪、建物約1186.89坪,目前主要租戶包括3-6樓的好樂迪,1樓則分租給遠傳電信及GOgoro、2樓是麻辣火鍋店,全棟月租金推估超過500萬元,目前整體租金收益率約2.5%-3%。

台灣房屋智庫召集人葉立敏表示,新買家應是看準西門町的人潮與國際化,加上許多國際品牌競相以高租金卡位戰,去年11月國際服飾品牌H&M在捷運西門站出口處開設1500坪亞洲最大旗艦店,也曾一度傳出月租金近1200萬元,而與H&M僅相隔一條成都路的紅樓旁透天店,也被NIKE以年租金3770萬元、換算每月月租金約314萬元向北市府標得,現正裝修中。

西門商圈近幾年受惠旅客激增,商用不動產也跟著水漲船高,信義全球資產代理一部經理康錫晃表示,本次瀚星百貨購入的西寧南路大樓,位於萬年大樓旁的精華地段,換算建物成交單價每坪約185萬元,加上超過百坪的完整商業基地,短期可收租,長期則有改建效益,因此吸引高資產客戶的目光。

根據商業司工商登記查詢,瀚星百貨是在2011年11月核准設立,資本總額5億元,實收資本額4億元,董事長為吳峻毅,不過股份最多的則是董事吳振隆,也是董事長的老爸,瀚星百貨為北市景美的唯一百貨,前身則是漢神百貨景美店,2011年由吳振隆取得,並信託於兆豐商銀,根據地籍資料,該筆擔保債權總金額為5.5億元。

根據房地產業者指出,吳振隆是西門町的大地主,30多年前靠接手西門町的服飾業起家,目前還具有有線電視董事長及知名頻道代理商的身分,去年還曾在東森電視股權爭奪戰中擔任要角之一。據悉,他不單熱中收購土地,也偏好收益型不動產,房地產版圖遍及北市忠孝東路、仁愛路一帶。

 

全銓萬華區福星段不動產、董事會同意接受承購要約,預計獲利10億元
(105/12/29 16:34:14)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8913)全銓-董事會同意接受不動產承購要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台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三小段地號411、411-1、412、412-1土地四筆及建號648、649建物二筆
2.事實發生日:105/12/29~105/12/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517平方公尺,
建物面積3923.61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2億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自然人, 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新台幣10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未來買賣合約, 交易相對人可指定第三人簽署買賣合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 本公司同意買方提出之承購要約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考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揚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605,420,360元
(2)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514,004,3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王睿明
(2)鄭義嚴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王睿明:(103)北市估字第000205號
(2)鄭義嚴:(100)北市估字第00017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太鼎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之2%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業務發展考量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交易相對人若指定第三人簽署買賣合約,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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