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億交保 何壽川神情疲倦離開地院
記者鄭清元╱即時報導聯合報系攝影中心

永豐金控違法放貸案,台北地院昨晚裁定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以新台幣4億元交保,何壽川完成交保後在今天凌晨離開法院,他小心翼翼走下樓梯,神情略顯疲憊,面對記者提問微笑並未回答。

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以5000萬元交保,何壽川特助陳佳興1000萬元交保,永豐餘投控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100萬元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均要在指定時間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實力驚人! 裁定交保到離開 何壽川只等2.5小時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聯合報
前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被控投資上海1788大樓等套利,偵查中羈押禁見,昨天被依違反證交法、金控法罪起訴移審,起訴書認定犯罪金額1200萬美元;台北地院昨天召開羈押庭,何壽川否認犯罪,晚間10時被裁定4億元天價交保,凌晨零時30分就步出法院,從裁定交保到離開院法院「只等了2個半小時」。

儘管羈押庭內承審法官周玉琦仍與檢、辯雙方討論交保金額、應否繼續羈押,不過,永豐集團的企業保鑣及團隊,早已備妥大筆現金,只等法官一聲令下公布最後數字,在裁定出爐後約1個多小時,何壽川的護鈔車隊就將現金運到法院旁待命。

昨晚11時,台北地院的側門出現2部LEXUS黑頭車加上1部TOYOTA Sienna、1部Benz V-Class的VAN型高級廂型車車隊,數名體格壯碩的男子,分別從2部廂型車內搬下裝滿4億元現金以上的4個紙箱、4個行李箱,紙箱以檯車運往法警室。

稍早,法警室聯絡台灣銀行2名女行員「形式」點鈔,花了30分鐘隨即通知何壽川的辯護人,何後來在法警戒護下走出法院,直接穿藍白拖在保鑣的攙扶下,坐上藍色Benz V-Class直奔「一品苑」豪宅,結束60天被限制自由的日子,法官要求他每日上午7時到10時去市警中正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簽到。

事實上,何壽川交保金額的4億元,與國寶集團朱國榮的4億元相當,但何全部以現鈔辦保,朱國榮則是部分現金、部分台支;何壽川從法官宣示裁定到完成辦保,耗時2.5小時,朱國榮則花了15小時,論調度資金實力,何壽川略勝一籌。

何壽川自今年6月18日被搜索、約談後羈押禁見,始終否認犯罪,在羈押庭中未改變口供,何的律師團認為,何在押期間在亞東醫院戒護救醫,從血液報告查知尿酸降低、右腎疑發生病變,表示主治醫師建議何不能再被押。

檢察官論告表示,同案被告18人都是永豐集團旗下員工,何如果交保在外,會對共犯施壓,另同案有共犯、三寶集團董事長李俊傑未到案,何交保後可能與李串證,主張何應予羈押,但何向法官保證如獲得交保,絕對不會接觸與永豐案有關的人、事。

 
何壽川起訴 求刑12年、4億交保
記者賴佩璇、張宏業、王聖藜∕台北聯合報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被控違法放貸給三寶建設,並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資金,不法所得高達美金一千兩百萬元,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何壽川、永豐金董事游國治、擔任永豐金祕書處副總經理的何壽川特助陳佳興等十九人。

移審後,法院裁定何壽川以四億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每天上午到派出所報到。

檢方指出,何壽川在羈押期間夾帶永豐集團公文入所批閱,還透過律師傳話,指示下屬對外傳達「政治操作」的說詞,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處刑十二年、併科罰金三億六千萬元;游國治與陳佳興也被求刑十年。

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及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何壽川連襟)因滯留海外未到案,檢方發布通緝。李俊傑妻子廖怡慇、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也遭起訴。此外,何壽川子女所負責的永豐餘生技科技公司涉及違法增資,另分案偵辦。

檢方起訴指出,何壽川身為永豐餘集團實際負責人,為貪圖私利,與李俊傑勾結營私,挪用公司資金作為上海1788大樓投資款項,並收取放貸款利益,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最高曾達美金一點七七億元(目前未償還餘額為美金一點三四億元),若投資有成,由他私人獲利,若投資失敗,則全盤轉嫁與社會大眾承擔,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及影響金融企業正常發展。

檢方指控,何壽川直接指示游國治,或透過特助陳佳興間接指示高層,配合辦理三寶集團的資金需求,讓三寶以旗下「Giant Crystal」公司名義,向永豐金租賃香港子公司(簡稱GC)融資美金四千五百萬元、向SPC公司融資美金一千五百萬元。

何壽川等高層明知「Giant Crystal」是境外紙上公司,未評估該公司擔保品價值,且三寶集團提供的建物抵押權擔保值為零,保證人也有高額負債,竟沒額外提供其他擔保品,就讓三寶集團總貸款額度超過GC公司淨值。

