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9  00:1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劉姓貨櫃車司機101年靠行聯茂運通公司,聯茂承攬明和羊毛的貨櫃運輸業務,103年8月,劉男將貨櫃運至明和碼頭卸貨區,打開貨櫃門時,一包重達307公斤的羊毛突然從貨櫃掉出,擊中頭部將他砸死,劉妻與3子女對聯茂與明和公司提出民、刑事告訴。

  • 貨櫃場作業有一定流程,一名司機因擅開貨櫃門遭到羊毛砸死,家屬求償敗訴。(示意圖,非當事案件現場,記者林欣漢攝)

    貨櫃場作業有一定流程,一名司機因擅開貨櫃門遭到羊毛砸死,家屬求償敗訴。(示意圖,非當事案件現場,記者林欣漢攝)

刑事部分檢方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目前發回續查;民事部分求償近1千萬元,新北地院認為,劉男與聯茂非雇傭關係,且明和也未要劉男開啟貨櫃門,是劉男擅自開啟貨櫃門致死,判劉男家屬敗訴,仍可上訴。

明和羊毛楊姓課長供稱,公司貨櫃裝卸均交給六堵搬運勞動合作社負責,雙方契約明定,卸貨須以堆高機抵住櫃門,以防止櫃門彈開貨櫃內貨物掉落,開櫃門是六堵合作社工作,案發時他不在現場,也未指示劉男卸貨。

聯茂公司陳姓負責人則說,貨櫃車司機不用卸貨,也不用幫忙開貨櫃,公司僅要求司機將貨櫃送到目的地,貨櫃由貨主自行開啟,須封條完整給貨主簽收,以表示貨櫃完整送達,劉男是職業貨櫃車司機,對運輸工作該做到什麼程度,應有相當程度的了解。

法官認為,劉男與聯茂協議論件計酬,不同於受雇司機的固定薪,加上劉男不需打卡上下班,也未要求聯茂幫他投保勞保,而是另加保於紡織工廠,認定雙方是承攬關係、非雇傭契約關係。加上六堵合作社2名堆高機駕駛證稱,開啟貨櫃門是他們的工作,未要求貨櫃車司機做此工作,法官認為,事故發生是劉男未經正常卸貨流程而擅自開啟貨櫃門發生,難認兩家公司需對此事故負責,因此駁回家屬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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