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06:00

這是個真實案例,在毫無利多的情況下,可以連拉17根漲停,它的手法讓人讚嘆,值得有心炒股的公司膜拜、好好學習,這些步驟缺一不可,接下來就來解密它的手法。

首先是公司股本不宜過大,最好在5億元以內,另外公司本業小賺小賠就可以,但要盤點公司資產,必須有尚未重估的不動產,或者有題材、獲利不差的轉投資;有了這些條件之後,就可以開始「上菜」了。

步驟一、3月的董事會,必須提出現金減資案,減資幅度最好高達8成以上,把公司股本從數億元,降到數千萬元;步驟二、等到減資完成後,把不動產或轉投資處分,獲利必須相當豐碩;光是這個處分轉投資的動作,股價就能先拉數根漲停,但這只是「小菜」一盤。

步驟三、由於股本只有數千萬元,處分不動產或轉投資利益就高達2、3個股本,因此隔年2月的董事會,公布股利還要超出市場預期,除了每股現金股利20元、還有驚人的股票股利93元,等於1張配9張,股價再拉數根漲停,這是「前菜」;步驟四、4月處分手中備供出售的股票,獲利數百萬元即可;步驟五、要提早在5月開股東會,通過股利案。

步驟六、由於5月開股東會的公司甚少,送證期局備查的股利案,7天就生效,不易被要求補件,因此6月就能除權息;步驟七、因大配股,除權息從210元剩下18.1元,股價連拉5根漲停到32元,成了注意股票,此時4月賣股的獲利派上用場,雖然僅賺數百萬元,但因增資股還沒發放,股本還是數千萬元,公告的4月每股獲利高達0.92元,對股價僅有32元的股票,乍看之下,本益比超低。

步驟八、繼續漲停,而且不公告增資股及股利何時發放;步驟九、終於被主管機關盯上,只好公布大量增資股發放是7月6日,隔天曲終人散,漲停17根後獲利出場。

別小看這些步驟,都是經過精心策畫,這些高超的手法,必須是熟門熟路金融體系出身的人所為,每一項步驟都合法,說是一樁完美的炒股案一點都不為過。

(陳永吉)

 

2018-06-15 06:00

近期很多股票漲翻天,但大家可能沒注意,漲最多不是熱門股如奇力新(2456)、大中(6435)這些股票,而是一家租賃業的上櫃公司─全銓(8913),這家公司從6月4日除權息後,已經連續拉出9根漲停,從18.1元到昨天收盤42.4元,漲幅高達134%。

最近要像這種天天讓人買不到的股票不多,但是漲多被要求公布單月自結獲利的公司不少,全銓當然也是其中的一家,這家公司在6月11日、也就是它連續第六根漲停後,被櫃買要求公告自結獲利,結果公布的單月每股稅後盈餘(EPS)0.92元,以當天收盤價只有31.9元的全銓來說,如果投資人單純的用12個月去乘以0.92元,以為它今年可以賺到一個股本,但股價竟然只有31.9元,本益比才3倍,簡直是太便宜了。

但是這則重大訊息,相當特別,全銓4月營收只有163萬元,因為有處分遠百(2903)股票業外貢獻,使得單月稅後盈餘有683萬元,用全銓4月份當時的股本7400萬元計算,算出來的EPS的確是0.92元;可是,全銓6月4日除權息,這次全銓每股配發20元現金股利及93.8元的股票股利,等於是6月4日當天,全銓的股本已經變成7.68億元,用683萬元去計算EPS,只剩下0.088元,如果同樣乘以12個月去計算本益比,將超過30倍,結果大不同。

全銓在6月11日被要求公告自結獲利的附註項目最後一條中有提到,「每股盈餘已考量股本變化情形,期間中本公司於民國106年7月28日辦理現金減資349,754,900元、民國106年12月1日辦理庫藏股註銷資本額8,730,000元以及民國106年12月29日辦理庫藏股註銷資本額4,710,000元。」

要說全銓這則重大訊息有錯,公司可能會覺得很冤,但是這份公告把時間「定格」在4月,卻沒載明在這則重大訊息公告之前,股本已經膨脹10倍的事實,讓投資人誤以為公司本益比可能才3倍,使得這個重大訊息有不完整的缺憾。

(陳永吉)

2018-06-01 06:00

記者陳永吉/專題報導

不動產租賃業者全銓(8913)靠著大幅現金減資,再高額配發股票股利,創下台股史上首檔每股股票股利高達93.8元的傳奇,即便在1997、1998年風光一時的華碩(2357)、廣達(2382),每股股票股利達10元、15元也只能徒呼負負。

 

信立走同樣模式

 

其實不只全銓,上櫃的塑化股信立(4303),2017年3月因處分轉投資大賺15.7億元,結果5月先大幅現金減資72%,股本從7.2億元降至2億元;今年3月14日,信立公告股利,預計配發每股現金股利30元、股票股利25元,但去年信立每股稅後盈餘僅有20.64元。結果信立股價去年現金減資完成時,約120元,今年3月底最高來到238元,漲了將近一倍。

這樣的操作模式很眼熟,幾乎跟全銓一模一樣,前一年先大幅現金減資,降低股本,隔年再大幅增資,玩股本縮小放大的遊戲。國內負責管理上市櫃公司增減資的主管機關為證期局,對這樣的情況似乎無感,僅表示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必須先編列未來一年現金收支情況,只要通過審查即可,其餘只要股東會通過增資或減資,都屬於公司自治範圍,法規無法禁止。

 

國巨去年減資3成 今年增資2成

 

現金減資最成功的案例非國巨(2327)莫屬,不過國巨歷經多次減資,包括去年的減資30%,但今年2月下旬公布的股利政策,除了每股現金股利15元之外,還有2元的股票股利,等於國巨去年現金減資30%,降低3成股本,但今年又要把股本膨脹2成。

 

鴻海既要減資又要募資

 

還有今年5月中宣布要現金減資2成的鴻海(2317),預計退還股東346億元,卻也在同一天公告要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將籌資270億元,主要目的是償還負債或充實營運資金。

一般來說,減資主要是因現金充裕,沒有其他重大投資,要提升股東權益所做的財務操作,但若前一年減資、隔年又增資,甚至同時宣布減資跟增(募)資,把現金減資當成一種財務操作的工具,難道主管機關真的不該管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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