起訴指出,何壽川另涉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的子公司各八百五十萬元美金,明知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沒投資房地產或在上海租用辦公室需求,卻假裝付租金名義,挪用公司資產,並在財報不實登載;會計師查帳時發覺財報有異,何壽川還找律師事務所研究,將挪用資金包裝成是兩公司認購「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以掩飾背信。

 

關鍵角色黃緒宗轉汙點證人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聯合報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弊案,策動三寶建設前財務長黃緒宗轉為汙點證人,同時突破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心防,才得以掌握何壽川利用永豐金控與永豐餘集團掏空資產全貌,檢方建請法院依證人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對黃、張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

黃緒宗是三寶建設財務主管,受董事長李俊傑指示,規畫並執行投資上海一七八八大樓資金取得及利益分配任務,是三寶集團對外聯繫窗口,扮演關鍵角色;檢方偵辦初期,黃在國外未到案,回台後經策動同意轉為汙點證人,供出何壽川與李俊傑犯罪事證,為保護黃的安全,檢方始終未讓外界知悉黃已到案。

遭檢方發布通緝的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昨天跨海發出聲明,對於檢方未採信他委請律師提出的理由感到遺憾,並表示將待上海一七八八大樓交易案完成後,在適當時機回台說明。

李俊傑妻子廖怡慇在調查局搜索三寶建設時,趁機撕毀何壽川投資上海一七八八大樓股權利潤分配表,並將紙片藏在沙發椅夾縫中,引起檢方對這張利益分配表的重視,調查發現,何壽川以個人海外公司「Dynabasic」、「Epoch」名義,投資一七八八大樓八百廿五萬美元,另以貸款給李俊傑六千萬美元的兩成(一千兩百萬美元)作為投資一七八八大樓的暗股。

檢方調查,何壽川暗中投資上海一七八八大樓,取得百分之十二點六六股權,將來大樓出售的利潤分配,獲利相當可觀。

此外,張金榜曾在簽辦永豐餘投控公司以八百五十萬美元投資「Giant Crystal」可交換公司債簽呈上,塗銷簽核單位「董事長何」字樣,並影印交給金管會,隱瞞何壽川挪用資金的角色,張收押後坦承,該簽呈實際上曾給何壽川簽署SC(代表壽川)核決。

張金榜供稱,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司投資三億元以上經過資產評估,何壽川為規避審查,故意以支付一七八八大樓租金名義,從永豐餘控股與元太科技各匯出八百五十萬美元給李俊傑。

 

 

2017年08月17日19:25

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涉違法放貸弊案今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但檢方偵辦期間二度搜索永豐金控總部時,在永豐金法遵處副處長廖順興辦公室發現一本筆記本,上頭記載何壽川涉嫌要求律師對外放話,指稱永豐弊案是政治操作,廖也承認,並稱是律師見過何之後,會告知他兩人談話內容,他才在在筆記本紀錄。檢方因此懷疑,何壽川的3名委任律師陳彥希、余明賢、李傳侯可能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嫌,已分「律他」案由其他檢察官著手偵辦。何的三個律師都名號響亮,陳彥希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台北地院法官,曾幫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等企業家辯護。余明賢曾任台北地院法官,擔任法官時曾審理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哲男涉內線交易案等案件,也是頂新案中魏應充的辯護律師。李傳侯曾任台北、板橋等地檢署檢察官,也曾任總統府前秘書長林益世的辯護律師,讓林益世的貪污案在一審時獲輕判而名聲大噪。對於遭檢方另案查辦一事,律師余明賢透過電話時表示,對檢方的說法毫無所悉,無法回應。陳彥希也同樣表示不知情,並以蔡正元案為例指出,蔡正元透過律師表達政治迫害,「何來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更何況,偵查期間,他們都很低調沒在媒體上受訪。李傳侯則指自己謹守律師規範與本分,雖有幫何壽川買涼蓆、眼鏡、醫療藥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另因何突然被公司解職董事長職務,新任董事長很多公務需要與何交接,他僅協助類似交接事宜,「完全沒有涉及到任何與案情有關的事」,強調自己沒有串證、洩密。北檢偵辦永豐金弊案,在6月17日聲押何壽川。當天下午將卷證送往台北地院後,何壽川的委任律師陳彥希,就和其他律師在閱卷室影印卷後,開始埋頭苦讀閱卷,陳彥希等人更幾乎不眠不休,力戰幾乎整整2天。不過北檢偵辦期間,查出何壽川雖然遭到羈押禁見,卻不斷透過律師到台北看守所律見時,違法傳遞文件,並透過律師替他傳話,指示下屬對外放出北檢偵辦永豐金弊案是「政治操作」的風聲,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據悉,當初何壽川遭到羈押禁見不久後,即有媒體報導此案是民進黨政府藉此打壓藍營資本金控公司、威嚇藍營金主讓國民黨更窘困、在金管業務換上蔡英文的御林軍等,因此檢方認為,何利用律師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另分案查辦中。(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17/118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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