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台灣血液基金會對106年1月11日週刊報導回應聲明

  106年1月11日週刊報導「擁50億資產,血液基金會遭控不當黨產」之專題報導,對於本會所屬各捐血機構有所誤解,今日回應如後。

本會為民間財團法人,遭質疑為不當黨產,完全子虛烏有。

  為配合國家政策及醫療環境更加完善,自醫療法施行後,捐血事業定位為醫療保健機構,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因此,由「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捐資成立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捐血事業基金會」,並於79年1月1日正式成立。而後,於81年7月1日更名為「財團法人中華血液基金會」,93年10月18日再次更名為「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96年7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財團法人及其設立醫療機構或其他附設機構命名原則」,依規定再次更名為「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並於97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如上所述,台灣血液基金會是一個依醫療法成立的醫療財團法人,非政府機關,亦非政府出資捐助成立的基金會;本會接受社會各界、民間團體捐助捐血車、血袋等設備器材,特別是獅子會、扶輪社、同濟會等大型社團,以及佛光會等宗教團體,除了捐助設備外,更大力支持捐血活動;貴週刊所獲消息「基金會原始捐助來源為國民黨,應視為黨附隨組織,目前已由黨產會調查中」為無稽之談。本會成立40多年來,皆以此立場立足,所有捐供血業務均以全民醫療用血供應無虞的目標為導向。

成功推動無償捐血的國際典範。

  早期的醫療用血都是由一批職業的賣血者在把持,就是俗稱的「血牛」;但對於捐血者及受血者而言,倚賴職業血牛其實是有風險的事。雖然自民國44年7月1日由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成立血庫管理委員會,分在台大醫院,及各地省立醫院設置血庫,號稱血液銀行;但國人觀念保守,再加上職業賣血者因為有價供應而能獲得報酬,在供需無法獲得自然平衡的狀態下,就會形成一個供應鏈。而血液買賣的行為不僅有金錢誘因,而且有違文明、傷害國家形象,也會造成道德低落;但在血液銀行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狀況下,只得使用血液買賣供應鏈所提供的血液,為了提高血液供應量,就會降低整體的血液品質,如果血液的供應只有利益,就會助長不法的血牛組織,擴散血液疾病,造成更多的醫療負擔。

  所幸時任血庫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的季怡先生,已料得此風不可長,因而擔任開路先鋒,多方奔走,獲得一些企業、社團的支持,進而籌組捐血機構,並由當時的台灣紅十字會分會會長蔡培火先生領導,結束血液銀行20年來無法滿足醫療用血的歷史,積極推動捐血救人的觀念,將台灣血液事業帶入一個新境界,成為歷史的創造者。

  為了實現無償捐血並且供應無虞的目標,在經費拮据的草創時期,包括捐血車、血庫、離心機等設備,均靠勸募捐助而得;甚至連採血人員也難以召募,有時還需要請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支援人員採血。民風未開,加上中國人傳統觀念使然-「血液是何等寶貴之物,怎麼可以捐出去?」的想法,捐血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外出宣導及勸募時,可謂挑戰重重。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也呼籲世界各國推動自願無償捐血運動,以各國自給自足達成醫療用血捐供平衡,當時本會各捐血中心在社會各界善心人士發起贊助紛紛成立,鼓吹自願無償捐血,篳路藍縷,無數前輩投入龐大心血,克服困難,如今全台已有7百多萬人來本會捐過血,每年國民捐血率高居世界之冠,是所有捐血人的無私奉獻,亦為國家爭取文明的形象。但是本會僅是配合國家政策,依法推動符合普世文明價值的捐血機構,並無特權亦無能力運用政府力量去壟斷血源,依據醫療法,只要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均能依規定辦理捐血活動,事實上,現在仍有少數醫院自行募集捐血。

