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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和桐說明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7/09/10
2.公司名稱:和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即時新聞
6.報導內容:配合台灣優力詐騙銀行的……,和桐化學董事長楊猷傑判刑3年2月,總經理劉健成則判刑1年10月;仍可上訴。
7.發生緣由:
(1)101年間台灣優力財務資金運作困難,希望本公司能考慮投資,當初董事長考量本公司100%轉投資之盛台公司有借款2.2億元予中華石油,係以台灣優力股票作借款擔保,若台灣優力財務困難而導致股權價值減損甚或倒閉,將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遂同意前總經理建議之進行財務審查查核評估及交付預付投資款程序。本公司董事長的出發點完全是為維護公司股東權益,且未圖任何個人私利,與報載所謂之台灣優力詐騙銀行而違反《銀行法》案件無涉。
(2)本公司當初係以子公司Zortech(松達)公司對台灣優力預付投資款新台幣6仟萬元,因台灣優力無法於三個月限期內通過財務審查查核評估,故松達公司取消該項投資並收回全數預付款,對本公司無造成任何損害。惟檢察官認為該6,000萬元之交付程序及過程應屬「背書保證或資金貸予」性質,需於財報中揭露而未揭露,故以本案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而將簽署財報之本公司董事長及前總經理起訴。據以上蘋果即時新聞報載,一審法院審理後,對本公司董事長楊猷傑判刑3年2月。
8.因應措施:待本公司董事長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本公司將依法辦理公告,董事長個人表示亦將提起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件對公司無重大影響。

台灣優力公司董事長謝勝峰和財務協理郭應志,2010年在前國策顧問、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指示下,利用虛偽增資手法詐貸18億元,仍在2013年爆發財務危機,新北地檢署展開調查後,將多人起訴,新北地院今(10日)依違反詐欺取財罪,將謝勝峰判刑4年2月,郭應志則判刑4年。

 

此外,同意配合虛偽增資的博輝光電負責人陳泰榮被判刑2年4月,翔揚公司負責人周勝利判刑2年;和桐化學董事長總經理劉健成、董事長楊猷傑2人,因違反申報及公告不實罪,分別被判刑1年10月、3年2月。

 

判決指出,陳武雄、謝勝峰、沈慶德及郭應志等人,為了讓台灣優力公司能符合銀行團所要求應完成增資的貸款動撥條件4億元,先後向多位金主籌募4億5萬元,並在陳武雄的指示下,尋找願意配合虛設增資的林泰榮和周勝利,以博輝光電和翔揚公司名義,分別虛偽增資台灣優力公司2億、2億5千萬元,製造不實交易記錄,使貸款案順利通過。

 

完成虛偽增資、驗資,並掩飾行為後,2011年2月、3月期間,由謝勝峰和郭應志提供台灣優力公司獲經濟部核准增資登記文件、未違反財務資料承諾說明書,並由陳武雄和謝勝峰出示相關文件給銀行審閱,順利向銀行詐貸18億元。

 

儘管台灣優力公司成功詐得貸款,仍在2013年2月爆發財務危機,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處展開偵查後,將陳武雄等人起訴,但優力案尚在審理過程中,陳武雄因捲入10年多前鑫光電內線交易案,被判以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之後卻畏罪潛逃,台北地檢署2016年1月已發布通緝,時效至2034年4月9日止。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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