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驛-KY屢次違反重大訊息規定,未來須至櫃買中心登錄始可發布重大訊息
(106/08/24 08:02:04)

富驛-KY公司屢次違反重大訊息規定,未來須至櫃買中心登錄始可發布重大訊息

櫃買中心表示,上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內容應為事實陳述,且應採中性言論,內容不應偏頗或使用可能導致股東及投資大眾誤解之資訊。近期富驛-KY公司屢次任意發布尚未提經董事會討論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財務資料卻未能提供佐證資料,本中心前於106年7月6日將其股票停止櫃檯買賣外,為避免影響投資人及股東之正確判斷,爰請富驛-KY公司未來發生依規定須發布重大訊息之情事時,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來函申請,並至櫃買中心登錄且經確認後方可發布重大訊息,直至富驛-KY公司經營權糾紛處理確定為止。

櫃買中心表示,富驛-KY公司106年間因屢次發生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之情事,前已被處以違約金新台幣壹拾萬元。且櫃買中心亦函請公司應注意其發布之重大訊息不可做為公司發生經營權爭議時互為攻訐之工具。惟富驛-KY公司迄今尚未提供監察人得依照本國公司法規定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之經濟部相關意見,且將尚未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等議案亦列入監察人召開之股東常會議程,又於7月31日及8月1日發布因「意圖分化公司...,予以解任相關經理人」,暨於8月16日再次發布「獨立董事劉祖德不符合本公司章程之資格,業已解任」之適法性尚有疑義之重大訊息。該公司另於8月22日召開有適法性疑義之臨時董事會並於8月23日發布召開106年第2次股東常會之重大訊息,已嚴重影響投資人之訊息判斷及股東權益。櫃買中心強調,公司之股東會係公司之最高意思機關,任何經營權紛爭,應透過召開合法正當的股東會理性討論相關議案,以平息經營權紛爭。

櫃買中心另表示,由於富驛-KY公司未於106年度第2季終了後45天內公告申報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權益變動表、會計師核閱報告、簽證會計師名稱及財務報告附註揭露相關事項,同時對於櫃買中心要求該公司應依公司章程協助公告申報其股東Furama Hotels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Inc.(簡稱富麗華公司)召開106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相關資訊,富驛-KY公司亦未依規辦理,爰對富驛-KY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伍萬元,並已函請公司儘速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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