  回顧過去幾年,曾發生過的災難事件,包括空難、氣爆、塵爆、登革熱、震災等,在醫療用血需求上,全台各捐血中心互相調度支援,我們都百分之百的發揮了救難功能,這是台灣血液基金會長久以來建立的機制,非各地區醫院自行募集或是靠政府公權行為能做到,在大規模用血或緊急事變時,我們完全可以動員及充分供應到各地。

台灣血液基金會各項運作一切是透明的及公開的。

  自90年始,配合國血國用衛生政策,本會董事會組成即有一定比例之政府人員,俾助落實國血國用政策之推動;目前台灣血液基金會的董事會組成包括4位由政府指派的董事,包括(蔡森田,衛福部常務次長、王宗曦,衛福部主任秘書、周志浩,衛福部疾管署署長、姜郁美,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及9位民間董事;當中包括5位醫師(董事長葉金川、副董事長張上淳,台大醫學院院長、羅光瑞,國家衛生研究院諮詢委員、戴東原,台北仁濟院總院院長、侯勝茂,新光醫院院長)、1位藥師(王鏡山)、1位醫管專家(楊漢湶,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餘為捐血人、捐血團體代表(吳伯雄,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榮譽總會長,佛光會為本會重要的捐血團體、許明財,績優捐血人,捐血146次)。台灣血液基金會的運作一切是透明的及公開的,且均依法接受政府的監督及指導。

  自79年基金會成立以來,歷任董事長包括郭驥(79.01.01~82.12.31)、魏火曜(83.01.01~86.12.31)、林國信(87.01.01~102.02.11)、胡惠德(102.03.08~102.12.31)、葉金川(103.01.01~迄今),均為熱心公益及醫療領域學者專家,無關黨政色彩;其對於帶領台灣血液事業的從無到有,在民風未開的社會上到處奔走,進行大規模的社會運動推行,以及台灣醫療用血的不虞匱乏這樣的任務及使命,均勞心勞力,實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資產為捐供血作業場所、設備,此為台灣血液基金會永續經營之必要。

  關於本會擁有自有房舍19處乙事,自81年起,本會即依行政院衛生署建議,為配合國家醫療政策、加強血液科技研究、提高醫療用血功能暨輸血安全,應建立獨立自有辦公作業場所,以利發展台灣血液事業;又按81年醫療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財團法人醫療機構,應有足以購置所需建築基地、房舍及必要設備之設立基金;其已有之土地、房舍合於設立醫療機構之用者,得抵充部分設立基金。」係指本會之房舍,應不得以租用方式使用,故本會始規劃近程、中程、遠程計畫,該項規定雖於日後刪除,但本會為專業醫療機構,每日處理大量血品,對於儀器設備的維護及作業環境的品質要求,其特殊醫療屬性應具備自有房舍建置捐供血作業場所為宜,也才能符合國家要求,捐血機構需符合PIC/S GMP相關規定,自有作業場所對於血品品質及流程、作業規範的高規控管,是不可或缺的;本會資產多數為捐血中心、捐血站、捐血室、捐血車等硬體設施,以及採血、檢驗設備儀器,且不斷改善相關設備及服務捐血人;此均為永續及穩定捐供血之必要。

民眾愛心不浪費,本會珍惜每一分收入。

  對於週刊報導「知情人士指出,台灣血液基金會雖是無償取得捐血人血液,但在提供給醫療院所血液時,每袋250C.C.血液,會收取約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材料費』,2015年收入的35億元中,就有逾98%是來自血液材料費,共34億200萬餘元。」亦為斷章取義之論。

(一)關於工本材料費
  本會是一個財務自給自足的血液事業機構,未收取任何政府補助,經費來源主要來自血液「工本材料費」。所謂「工本材料費」是指一袋血液從護理人員採血開始,經過檢驗、血液成分分離、品管、保存,一直到供應醫療院所給病人輸用,整個過程必要的處理費用;再加上血袋耗材、檢驗試劑、醫療器材、血液貯存冷凍藏設備、捐供血車輛、作業場所、宣傳企劃、資訊、人事,及管理維護等費用。

  因此,由捐血人捐出的血液是「無償」的,經必要的處理後,供給病人輸用,本會收取必要之工本材料費,這項處理血液必要的工本材料費由衛生福利部核定,血液工本材料費的收入是維持捐血機構正常運作必要的經費來源。
台灣血液基金會所提供的各項血品,即使隨著檢驗項目的增加,自民國72年後即未曾調整過。目前實施之檢驗項目,包括ABO血型檢驗、Rh血型檢驗、紅血球異體抗體篩檢、梅毒血清檢驗(STS)、血清轉胺酶檢驗(ALT)、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檢驗(HBsAg)、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驗(Anti-HC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檢驗(Anti-HIV)、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抗體檢驗(Anti-HTLV)以及病毒核酸試驗(NAT)等;其檢驗費用依健保給付總額之點數應為1620點,但以全血為例,本會給付僅575點,完全不可能因為血品而圖利。

◎血液工本材料費一覽表如下:(費用均張貼於各捐血地點,完全透明公開。)

項   目 工本材料費(元/每單位)
紅血球濃厚液 475
血小板濃厚液 300
新鮮冷凍血漿 300
冷凍血漿 200
全血 575

(二)台灣血品工本材料費與他國比較
  以紅血球濃厚液為例,台灣健保支付費用與其他國家地區相較,並不高昂,這是全民醫療福址,也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成果。

  台灣 大陸 美國 英國 馬來西亞 印度 澳洲
紅血球
(250ml工本材料費)
台幣 人民幣 相對倍數 美元 相對倍數 英鎊 相對倍數 馬來幣 相對倍數 盧比 相對倍數 澳幣 相對倍數
475 210 2.1 210 7.1 121.85 5.2 160 2.6 710 1.5 401 9.9

◎相對倍數:各國紅血球工本材料費換算成等體積(250ml)之台幣費用/台灣紅血球價格
◎以上各國地區血品價格均自其網站公告資訊搜尋所得。

  針對網路團體所提出的不實攻訐,台灣血液基金會的立場及說明如前開所述;但除此之外,台灣血液基金會是一個專業團隊,一直致力於台灣醫療用血的安全及供需平衡,提供患者更高品質、更安全的血液輸用,責無旁貸,對於血液調度及血源募集,我們所有員工都不遺餘力,全心投入。

  我們也不斷的自我要求及向上提昇,絕非週刊所述「不見積極提升設備水準」,除了研發,我們一直向世界其他國家學習,在捐供血事業領域也一步步邁向更先進國家之列;在血液相關作業管理層面來看,除了高規格檢驗,再加上各種成本管控,台灣的血品費用在世界各國中可算相當低,效能亦名列前茅,他國紛向台灣學習,如下表:
◎各國效能分析表

國家 台灣 日本 韓國 英國 澳洲 荷蘭 紐西蘭
捐血次數 176萬 499萬 290萬 180萬 130-140萬 75.5萬 12萬
員工數(人) 1236 6450 2066 4830 3800 2880 560
效  能 1424 774 1404 372 368 262 214

註:效能:捐血量/員工數;以上各國資訊均自網站公告取得。

  我們也要再次呼籲民眾及捐血人,本會財務公開,歡迎各界任何指教,但不容個別媒體污蔑造謠;任何批評指教,我們都虛心接受,唯有不實謠言及打擊,是我們力當加以澄清,讓民眾、捐血人瞭解事實、發揮愛心,持續捐血,才能避免傷病患者缺血危及生命。
台灣捐血機構不是任何黨政資產,是全民的資產,是全民社會運動及無私奉獻的成果;若因不當言論訴求或挑撥,造成需血療疾患者無血可用,損及個人健康,甚或影響整個家庭,相信都是大家所不樂見。

 

 


【發稿單位】106-01-11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
公關處 02-2351-1600#332~336
發言人:黎蕾處長 02-2351-1600#331/0961-236626
新聞聯絡人:杜文靖 02-2351-1600#213/0972-500313

 

捐血中心的聲明稿?
http://www.blood.org.tw/Internet/main/docDetail.aspx......
捐血中心的財報
http://tinyurl.com/gre8sse

 

 

經費來自健保/血液基金會執行長 被批領雙薪

2007-12-24

領衛生處副處長月退俸 又支薪

〔記者胡清暉、蘇永耀、魏怡嘉/台北報導〕「捐血一袋,救人一命」打動無數人挽袖捐輸,捐血中心及其所屬的台灣血液基金會也因此建立極其正面的形象,但主要經費來源是健保的血液工本費的上述單位,不僅正式員工福利比照公家機關,人事費用占支出的四成,執行長張英二更被爆料十年前自省府衛生處副處長退休後支領月退俸,每月另支領薪水加特支公關費用二十多萬元,有違法之虞,給社會的觀感更不好。

  • 2004至2006年台灣血液基金會的收支概況

    2004至2006年台灣血液基金會的收支概況

  • 各類血品的血液工本材料費

    各類血品的血液工本材料費

人事費占支出四成 衛署認過高

身兼台灣血液基金會董事的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指出,台灣血液基金會近年來積極爭取健保給付的「血液工本費」由零點八調高到一點一,衛生署開會討論後沒有核准,原因之一在於基金會的成本架構有檢討必要,「尤其是人事成本過高」,已要求提出改善方案。負責捐血中心訪查業務的衛生署醫事處六科科長林錦麗也說,血液基金會應先檢討節流,再向衛生署提出調高申請。

轉政府捐助機構 限領月退差額

人事行政局發言人莊進國說,依據立法院預算決議,退休公務人員轉任其他公職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機構,新職務待遇如超過原領取的月退俸及優惠存款利息總額,薪資就只能領取差額的部分。違反規定者,政府可不予補助該機構做為懲處。不過,張英二目前領的二十多萬元,究竟是全薪,還是差額,記者昨天因未聯繫到張英二,無法取得其說明。

銓敘部官員說,十年前省衛生處副處長應有十一職等,月退以最高等級的五萬一千四百八十元打個折計算,應該也有五萬元之譜。換言之,張英二十年下來,月退俸差不多約領有六百萬元。

至於明年一月就要自基金會退休的張英二,被質疑要再領一筆高額退休金,非常不妥。莊進國說,這部分是按照新機構的規定處理,並未限制。

血液工本費挹注 每年約20億元

一名自稱「捐血中心員工」向本報爆料說,台灣血液基金會、各捐血中心約有一千一百名正式、約聘員工,每年的人事費高達八億三千萬元,約占支出的四成,若除以月薪、去年一點五個月的年終獎金,員工月薪平均超過五萬元。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的年報,主要經費來源是健保的血液工本費,每年約二十億元。以去年為例,共處理二百一十六萬多袋全血、十萬六千多袋分離術血小板。最大宗的支出是業務費用(占四成七,九億八千萬元,包括血液檢驗費、推廣宣傳費、考察及出國開會費),其次就是人事費。

一名不願具名的衛生署高層表示,台灣血液基金會在尚未法人化之前,帳目曾被質疑交代不清,因此,約在十多年前,因應醫療法的頒布施行,衛生署開始協助推動法人化,目前三年舉辦一次捐血中心的訪查。

這名曾參與訪查的官員認為,國內捐血事業是壟斷的獨門生意,靠的是熱情民眾挽袖捐血,經捐血中心檢驗後,再供應給各醫療院所,形同無本生意,長期下來,各捐血中心的人事包袱重,軟硬體又因缺乏競爭而進步有限,部分醫學中心對捐血中心也有意見,部分血液來源自募。關於這一點,新光、振興及三總等醫院均表示,並沒有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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